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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8 15:22:44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基金主代码00367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8日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91,835,124.4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力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向途张志永联系电话400-00-95526021-62677777电子邮箱service@bobbns.comzhangzhy@cib.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95561传真010-83197627021-62159217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20楼邮政编码10005095561法定代表人夏英高建平2.4 信息披露方式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bobbns.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 2018年0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35,079,955.00本期利润41,217,638.22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76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74%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7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306,106.22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42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98,141,230.62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42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6.48%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22%0.03%0.34%0.06%-0.12%-0.03%过去三个月0.92%0.05%1.01%0.10%-0.09%-0.05%过去六个月2.78%0.04%2.16%0.08%0.62%-0.04%过去一年3.82%0.04%0.83%0.06%2.99%-0.02%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6.48%0.04%-3.01%0.09%9.49%-0.05%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7年12月28日更名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62%、33%、5%。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二十一只基金,分别为中加货币市场基金、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杨宇俊本基金基金经理2016-11-28-10金融工程博士,北京银行博士后,具有多年债券市场投资研究经验。曾任北京银行总行资金交易部分析师,负责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研究与投资工作。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任专户投资经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23日至今)、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17日至今)、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19日至今)、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今)、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至今)、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1日至今)、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1日至今)、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8日至今)。注:1、任职日期说明:杨宇俊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上半年,在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加大、金融去杠杆初步完成的大背景下,货币政策由稳健偏严转向稳健偏宽松,债券市场走出牛市行情,收益率在波动中大幅下行,但也呈现出结构分化的特点。具体来看,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42bp;10年国开收益率下行幅度更大,达到62bp;然而低评级信用债以及城投债收益率不降反升。报告期内,基于对债市政策面、基本面、资金面、市场情绪面等进行判断,组合维持较高的杠杆水平与久期水平,较好地把握住了这波债市行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2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三季度,预计经济增长仍将逐步回落,再叠加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下行压力更大,需要财政与货币政策进行适当对冲。财政政策有望更加积极,资金面继续保持合理充裕,为积极财政政策保驾护航。预计整体债市仍处于牛市之中,收益率将在震荡中下行,特别是宽信用的预期下,有望改变上半年紧信用带来的债券市场分层结构,为信用债的收益率下行打开空间。此外,在放开融资平台的融资过程中,城投债的信用风险大大缓释,利好城投债。后续投资操作上,针对利率债,若收益率再度上行至安全区间,组合将择机拉长久期,波段操作,增强组合收益;针对信用债,重点关注城投债的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采用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交易所债券进行估值。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6、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期利润分配38,787,689.86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6.4.7.12,197,903.58587,380.83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12,049.1837,677.94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658,705,250.001,466,638,800.0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658,705,250.001,466,638,8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6.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6.4.7.529,941,060.0329,059,784.94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6.4.7.6--资产总计1,690,856,262.791,496,323,643.7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6.4.7.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91,699,512.45-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370,356.32380,493.91应付托管费123,452.13126,831.28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6.4.7.731,504.3016,964.39应交税费164,337.51-应付利息78,989.76-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6.4.7.8246,879.7089,000.00负债合计192,715,032.17613,289.58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6.4.7.91,491,835,124.401,491,834,194.22未分配利润6.4.7.106,306,106.223,876,159.91所有者权益合计1,498,141,230.621,495,710,354.1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90,856,262.791,496,323,643.71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2元,基金份额总额1,491,835,124.40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一、收入46,542,911.6024,431,271.721.利息收入35,796,042.1226,069,710.6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9,798.0262,942.42债券利息收入35,607,954.0025,853,946.31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78,290.10152,821.88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4,609,186.263,820,747.62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基金投资收益6.4.7.13--债券投资收益6.4.7.144,609,186.263,820,747.6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5--衍生工具收益6.4.7.16--股利收益6.4.7.17--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86,137,683.22-5,459,186.51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减:二、费用5,325,273.383,143,571.141.管理人报酬6.4.10.2.1 2,240,602.052,155,447.182.托管费6.4.10.2.2746,867.36718,482.363.销售服务费6.4.10.2.3--4.交易费用6.4.7.1922,727.505,707.505.利息支出1,963,534.244,094.08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963,534.244,094.086.税金及附加90,390.06-7.其他费用6.4.7.20261,152.17259,840.02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1,217,638.2221,287,700.58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217,638.2221,287,700.58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91,834,194.223,876,159.911,495,710,354.1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1,217,638.2241,217,638.22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930.18-2.05928.13其中:1.