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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4 08:23:26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3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创新医疗混合基金主代码005520交易代码005520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28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7,671,364.9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并精选创新医疗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别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管理策略和债券投资管理策略等。(一)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包括A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二)股票投资管理本基金通过对创新医疗主题及相关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创新医疗主题及其相关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分享创新医疗主题所带来的投资机会。(三)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四)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五)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凯田青联系电话400-880-6868010-67595096电子邮箱service@ubssdic.comtianqing1.zh@ccb.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10-67595096传真0755-82904048010-66275853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28,987,059.07本期利润11,271,751.86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07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15%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15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30,399,839.03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785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7.37%2.09%-4.60%1.13%-2.77%0.96%过去三个月-2.30%1.47%0.16%0.97%-2.46%0.50%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15%1.42%0.77%0.97%-2.92%0.45%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6月30日)/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8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73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汤海波本基金基金经理,海外投资副总监2018-03-28-19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职于华安基金、摩根大通证券、美林证券、中信资本投资研究有限公司。2010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佳荣本基金基金经理2018-03-28-8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4年8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现任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上半年,在货币和社融增速均下行的大背景下,GDP增速保持平稳,但经济的主要支撑仍源于房地产投资增速的维持。上半年PMI持续维持景气,但出口订单数据在贸易摩擦阴云下有所回落,我们将持续关注汇率的边际变化对于出口类型企业的影响。上游原材料价格指数上半年前低后高,PPI同比有明显的回升趋势,可能导致通胀预期再度增强,需要密切关注。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后逐渐增加权益仓位,个股上继续沿着医改政策方向,布局受益于创新药产业政策及医保支付改革方向的成长股,同时积极布局港股通中被低估的成长股。短期受市场风格影响,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表现与医药指数持平,中期来看持仓个股符合产业升级发展方向,三季度将继续沿这条主线寻找标的,同时我们会充分评估药品安全性的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8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2.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下半年,我们认为随着房产融资的持续收紧,旧经济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将减弱,新技术,新产品,新消费等经济结构在贸易摩擦背景下对于国内经济支柱的重要性在持续增强,经济L型底的趋势短期内难以改变。医药行业整体18年下半年将保持平稳增长,国家医保局的设立进一步明确了医药行业未来政策的方向。医药产业对于创新产品的渴求及转型诉求将持续强化,创新医药行业整个产业链条将持续高景气,同时两票制的持续推进及中药经典名方等政策中长期利好低估值的医药商业龙头及中成药板块相关标的。同时我们持续关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力度,以及对于整个仿制药行业的影响。综上,我们认为18年下半年医药行业投资仍然应该关注结构性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8,987,059.0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271,525.87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受市场影响被动超出监督比例,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资产:-银行存款18,575,565.01结算备付金3,293,048.80存出保证金233,778.08交易性金融资产311,063,471.64其中:股票投资311,063,471.64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4,876.21应收股利283,247.16应收申购款443,553.23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324.00资产总计333,897,864.1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171,915.52应付赎回款1,678,413.82应付管理人报酬432,315.65应付托管费72,052.61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1,063,256.19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80,071.31负债合计3,498,025.10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337,671,364.90未分配利润-7,271,525.87所有者权益合计330,399,839.0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3,897,864.13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785元,基金份额总额337,671,364.90份。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3月28日,2018半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一、收入15,740,697.161.利息收入1,484,205.2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2,777.87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91,427.39其他利息收入0.00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30,244,870.5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7,335,876.39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2,908,994.16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715,307.21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726,928.56减:二、费用4,468,945.301.管理人报酬2,166,131.902.托管费361,021.96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1,855,070.60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税金及附加-7.其他费用86,720.8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271,751.86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71,751.86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45,100,431.24-745,100,431.24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1,271,751.8611,271,751.86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07,429,066.34-18,543,277.73-425,972,344.07其中:1.基金申购款30,228,429.07988,996.7931,217,425.862.基金赎回款-437,657,495.41-19,532,274.52-457,189,769.93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37,671,364.90-7,271,525.87330,399,839.03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95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44,839,914.9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45,100,431.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0,516.3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创新医疗主题及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6.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1)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2)于2017年11月13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1月13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a)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c)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d)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e)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规定,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于2018年7月1日起由之前的2%调整为1%。 