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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8 15:22:47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场内简称-基金主代码005385前端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11日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963,481.46份基金合同存续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运用量化投资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和股票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量化选股模型,以量化多因子选股、事件驱动选股策略为主,辅以量化行业配置、套利策略等多个策略,力求寻找基本面良好,并能带来长期稳定超额收益的股票投资组合。同时,本基金也将对基金整体的波动和风险进行控制,力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 指数收益率×80%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秦长建田东辉联系电话021-38568989010-68858113电子邮箱qinchangjian@galaxyasset.comtiandonghui@psbc.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95580传真021-38568769010-68858120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alaxyasset.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8年2月1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27,815.90本期利润837,438.90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43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2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1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1,103,518.29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28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13%0.03%-7.36%1.49%7.49%-1.46%过去三个月0.31%0.02%-11.49%1.10%11.80%-1.08%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28%0.05%-4.10%1.14%5.38%-1.09%注:中证500 指数收益率×80%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自2018年2月11日合同成立,根据《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目前不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国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银河基金公司旗下共管理58只公募基金产品: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楼华锋基金经理2018年2月11日-8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8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业务高级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2015年8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数量与指数工作室负责人、基金经理。2016年1月起担任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担任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0月起担任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担任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担任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担任银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担任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起担任银河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上半年沪深300下跌12.9%,中证500下跌16.53%。市场整体普跌格局,从半年看只有医药、消费等部分板块获得正收益,抱团现象比2017年更加严重。今年以来风格波动较大,市场波动率增大,市场的驱动变量有所变化。大类因子回顾来看:大市值效应非常明显,市场偏好各个行业中的龙头,大市值明显较小市值占优。估值类因子整体表现较好,DP、EP和PEG表现都远高于历史平均,但是BP因子表现则差强人意,重资产股票表现较轻资产更差。成长类因子表现符合预期;盈利类因子整体表现不错,体现市场在下跌行情中非常关注盈利。反转类因子:由于波动率上行,短期反转因子开始表现,相信随着波动率进一步上行,反转效应会进一步提升。基金目前还在建仓期,建仓主要以价值、成长、盈利等基本面因子的配置为主,随着3季度的市场波动上升可能还会适当增加价格、交易量类的因子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10%。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宏观经济上我们认为经济稳健小幅下行,经济是平的这一事实不会改变;二季度开始国内出现了明显的宏微观数据背离,即宏观上投资、社融数据二季度出现滑坡,而中微观数据显示经济仍然相当平稳。我们认为宏微观背离源于金融去杠杆,而非实体经济真正出现滑坡。因此我们对于经济观点仍然认为是小幅下行,总体平稳。二季度金融去杠杆、贸易战、资管新规、房地产调控等利空陆续落地。近期的市场暴跌,释放了上述利空因素,股债性价比出现了改善,资管新规落地到执行的预期差、中美贸易战变成了慢变量。因此我们认为指数不应该过于悲观,在市场情绪修复企稳之后,无论是成长、周期前期跌幅较大的股票在下半年可能都会有机会。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投资风控岗、研究部数量研究员、行业研究员、支持保障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02月1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中分红相关规定,未进行利润分配。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28,093.66元。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自2018年3月27日起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以上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资 产:银行存款6.4.7.12,270,779.18结算备付金939,880.56存出保证金434.72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6,579,909.0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6,579,909.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6.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3,7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6.4.7.558,825.56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395.25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6.4.7.6-资产总计13,550,224.2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6.4.7.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2,198,764.66应付赎回款72,493.30应付管理人报酬16,894.71应付托管费2,815.78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6.4.7.7-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6.4.7.8155,737.53负债合计2,446,705.98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6.4.7.910,963,481.46未分配利润6.4.7.10140,036.83所有者权益合计11,103,518.2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550,224.27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28元,基金份额总额10,963,481.46份。本基金自2018年2月11日成立且无上年可比期间。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一、收入1,420,073.291.利息收入697,134.4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99,005.08债券利息收入19,857.96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78,271.37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6.4.7.1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3.5-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4-衍生工具收益6.4.7.15-股利收益6.4.7.16-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79,623.0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8713,315.88减:二、费用582,634.391.管理人报酬6.4.9.2.1365,719.182.托管费6.4.9.2.260,953.203.销售服务费6.4.9.2.3-4.交易费用6.4.7.196.61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6.4.7.20155,955.4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37,438.90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7,438.90注:本基金自2018年2月11日成立且无上年可比期间。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2月1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3,187,219.08-203,187,219.0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837,438.90837,438.90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92,223,737.62-697,402.07-192,921,139.69其中:1.基金申购款33,300.92280.1133,581.032.基金赎回款-192,257,038.54-697,682.18-192,954,720.72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963,481.46140,036.8311,103,518.29注:本基金自2018年2月11日成立且无上年可比期间。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虞晓清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1002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3,187,219.08份。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6.4.4.1 会计年度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6.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1) 金融资产的分类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包括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等。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2) 金融负债的分类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1)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2)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3)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4)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6.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入、转出、类别调整等引起的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6.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债券投资收益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易费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在估值日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流通受限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模型进行估值。