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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4 08:23:33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交易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业务。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场内简称国企改基金主代码501020交易代码501020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9日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648,138.46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7年4月21日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2、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布等因素,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4、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并积极利用正股和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李永梅田青联系电话021-31081600转010-67595096电子邮箱xinxipilu@gtfund.comtianqing1.zh@ccb.com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010-67595096传真021-31081800010-66275853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gtfund.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本期已实现收益82,050.30本期利润-1,040,664.72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90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04%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8年4月25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4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313,823.23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653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本报告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2.86%1.05%-1.40%1.07%-1.46%-0.0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10.04%1.17%-7.13%1.12%-2.91%0.05%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6.94%0.87%-2.55%0.84%-4.39%0.03%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3.47%0.80%-0.22%0.81%-3.25%-0.01%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7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9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2、本报告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9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徐皓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国泰纳斯达克100(QDII-ETF)、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的基金经理、投资总监(量化)2017-03-292018-04-2511年硕士研究生,FRM,注册黄金投资分析师(国家一级)。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2010年5月加盟国泰基金,任高级风控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兼任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任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任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兼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至2018年4月任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任投资总监(量化)。徐成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创业板指数(LOF)、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国泰黄金ETF 、国泰黄金ETF联接、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LOF)、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的基金经理2018-04-252018-04-2612年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闽发证券。2011年1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上半年A股市场各板块与行业均不同程度的呈现调整的态势:上证50和沪深300指数二季度以来分别下跌13.26%和12.64%,中证500和创业板分别下跌近15.90%和7.93%,表现较去年同期更弱。造成国内A股市场今年以来持续调整的原因较多:中美摩擦、国内金融监管以及新经济企业的大力扶持带来了大盘蓝筹的回调以及随后创业板、军工及医疗的活跃。上半年中美双方不断加码反制措施,造成了A股市场的动荡。而美国对中兴通讯发布制裁,更是严重动摇了市场对中国高端制造业产业升级的信心,市场弥漫着贸易摩擦下看淡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悲观情绪。另一方面,4月27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标志着资管行业即将步入统一监管时代,对于国内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在短期内,资管新规使得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以多层嵌套方式流入股市的部分理财资金在去通道化背景下,势必将面临清出的压力,这也造成了A股短期资金的外流和增量资金的减少,使得A股短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作为完全跟踪标的指数的被动型基金,本基金在正常运作期间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基金组合与指数权重基本一致;在基金合同终止后,本基金降低了股票仓位并避免了不必要的主动操作。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净值增长率为-10.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13%。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尽管国内A股面临的较大的内部流动性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压力,但从央行定向降准、中美就贸易问题多次磋商以及美国商务部解除对中兴通讯的制裁等事件来看,一些短期因素正在边际改善,市场也逐渐止跌企稳,A股投资者的情绪有望在下半年得到修复。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超过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报告期内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截止日:2018年4月25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8年4月25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1,015,616.571,829,173.44结算备付金15,164.67-存出保证金7,519.5017,184.42交易性金融资产8,890,676.0721,937,856.28其中:股票投资8,890,676.0721,937,856.28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593,056.74-应收利息830.63435.85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1,019.31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10,522,864.1823,785,669.3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8年4月25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513.01应付赎回款1,063,024.1520,809.85应付管理人报酬3,862.8711,734.49应付托管费1,158.843,520.34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12,987.1718,497.66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28,007.92100,078.43负债合计1,209,040.95155,153.78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9,648,138.4622,022,511.93未分配利润-334,315.231,608,003.59所有者权益合计9,313,823.2323,630,515.5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522,864.1823,785,669.30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4月25日,基金份额净值0.9653元,基金份额总额9,648,138.46份。6.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857,445.352,357,500.431.利息收入2,782.67330,404.2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782.67103,291.06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27,113.22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46,206.07373,608.56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53,945.13-34,821.57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7,739.06408,430.13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2,715.021,408,206.88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6,280.93245,280.71减:二、费用183,219.37556,110.701.管理人报酬21,766.92155,393.712.托管费6,530.0746,618.15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28,209.93180,143.39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税金及附加 --7.其他费用126,712.45173,955.45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40,664.721,801,389.73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40,664.721,801,389.73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022,511.931,608,003.5923,630,515.52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040,664.72-1,040,664.72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2,374,373.47-901,654.10-13,276,027.57其中:1.基金申购款280,067.5017,485.70297,553.202.