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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7 14:40:14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诺德双翼债券场内简称诺德双翼基金主代码165705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2月16日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749,921.61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5年3月2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形成对利率和债券类产品风险溢价走势的合理预期,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债券品种进行相对价值分析,综合考虑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因素,主动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在获得稳定的息票收益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资本利得收益,同时使债券组合保持对利率波动的适度敏感性,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长期稳健地获得债券投资收益的目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罗丽娟郑鹏联系电话021-68985058010-85238667电子邮箱lijuan.luo@nuodefund.comzhengpeng@hxb.com.cn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995577传真021-68985121010-85238680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nuodefund.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40,729.34本期利润-31,023.88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15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4%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15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505,071.02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48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16日。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42%0.08%0.87%0.10%-1.29%-0.02%过去三个月-0.52%0.07%1.76%0.15%-2.28%-0.08%过去六个月-1.04%0.07%2.99%0.12%-4.03%-0.05%过去一年-0.73%0.07%1.11%0.10%-1.84%-0.03%过去三年-5.01%0.21%0.42%0.11%-5.43%0.10%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9.29%0.31%2.48%0.28%16.81%0.03%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2月16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2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8月15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十八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优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量化蓝筹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天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赵滔滔本基金基金经理以及诺德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2012年2月16日-11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2006 年11 月至2008 年10月,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10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并履行必要备案程序后对外公告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报告。该办法覆盖异常交易的类型、界定标准、监控方法与识别程序、对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等内容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也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上半年债券市场结束了去年以来的弱势,强势反弹。央行在上半年两次宣布降准,使得债市资金面相对去年大幅宽松,债券市场各品种收益率均大幅下行。报告期内,本基金规模较小,本基金以短久期的利率债品种为主要的配置方向,使得整个组合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报告期内本基金跑输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组合久期较短,仓位较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48元,累计净值为1.1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9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下半年,预计资金面宽松的局面将继续维持,债市的收益率中枢可能较上半年进一步下行。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为了确保基金估值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修订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根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监、运营总监、清算登记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和法务主管组成,所有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以及保证估值策略和程序的一致性。其中:基金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制定新的估值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并具体负责和会计事务所及基金托管行就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进行沟通,以支持委员会的相关决定;运营总监及清算登记部经理主要负责监督估值委员会决议有效执行及实施;投资研究部总监主要负责分析市场情况,并在结合相关行业研究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品种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判断;法务主管负责审核委员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估值制度,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上述参与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基金合同。§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188,763.0227,694.42结算备付金4,483.3715,940.52存出保证金443.101,512.84交易性金融资产3,781,400.002,197,745.0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3,781,400.002,197,745.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60,000.009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55,972.5150,180.21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10.00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5,091,062.003,193,082.9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100,000.00-应付赎回款189.41105.51应付管理人报酬2,072.081,603.47应付托管费592.04458.12应付销售服务费1,184.03916.28应付交易费用--应交税费425,592.78425,592.78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56,360.6479,300.07负债合计585,990.98507,976.23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3,854,689.632,275,257.71未分配利润650,381.39409,849.05所有者权益合计4,505,071.022,685,106.7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091,062.003,193,082.99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48元,基金份额总额4,749,921.61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51,385.62-61,696.111.利息收入49,102.68148,073.5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658.0121,883.69债券利息收入43,286.22117,719.39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3,158.458,470.42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7,570.55-1,394,095.62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7,570.55-1,394,095.6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705.461,172,100.07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48.0312,225.94减:二、费用82,409.50221,121.121.管理人报酬8,891.3437,967.542.托管费2,540.3210,847.853.销售服务费6.4.8.2.35,080.7921,695.704.交易费用35.71910.195.利息支出-512.87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512.876.税金及附加0.84-7.其他费用65,860.50149,186.97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023.88-282,817.23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23.88-282,817.2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75,257.71409,849.052,685,106.7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31,023.88-31,023.8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579,431.92271,556.221,850,988.14其中:1.基金申购款2,367,854.26410,305.832,778,160.092.基金赎回款-788,422.34-138,749.61-927,171.9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854,689.63650,381.394,505,071.02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6,858,579.6714,409,892.0681,268,471.7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282,817.23-282,817.2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4,458,993.43-13,703,694.19-78,162,687.62其中:1.