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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5 18:55:53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8月25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2月6日起至6月30日止。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建信创业板ETF场内简称创业板F基金主代码159956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6日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2,978,674.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8-03-07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创业板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吴曙明李淼联系电话010-66228888010-66568780电子邮箱xinxipilu@ccbfund.cnyhzq_tggz@chinastock.com.cn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95551;400-888-8888传真010-66228001010-6656853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cbfund.cn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2月6日 - 2018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9,567,424.02本期利润2,947,138.65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22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9.2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928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6,203,662.26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072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生效,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满六个月。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7.57%2.04%-7.86%2.08%0.29%-0.04%过去三个月-14.71%1.57%-15.46%1.63%0.75%-0.06%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9.28%1.57%-4.83%1.86%-4.45%-0.2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建仓期。§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资产配置及量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机构业务部、网络金融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运营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和内控合规部,以及深圳、成都、上海、北京、广州五家分公司和华东、西北、东北、武汉、南京五个营销中心,并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建设财富生活”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创新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瑞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龙头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战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共计101只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共计为6,342.88亿元。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梁洪昀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13日-15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博士。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规划发展部产品设计师、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监。2009年11月5日起任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28日至2012年5月28日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8日至2016年7月20日任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3月16日起任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31日起任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10月25日任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6日起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7日起任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日起任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16日起任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13日起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原因是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本基金成立于2月初,并于3月初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前,基金已逐渐建立股票仓位,以满足上市后以实物申赎为主的运作要求。基金上市后,基金一直保持高仓位运作,以满足运作风险控制及跟踪误差控制需要。基金上市后,由于一些特定原因,基金所持组合的权重分布与标的指数的权重分布存在一定差异,形成了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这些原因包括:股票数量的舍入取整造成的权重误差;部分股票长期停牌,导致无法交易,或复牌后股票出现较大波动。在报告期中期和末期,管理人较好地应对了标的指数的成分股调整,据此调整了申赎清单文件中的现金替代标志以及投资组合的结构,较为有效地控制了运作风险和基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本报告期基金净值增长率-9.28%,波动率1.5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83%,波动率1.86%。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2018年下半年,国际贸易摩擦、化解债务压力与保持宏观经济稳健增长之间的平衡、资管新规细化与落实节奏等因素都将对资本市场的运行造成深刻影响。在经历了上半年的调整后,预计股票市场总体波动性趋于缓和,但需要关注可能存在的事件冲击对于市场造成的影响。本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继续秉承被动复制策略,力争将基金的跟踪误差及偏离度保持在较低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内控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和资产核算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公司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价格进行估值。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并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估值。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复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4,161,116.12-结算备付金54,531.18-存出保证金287,750.59-交易性金融资产63,562,465.31-其中:股票投资63,562,465.31-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986.37-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48,261.70-资产总计68,115,111.2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1,277,868.18-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27,181.64-应付托管费5,436.31-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360,302.79-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40,660.09-负债合计1,911,449.01-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72,978,674.00-未分配利润-6,775,011.74-所有者权益合计66,203,662.2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8,115,111.27-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072元,基金份额总额72,978,674.00份。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6日。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3,965,356.55-1.利息收入756,837.0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60,638.60-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396,198.48-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9,840,368.4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9,549,595.99-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290,772.46-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620,285.37-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1,563.61-减:二、费用1,018,217.90-1.管理人报酬6.4.8.2.1274,479.57-2.托管费6.4.8.2.254,895.91-3.销售服务费6.4.8.2.3--4.交易费用416,444.03-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税金及附加7.其他费用272,398.39-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947,138.65-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47,138.6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57,978,674.00-357,978,674.00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2,947,138.652,947,138.65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85,000,000.00-9,722,150.39-294,722,150.39其中:1.基金申购款33,000,000.00-31,109.4432,968,890.562.基金赎回款-318,000,000.00-9,691,040.95-327,691,040.9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2,978,674.00-6,775,011.7466,203,662.26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张军红______ ______吴曙明______ ____丁颖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1331号《关于准予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57,952,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0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7,978,674.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67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收益率。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6.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6月30日。6.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1)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6.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6.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6.4.4.12 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于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持有的基金类别,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按照7%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基金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银河证券343,542,260.8688.80%-- 6.4.8.1.2 债券交易无。6.4.8.1.3 债券回购交易无。6.4.8.1.4 权证交易无。