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3)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6.4.7.1 银行存款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活期存款2,270,779.18定期存款-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其他存款-合计:2,270,779.18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成本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股票---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债券交易所市场6,570,286.006,579,909.009,623.00银行间市场---合计6,570,286.006,579,909.009,623.00资产支持证券---基金---其他---合计6,570,286.006,579,909.009,623.0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单位: 人民币元项目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账面余额其中;买断式逆回购合计3,700,000.00-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6.4.7.5 应收利息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433.43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应收其他存款利息-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422.90应收债券利息58,380.81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411.78应收申购款利息-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其他0.20合计58,825.56 6.4.7.6 其他资产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余额。6.4.7.7 应付交易费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交税费余额。6.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应付赎回费182.13预提费用155,555.40合计155,737.53 6.4.7.9 实收基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基金合同生效日203,187,219.08203,187,219.08本期申购33,300.9233,300.92本期赎回(以"-"号填列)-192,257,038.54-192,257,038.54-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本期申购--本期赎回(以"-"号填列)--本期末10,963,481.4610,963,481.46注:1、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11日。2、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6.4.7.10 未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基金合同生效日---本期利润827,815.909,623.00837,438.90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699,722.242,320.17-697,402.07其中:基金申购款284.67-4.56280.11基金赎回款-700,006.912,324.73-697,682.18本期已分配利润---本期末128,093.6611,943.17140,036.83 6.4.7.11 存款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活期存款利息收入89,631.05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其他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9,373.50其他0.53合计99,005.08 6.4.7.12 股票投资收益6.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6.4.7.13债券投资收益6.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6.4.7.13.2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6.4.7.13.3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6.4.7.13.4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6.4.7.1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1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6.4.7.14.2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6.4.7.14.3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6.4.7.14.4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6.4.7.15 衍生工具收益6.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6.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6.4.7.16 股利收益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6.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1.交易性金融资产9,623.00——股票投资-——债券投资9,623.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其他-2.衍生工具-——权证投资-3.其他-合计9,623.00 6.4.7.18 其他收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赎回费收入713,315.50基金转换费收入0.38合计713,315.88 6.4.7.19 交易费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6.61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合计6.61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产生交易费用。6.4.7.20 其他费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审计费用25,926.60信息披露费129,628.80其他400.00合计155,955.40 6.4.7.21 分部报告无。6.4.8 关联方关系6.4.8.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没有发生变化。6.4.8.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6.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6.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9.1.1 股票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6.4.9.1.2 债券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6.4.9.1.3 债券回购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6.4.9.1.4 权证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且本期无应支付关联方佣金。6.4.9.2 关联方报酬6.4.9.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65,719.18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4,690.59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款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6.4.9.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60,953.20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款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6.4.9.2.3 销售服务费注:无。6.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本基金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债券(含回购)交易。6.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报告期末不存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8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邮储银行2,270,779.1889,631.05--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邮储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6.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6.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6.4.10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增发而流通受限证券。6.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6.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6.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6.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6,579,909.00 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1.2.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6,579,909.0048.56其中:债券6,579,909.0048.56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700,000.0027.31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210,659.7423.697其他各项资产59,655.530.448合计13,550,224.27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6,579,909.0059.26其中:政策性金融债6,579,909.0059.26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6,579,909.0059.2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8005国开170165,5506,579,909.0059.2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34.72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58,825.565应收申购款395.25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59,655.5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44824,472.060.000.00%10,963,481.4610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482.770.0135%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203,187,219.08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33,300.92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192,257,038.54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963,481.46 §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自基金成立起本基金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并未改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注册申请3个月,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制定并实施相关整改措施,并将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国海证券2-----华创证券1-----财通证券1-----注:以上席位均为本期新增;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1)实力雄厚;(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5)研究实力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证券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资格考察; (2)初步确定; (3)签订协议。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国海证券6,570,286.00100.00%1,459,900,000.00100.00%--华创证券------财通证券------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公司于2018年8月11在指定媒体发布《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8年8月1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公司将按照《银河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