基金申购款1,064,893.75215,233.891,280,127.642.基金赎回款-65,523,887.18-13,918,928.08-79,442,815.2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99,586.24423,380.642,822,966.8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潘福祥______ ______潘福祥______ ____高奇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 根据《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变更运作模式后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91号《关于核准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3,647,325.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0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3,706,862.48份基金份额,其中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双翼A”)269,098,125.12份,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双翼B”)134,549,200.00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9,537.36份基金份额,其中双翼A为32,930.95份,双翼B为26,606.41份。募集结束时,双翼A与双翼B的份额配比为1.99984725: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翼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双翼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翼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倍双翼B的份额余额。双翼B封闭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原基金在扣除双翼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双翼B享有,亏损以双翼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翼B承担。双翼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双翼A的年收益率(单利)=1.3×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在双翼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双翼A的年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双翼A的开放日计算双翼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双翼B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双翼A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双翼A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双翼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双翼A的开放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原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原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双翼A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89号文审核同意,原基金双翼B(150068) 6,672,791.00份基金份额于2012年4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原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于2015年2月16日届满。经深交所深证上[2015]56号《终止上市通知书》同意,原基金双翼B于2015年2月16日终止上市。本基金的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2月16日,在转换基准日,双翼A、双翼B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经深交所深证上[2015]第9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49,006,343.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3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方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最新的《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央行票据、银行同业存款、回购、可转债、可分离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对非固定收益类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18年6 月30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 2018年1 月1 日至2018年6 月30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 月1 日至2018年6 月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华控股)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宜信惠民)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业务。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8,891.3437,967.54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252.676,802.86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70% / 当年天数。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540.3210,847.85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6.4.8.2.3 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5.58华夏银行1,853.37宜信普泽12.99合计2,281.94获得销售服务费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华夏银行9,523.9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990.78合计17,514.70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0%/ 当年天数。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华夏银行188,763.022,554.62284,666.0119,549.58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方交易。6.4.9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3,781,400.0074.28其中:债券3,781,400.0074.28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60,000.0020.82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93,246.393.807其他各项资产56,415.611.118合计5,091,062.00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378,140.008.39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3,403,260.0075.54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403,260.0075.54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3,781,400.0083.9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8005国开170124,5002,459,310.0054.592018002国开13029,300943,950.0020.95301010721国债⑺3,700378,140.008.3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7.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43.10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55,972.51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56,415.61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5318,774.392,776,545.1958.45%1,973,376.4241.55%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绍兴市双保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26,504.0016.82%2浙江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126,430.0016.81%3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113,651.0015.11%4陶知勤100,000.0013.29%5吴延广89,229.0011.86%6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光大77,495.0010.30%7王林37,953.005.04%8金挺16,257.002.16%9胡克11,100.001.48%10窦芳芝10,000.001.3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0.00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2月16日 )基金份额总额403,706,862.48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803,880.09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917,731.51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971,689.99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749,921.61注:总申购份额包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基金2018年度的基金审计机构。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6年的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海通证券1-----中信证券1-----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交易单元。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新租用交易单元、退租交易单元。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海通证券4,935,174.8682.12%3,700,000.0088.94%--中信证券1,074,770.2217.88%460,000.0011.0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80612-2018-06292,205,882.35--2,205,882.3546.44%个人---------------产品特有风险1、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增加变现成本。同时,按照净值计算尾差处理规则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异常上涨或下跌。2、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条件,导致同期中小投资者小额赎回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情况。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总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