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银河证券319,948.8088.80%--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74,479.57-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3,819.77-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0% / 当年天数。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4,895.91-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0%/当年天数。6.4.8.2.3 销售服务费无。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无。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无。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300072三聚环保2018年6月19日重大事项23.282018年7月10日24.0054,3001,687,078.671,264,104.00-300324旋极信息2018年5月30日重大资产重组9.49--48,660539,405.94461,783.40-300197铁汉生态2018年5月28日重大资产重组5.37--78,450534,275.35421,276.50-300118东方日升2018年5月7日重大资产重组10.802018年8月7日9.6326,901316,571.27290,530.80-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无。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2)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a)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61,124,770.6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437,694.7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06月30日:无)。(b)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3)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06月30日:同)。(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63,562,465.3193.32其中:股票63,562,465.3193.32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215,647.306.197其他各项资产336,998.660.498合计68,115,111.27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5,049,097.927.63B采矿业--C制造业31,953,018.0948.26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882,025.501.33F批发和零售业515,984.000.78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733,333.5423.77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0,510.000.73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42,136.000.82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35,939.002.62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3,135,772.924.74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534,648.345.34S综合--合计63,562,465.3196.01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06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7.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300498温氏股份229,2965,049,097.927.632300059东方财富219,0402,886,947.204.363300124汇川技术64,4742,116,036.683.204300003乐普医疗56,2062,061,636.083.115300015爱尔眼科50,3481,625,736.922.466300408三环集团67,1821,578,777.002.387300136信维通信49,0001,505,770.002.278300142沃森生物72,6241,451,027.522.199300024机器人76,4001,329,360.002.0110300122智飞生物28,7001,312,738.001.98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7.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300498温氏股份26,810,497.4140.502300059东方财富13,349,582.0020.163300618寒锐钴业11,088,472.7116.754300124汇川技术10,638,368.6016.075300136信维通信10,250,618.3615.486300072三聚环保9,767,549.0014.757300070碧水源8,560,384.5212.938300003乐普医疗8,447,009.3812.769300408三环集团8,388,726.6612.6710300024机器人7,658,210.6011.5711300142沃森生物7,323,891.2011.0612300015爱尔眼科6,804,746.4010.2813300676华大基因6,531,036.009.8714300296利亚德6,454,524.919.7515300017网宿科技6,436,708.609.7216300315掌趣科技5,364,136.008.1017300027华谊兄弟5,083,196.377.6818300274阳光电源5,077,698.247.6719300088长信科技5,003,506.007.5620300450先导智能4,926,209.577.4421300628亿联网络4,691,928.007.0922300182捷成股份4,605,269.436.9623300122智飞生物4,495,520.006.7924300144宋城演艺4,345,335.896.5625300347泰格医药4,311,729.006.5126300166东方国信4,307,756.406.5127300355蒙草生态4,261,222.006.4428300433蓝思科技4,185,891.806.3229300168万达信息3,916,434.725.9230300251光线传媒3,822,051.005.7731300418昆仑万维3,741,773.005.6532300009安科生物3,713,273.005.6133300033同花顺3,693,069.005.5834300055万邦达3,677,468.005.5535300115长盈精密3,547,022.005.3636300253卫宁健康3,422,830.535.1737300113顺网科技3,378,830.005.1038300058蓝色光标3,374,024.635.1039300170汉得信息3,344,053.535.0540300271华宇软件3,338,069.005.0441300014亿纬锂能3,276,479.924.9542300197铁汉生态3,191,326.524.8243300324旋极信息3,149,480.004.7644300367东方网力3,061,883.004.6245300287飞利信3,056,764.004.6246300203聚光科技2,966,743.004.4847300133华策影视2,839,516.004.2948300316晶盛机电2,816,377.004.2549300002神州泰岳2,773,787.684.1950300180华峰超纤2,638,672.003.9951300145中金环境2,441,397.003.6952300244迪安诊断2,440,233.003.6953300083劲胜智能2,439,806.873.6954300207欣旺达2,417,167.003.6555300098高新兴2,386,715.403.6156300294博雅生物2,346,264.003.5457300068南都电源2,339,202.003.5358300222科大智能2,338,039.003.5359300010立思辰2,288,292.003.4660300212易华录2,286,089.893.4561300496中科创达2,207,442.003.3362300199翰宇药业2,206,927.003.3363300558贝达药业2,147,831.003.2464300323华灿光电2,145,622.003.2465300459金科文化2,139,368.003.2366300026红日药业2,134,710.003.2267300431暴风集团2,077,782.603.1468300053欧比特2,058,474.003.1169300001特锐德1,957,535.002.9670300377赢时胜1,936,695.002.9371300257开山股份1,844,800.002.7972300085银之杰1,801,763.002.7273300118东方日升1,785,897.012.7074300364中文在线1,761,380.982.6675300297蓝盾股份1,730,994.002.6176300463迈克生物1,727,294.002.6177300284苏交科1,727,092.722.6178300078思创医惠1,684,537.202.5479300291华录百纳1,656,108.002.5080300020银江股份1,608,823.002.4381300310宜通世纪1,587,576.002.4082300077国民技术1,575,257.612.3883300037新宙邦1,544,335.002.3384300273和佳股份1,532,063.002.3185300148天舟文化1,484,218.002.2486300383光环新网1,355,377.002.05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300618寒锐钴业1,359,431.002.052300498温氏股份1,057,051.001.603300676华大基因781,998.001.184300070碧水源705,469.001.075300271华宇软件617,939.000.936300628亿联网络594,085.000.907300059东方财富579,348.740.888300297蓝盾股份493,196.000.749300077国民技术456,432.000.6910300291华录百纳450,720.000.6811300124汇川技术441,319.000.6712300273和佳股份434,938.000.6613300136信维通信419,197.000.6314300037新宙邦408,121.000.6215300257开山股份404,067.000.6116300072三聚环保391,409.000.5917300075数字政通385,901.000.5818300003乐普医疗364,496.000.5519300450先导智能344,669.000.5220300408三环集团341,075.000.52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65,053,345.66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1,818,385.97注: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披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87,750.59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986.37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48,261.708其他-9合计336,998.6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7.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7.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8.1.1本基金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1,65544,095.88100,000.000.14%72,878,674.0099.86%8.1.2目标基金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无。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潘少玲1,826,732.002.50%2宋永华1,130,100.001.55%3沈燕1,041,172.001.43%4许岚1,013,410.001.39%5郑晓星1,000,097.001.37%6傅凝洲980,057.001.34%7倪静790,153.001.08%8王其玉722,800.000.99%9万鹏程700,102.000.96%10徐建673,600.000.9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357,978,674.0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33,000,000.00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318,000,000.00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2,978,674.00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经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4月18日起,许会斌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孙志晨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孙志晨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由张军红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上述事项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18年4月20日公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银河证券3343,542,260.8688.80%319,948.8088.80%-方正证券143,329,470.7711.20%40,353.9911.20%-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租用制度》,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个券等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能够积极、有效地将研究成果及时传递给基金管理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4)佣金费率合理。2、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3、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交易单元的情况。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银河证券--892,700,000.00100.00%--方正证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