基金赎回款-12,654,440.97-919,139.80-13,573,580.7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648,138.46-334,315.239,313,823.23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5,363,435.66-235,363,435.6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801,389.731,801,389.7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95,687,580.49-322,139.20-196,009,719.69其中:1.基金申购款211,655.732,074.47213,730.202.基金赎回款-195,899,236.22-324,213.67-196,223,449.8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9,675,855.171,479,250.5341,155,105.70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蓥,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洪涛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2号《关于准予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497号《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5,286,699.9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2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5,363,435.6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6,735.7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第9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64,805,206.00份基金份额于2017年4月21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外70,558,229.66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上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X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X5%。 根据《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已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批准报出。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沪府发[201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e)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1,766.92155,393.71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586.346,102.15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0% / 当年天数。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6,530.0746,618.15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数。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建设银行1,015,616.572,620.763,853,353.3698,182.22注:本基金的银行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在承销期间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6.4.9 期末(2018年4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0764中国海防2018-04-16重大事项31.77--401.0013,428.1712,739.77-000063中兴通讯2018-04-17重大事项25.052018-06-1328.1810,701.00405,937.48268,060.05-600399*ST抚钢2018-01-31重大事项5.50--3,888.0027,710.8921,384.00-注:本基金截至2018年4月25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交易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8年4月25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8,588,492.25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02,183.82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0,545,513.56 元,第二层次1,392,342.7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8年4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8,890,676.0784.49其中:股票8,890,676.0784.49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030,781.249.808其他各项资产601,406.875.729合计10,522,864.18100.00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704,977.02 7.57 C制造业3,374,311.2636.23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86,464.182.00E建筑业324,402.533.48F批发和零售业329,679.753.54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80,740.5010.53H住宿和餐饮业59,773.190.64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3,662.721.11J金融业1,860,300.8719.97K房地产业717,553.927.70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8,810.132.67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8,890,676.0795.467.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288农业银行159,900609,219.006.542600104上汽集团10,505335,214.553.603600585海螺水泥9,298314,365.383.384000002万科A10,300310,236.003.335600028中国石化44,798302,386.503.256601328交通银行48,692298,968.883.217601668中国建筑32,931276,291.092.978000538云南白药2,896274,801.442.959000063中兴通讯10,701268,060.052.8810601601中国太保8,001260,352.542.80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288农业银行858,090.003.632601398工商银行302,940.001.283600019宝钢股份143,331.000.614600048保利地产123,111.000.525000776广发证券60,615.000.266601166兴业银行56,265.000.247002142宁波银行47,868.000.208600115东方航空46,622.000.209000338潍柴动力20,006.010.0810600893航发动力7,926.000.0311600967内蒙一机1,340.000.01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600中国铝业579,357.962.452600050中国联通499,850.082.123601186中国铁建423,666.791.794601390中国中铁365,164.351.555000725京东方A330,414.001.406601328交通银行329,047.001.397600028中国石化328,400.001.398601669中国电建327,399.801.399601985中国核电315,877.761.3410601668中国建筑313,021.001.3211600104上汽集团302,570.101.2812600886国投电力281,192.581.1913600585海螺水泥279,778.001.1814601601中国太保272,595.001.1515600011华能国际266,760.001.1316601006大秦铁路254,148.001.0817601088中国神华246,158.001.0418001979招商蛇口237,232.441.0019600741华域汽车230,263.000.9720601618中国中冶226,988.600.96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1,668,114.01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13,846,524.33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7,519.502应收证券清算款593,056.74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830.63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601,406.87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000063中兴通讯268,060.052.88重大事项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58016,634.72--9,648,138.46100.00%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武颖247,546.005.07%2朱颖198,037.004.06%3滕晓燕157,791.003.23%4方卫148,520.003.04%5翁施师147,645.003.03%6徐迅明145,037.002.97%7韩云林141,475.002.90%8郑凯鹏130,800.002.68%9陈畅100,000.002.05%10万丽坤99,072.002.03%注:以上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名册编制。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98.530.00%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235,363,435.6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2,022,511.93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80,067.50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2,654,440.97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648,138.46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银证券189,286.000.58%83.170.64%-中信证券1-----中金公司1-----申万宏源1-----民族证券1-----华西证券2-----华泰证券1-----海通证券1-----国信证券1-----国泰君安1-----国金证券1-----西藏东方财富26,981,517.1845.00%5,105.5239.31%-中信建投23,326,319.6621.44%3,097.8623.85%-光大证券11,950,992.0012.58%1,817.0513.99%-广发证券21,516,779.469.78%1,346.9010.37%-东方证券1839,516.045.41%782.076.02%-中泰证券1690,129.004.45%642.734.95%-国盛证券1120,099.000.77%111.870.86%-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中银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申万宏源------民族证券------华西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国金证券------西藏东方财富------中信建投------光大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中泰证券------国盛证券------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交易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业务。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