基金申购款1,307.762.421,310.182.基金赎回款-377.58-4.47-382.0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8,787,689.86-38,787,689.86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91,835,124.406,306,106.221,498,141,230.62项 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98,573,870.9610,128,633.721,008,702,504.6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1,287,700.5821,287,700.5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93,292,091.186,708,771.69500,000,862.87其中:1.基金申购款493,292,210.466,708,773.67500,000,984.132.基金赎回款-119.28-1.98-121.2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491,865,962.1438,125,105.991,529,991,068.13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夏英—————————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昕—————————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26日证监许可[2016]1700号《关于准予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加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本基金通过中加基金的直销中心公开发售,募集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3日。本基金于2016年11月28日成立,成立之日基金实收份额为200,091,986.54份(含利息转份额人民币4.6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一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一致。6.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2)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1)债券投资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2)回购协议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逐日计提;(5)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外币交易无。 6.4.4.13 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f)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240,602.052,155,447.18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746,867.36718,482.36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3 销售服务费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向关联方支付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关联方名称本期末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91,771,136.99100.00%1,491,771,136.99100.00%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97,903.589,134.55464,099.4635,376.49注:本基金通过"兴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2,049.18元,当年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63.47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上述各关联方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9 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于上期末未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191,699,512.4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16041216农发122018-07-0599.17600,00059,502,000.0017031117进出112018-07-05100.17100,00010,017,000.0017041317农发132018-07-05100.23100,00010,023,000.00148027814云城投债2018-07-0560.51330,00019,968,300.00172202917国兴租赁债022018-07-0599.861,000,00099,860,000.00合计2,130,000199,370,300.00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无交易所正回购。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的余额为1,658,705,250.00元,无属于第一、三层次的余额。(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1,658,705,250.0098.10其中:债券1,658,705,250.0098.10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197,903.580.138其他各项资产29,953,109.211.779合计1,690,856,262.79100.0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318,058,000.0021.23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18,198,000.0014.564企业债券228,461,200.0015.255企业短期融资券301,046,000.0020.096中期票据753,798,050.0050.32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57,342,000.003.839其他--10合计1,658,705,250.00110.72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6042016农发201,400,000138,656,000.009.26210180062418汇金MTN005BC1,000,000100,130,000.006.683172202917国兴租赁债021,000,00099,860,000.006.67410180037318南山集MTN0011,000,00098,380,000.006.57510166001316象屿MTN0011,000,00097,080,000.006.48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票,相应的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2,049.18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29,941,060.03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29,953,109.21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486,015,464.211,491,771,136.99100.00%63,987.41-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9,519.500.00%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200,091,986.54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491,834,194.22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307.76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77.58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91,835,124.40§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人事变动情况:2018年1月26日,公司总经理夏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2018年7月20日,公司副总经理宗喆先生转任公司总经理,夏英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无。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自本基金成立日起至今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广发证券2-----注:1、公司选择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时,考虑以下几方面:(1)基本情况:公司资本充足、财务指标等符合监管要求且经营行为规范;(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3)研究服务实力。 2、券商及交易单元的选择流程如下:(1)投资研究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管理办法》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并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审批、确定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3)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由监察稽核门部负责审查相关协议内容,交易室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3、投资研究部于每年第一季度内根据《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对券商进行重新评估,拟定是否需要新增、续用或取消券商、调整相应席位安排,并报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确定。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基金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广发证券--2,500,000.00100.00%----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80101-201806301,491,771,136.990.000.001,491,771,136.99100%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该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该投资者在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该投资者在大额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