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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7-04 09:10:27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18年5月23日

报告送出日:2018年7月4号

一、基金简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0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5月03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31,910,467.29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取得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为基础,综合考虑债券利息类型、债券主体资质、债券剩余期限和债券流动性等因素构建组合,并根据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操作,以力争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中期票据总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发起A 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发起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22 000023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8,780,822.10份 3,129,645.19份

2.基金运作情况

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67号《关于核准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10,762,444.97元(其中发起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2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2,968,732.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206,287.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3,694.81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并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债-新中期票据总指数成份券。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中期票据总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清算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议案于2018年4月24日通过,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三)、最后运作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4月25日,清算期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3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4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18年4月25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531,721.67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477.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249,000.00

其中:债券投资 40,249,000.00

应收利息 1,234,246.73

应收申购款 -

资产总计 48,015,445.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87,784.87

应付赎回款 183,616.2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053.99

应付托管费 2,810.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972.26

应付交易费用 1,599.63

应交税费 2,948.27

应付利息 5,028.68

其他负债 493,124.44

负债合计 10,791,939.2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910,467.29

未分配利润 5,313,039.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223,506.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015,445.77

注:

1.报告截止日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31,910,467.29份,其中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总额为28,780,822.10份,基金份额净值1.1679元;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总额为3,129,645.19份,基金份额净值1.1533元。

四、清算情况

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3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477.37元(截至2018.05.23该余额为525.45元),该款项预计于2018年6月4日划入托管户。

2、债券处置情况

(1)最后运作日持有的10万张银行间债券-13中南方MTN003,截止运作终止日市值:10,089,000元,应收利息:324,085.48元。此证券已于2018年4月26日卖出,实际清算金额为:10,413,306.8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26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2)最后运作日持有的10万张银行间债券-15联通MTN002,截止运作终止日市值:10,059,000元,应收利息:263,276.71元。此证券已于2018年4月27日卖出,实际清算金额为:10,323,270.6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27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3)最后运作日持有的10万张银行间债券-13粤城建MTN1,截止运作终止日市值:10,092,000元,应收利息:361,446.58元。此证券已于2018年5月9日卖出,实际清算金额为:10,471,372.8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9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4)最后运作日持有的10万张银行间债券-17国开07,截止运作终止日市值:10,009,000元,应收利息:279,498.63元。此证券已于2018年5月9日卖出,实际清算金额为:10,307,478.3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10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5,938.63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0.7元;上述款项将于2018年6月21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未到期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087,784.87元已于2018年5月2日到期,清算金额为10,107,899.62元,其中应付利息为201,14.75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183,616.2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27日全部支付完毕。另于2018年4月26日确认的赎回款为4,717,661.7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2日全部支付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14,053.99元,应付托管费为2,810.80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为972.2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4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相关交易费用合计为10,899.63元,预计在收到相关缴费单后安排支付,目前销户流程已在进行中。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信批费用合计为9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5月21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指数使用费金额为163,736.26元,预计收到指数使用公司发票后安排支付。

(四)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报告期间:2018-04-26至2018-05-23

一、收入 62,956.80

1、利息收入 52,335.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453.32

债券利息收入 27,582.0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注1) 12,299.63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7,383.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207,383.84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197,265.7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注2) 503.70

二、费用 16,229.71

1、管理人报酬

2、托管费

3、受托费

4、销售服务费

5、投资顾问费

6、交易费用 700.00

7、利息支出 15,086.0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086.07

8、其他费用(注3) 443.6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46,727.0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46,727.09

注: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为2018年4月26日银行间逆回购交易产生的收益,该笔逆回购已于2018年5月3日到期且相关款项已划入托管户。

2.其他收入为赎回费及转换费收入。

3.其他费用为银行汇划费和增值税附加税费。

(五)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4月25日基金净资产 37,223,506.55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46,727.09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4,720,181.06

二、2018年5月23日基金净资产 32,550,052.58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18年5月2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32,550,052.58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5月24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