6.4.7 关联方关系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298,005,309.3923.82%6.4.8.1.2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252,343.8122.14%242,873.0022.84%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166,131.90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457,469.23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1.5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61,021.96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建设银行18,575,565.01267,356.39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01513丽珠医药2018-06-222018-07-18转增股票未上市-31.7020,850.00-660,956.68601138工业富联2018-05-282019-06-10新股锁定13.7716.40373,797.005,147,184.696,130,270.80603693江苏新能2018-06-252018-07-03新股未上市9.009.005,384.0048,456.0048,456.00603706东方环宇2018-06-292018-07-09新股未上市13.0913.091,765.0023,103.8523,103.85603105芯能科技2018-06-292018-07-09新股未上市4.834.833,410.0016,470.3016,470.30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311,063,471.6493.16其中:股票311,063,471.6493.16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1,868,613.816.558其他各项资产965,778.680.299合计333,897,864.13100.00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2,117,578.85元,占基金总资产比例15.61%。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143,401,546.2243.40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1,559.850.02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64,234,213.6019.44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4,856,882.0010.55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16,381,691.124.96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258,945,892.7978.37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医疗保健52,117,578.8515.77合计52,117,578.8515.77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3368柳药股份935,191.0031,590,751.989.562603108润达医疗2,302,697.0025,836,260.347.82300853微创医疗2,350,000.0018,782,581.805.684603127昭衍新药335,480.0017,746,892.005.375603259药明康德180,200.0017,109,990.005.18603933联邦制药2,462,000.0016,958,568.675.137300347泰格医药264,776.0016,381,691.124.968002821凯莱英185,472.0016,178,722.564.909600479千金药业1,429,298.0014,993,336.024.5410002773康弘药业258,463.0013,442,660.634.07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3368柳药股份56,902,713.4017.222600276恒瑞医药50,653,341.0415.333300347泰格医药44,072,865.7413.344603127昭衍新药32,760,802.039.925002675东诚药业29,612,643.008.966603108润达医疗29,524,146.538.947300406九强生物26,812,374.558.128600479千金药业25,766,552.507.809002821凯莱英23,998,098.647.2610300558贝达药业22,487,372.466.8111300199翰宇药业20,371,501.946.171200853微创医疗20,277,916.656.1413002773康弘药业19,613,120.175.941402196复星医药10,431,946.013.1614600196复星医药8,940,257.302.7115603259药明康德18,784,897.605.691601513丽珠医药9,994,092.763.0216000513丽珠集团8,545,332.682.591701530三生制药18,448,857.905.581803933联邦制药18,392,930.135.5719603669灵康药业15,755,082.234.7720000661长春高新15,143,251.674.5821600511国药股份14,945,488.454.5222300206理邦仪器14,202,473.454.302301177中国生物制药13,961,191.264.2324600211西藏药业12,337,288.143.7325000989九芝堂11,233,696.823.4026002007华兰生物11,130,747.513.3727603658安图生物10,173,590.643.082802186绿叶制药9,815,997.482.9729300642透景生命9,679,062.802.9330600436片仔癀9,306,057.002.8231600998九州通9,288,936.502.8132002433太安堂9,012,084.432.7333002317众生药业8,802,531.882.6634300009安科生物8,726,858.582.6435600267海正药业8,476,109.002.573601093石药集团8,312,792.552.5237601607上海医药7,840,819.702.3738600557康缘药业7,840,725.002.3739600521华海药业7,372,691.002.2340601138工业富联7,353,111.152.2341601318中国平安7,275,055.002.20注:1、“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2、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A+H股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600196,H股股票代码为2196,以上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A+H股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000513,H股股票代码为1513,以上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276恒瑞医药52,075,092.1715.762300347泰格医药31,991,209.419.683603368柳药股份23,400,413.987.08402196复星医药10,697,968.123.244600196复星医药10,171,818.283.085002675东诚药业18,165,795.695.506000661长春高新17,862,443.095.417300406九强生物17,302,468.435.24801513丽珠医药8,453,268.292.568000513丽珠集团8,256,513.812.50901177中国生物制药15,544,802.864.7010600511国药股份14,798,042.594.4811603127昭衍新药14,072,777.374.2612002007华兰生物13,033,852.283.9413603658安图生物12,779,771.783.8714300199翰宇药业12,209,407.633.7015600436片仔癀11,179,959.353.381601530三生制药10,592,664.883.2117000989九芝堂10,400,158.333.1518002821凯莱英9,666,586.002.9319002433太安堂8,684,328.612.632001093石药集团8,628,622.322.6121600479千金药业8,606,206.112.6022600521华海药业8,547,600.642.5923601607上海医药7,800,385.242.3624600557康缘药业7,682,749.662.3325300558贝达药业7,478,909.752.2626601318中国平安7,315,006.082.2127002262恩华药业6,708,570.632.03注:1、“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2、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A+H股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600196,H股股票代码为2196,以上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在A+H股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000513,H股股票代码为1513,以上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780,156,304.79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478,713,402.33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7.12.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33,778.08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283,247.164应收利息4,876.215应收申购款443,553.236其他应收款324.00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965,778.68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股票。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7,52044,903.1125,308,362.187.49%312,363,002.7292.51%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324,145.040.10%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745,100,431.2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30,228,429.07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437,657,495.41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7,671,364.9010 重大事件揭示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事务所的情况。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广发证券1388,813,201.4131.08%362,102.3131.77%安信证券1298,005,309.3923.82%252,343.8122.14%财达证券1191,390,180.5215.30%178,239.5415.64%光大证券1162,410,834.1412.98%151,251.2713.27%华福证券1138,991,180.5711.11%129,443.1011.36%海通证券171,231,630.105.69%66,337.955.82%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回购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财达证券393,800,000.0040.03%华福证券295,000,000.0029.99%海通证券295,000,000.0029.99%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2、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债券及权证交易。3、本基金报告期内合同生效,上述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租用。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产品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直接导致触发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及清算条款,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较大影响。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