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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8 18:19:54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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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 8月 27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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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华惠鑫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4302

交易代码 16430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55,190.66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新华惠鑫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673 1643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份 8,355,190.6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基金

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之上,

一方面综合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信用策略等进行债

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另一方面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具有持

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同时股价具有趋势向上的股票构建权益类资产

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3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齐岩 郭明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10-66105798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95588

传真 010-68779528 010-6610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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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新华惠鑫债券(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8,376.67

本期利润 - -473,625.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5.2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 6月 30日)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新华惠鑫债券(LOF)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4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205,038.5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820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类基金无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书会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类基金无份额。

新华惠鑫债券(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35% 0.68% -0.73% 0.13% -1.62% 0.55%

过去三个月 -4.28% 0.46% -0.82% 0.14% -3.46%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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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个月 -5.21% 0.42% -0.47% 0.13% -4.74% 0.29%

过去一年 -3.25% 0.32% -1.77% 0.10% -1.48% 0.22%

自合同生效起

至今 -1.80% 0.27% -3.49% 0.10% 1.69% 0.17%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 1月 25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类基金无份额。

新华惠鑫债券(L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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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 2004年 12月 9日注册成立。

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

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

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华鑫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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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

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红利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新华安享惠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于泽雨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

助理、新华纯

债添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安享

惠金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增怡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恒稳

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新华

安享惠钰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新华

增强债券型证

2014-01-2

4 - 10

经济学博士,历任华安财产保险公

司债券研究员、合众人寿保险公司

债券投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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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新华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

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

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

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

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

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

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

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

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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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经济增速整体上出现短期回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房地产投资增速

在土地购置费支撑下稳中向好,工业企业利润增速较前期小幅回升,内生经济仍旧具备韧性;进出

口增速整体延续震荡复苏态势,出口略有萎靡,进口持续扩张,但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开始显现,对

美出口增速下降;受食品项拖累,CPI 同比增速处于偏低水平,油价推动 PPI 超预期回升,上下游

企业盈利能力继续分化;货币政策开始强调“松紧适度”,对流动性表述有所放宽,央行两次定向降

准,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宽裕,R007下降至 2.5%。

债券市场方面,在“去杠杆”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缩”的双重影响下,实体经济活跃度有所回

落,融资需求受到抑制,特别是在中美贸易战逐步升级后,市场对经济前景的预期更加悲观,长久

期利率债受到市场追捧;表外业务收缩使得企业的融资环境变差,违约风险增加,市场对信用债的

投资趋于谨慎,利率债投资需求结构性增加。具体看,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短端下行约 50-80bp,

长端的 10年期国债下行 43bp至 3.47%,10年期国开债下行 62bp至 4.25%,期限利差小幅走阔。信

用债收益率走势严重分化,高评级信用债收益率下行约 50bp,中低评级信用债收益率持续上行。

基金操作方面,本基金对表外业务收缩带来的影响估计得比较重,认为在融资环境收紧的情况

下,利率下行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利用偏紧的融资环境享受更高的利息收益,于是侧重于投资短期

企业债以获得利息收益。但实际上,由于经济回落压力和风险偏好降低,利率债收益率明显下行。

本基金欠配长期限利率债而没有享受到价差收益。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对经济长周期不悲观,并且认为投资的低估值品种估值并未完全修复,

所以在过去数月采取持有不动的策略。但因为市场在利空因素和悲观预期影响下出现了调整,该策

略使基金净值出现了较大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82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1%,同

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0.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宏观经济大概率面临较大压力,房地产销售同比增速持续放缓,地方政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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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严查和城投平台融资缩紧制约基建投资效率,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或对进出口产生负面影响。宏

观去杠杆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货币政策边际放松将成为下一阶段主导债市的关键。另一方面,

我们认为需要关注政策对冲措施发力后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首先,在表外业务收缩导致社融增

速断崖式下降的情况下,预期表内贷款业务将明显扩张,债券发行也有可能提速;其次,“去杠杆变

为稳杠杆”后,实体经济的投融资活动也可能恢复活跃。

债券投资方面,未来一段时间本基金还是以持有短期限企业债获取利息收益为主。考虑到资金

成本持续下降,同时部分中等评级信用债被错杀,短端中等评级信用债估值和安全性更具吸引力,

有相对稳定的套息空间。重点关注国资委百分之百控股、负债率相对适中、有一定竞争力的国有企

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发行的债券。同时,将继续关注长久期利率债的收益率出现阶段性冲高的机会,

本基金将逢高参与长久期利率债,合理控制杠杆,在充分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同时提高收益。

股票投资方面,由于持有的标的总体上属于低估值、类债券品种,且企业未来经营向好,对估

值修复有支持和保障,所以本基金接下来主要选择继续持有这些品种。在市场已经调整到较低位置

的情况下,结合持有品种的低估值属性,持有策略面临的潜在风险有限。未来主要靠时间来消化目

前的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一、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

管理部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

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 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二、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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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

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三、投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四、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五、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管理部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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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8年 5月 08日起至 2018年 6月 30日,连续 38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不足五千万

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进行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

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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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止日: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19,401.20 93,506.10

结算备付金 28,075.40 495,595.58

存出保证金 5,738.09 9,011.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16,014.80 14,349,277.60

其中:股票投资 2,134,044.90 2,980,142.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081,969.90 11,369,135.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000.00 101,690.22

应收利息 154,910.56 225,068.3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470.00 -

资产总计 9,927,710.05 15,474,149.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00,000.00 9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473,206.49 121,867.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39.04 12,135.88

应付托管费 1,496.89 3,46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993.74 6,934.80

应付交易费用 3,880.95 16,189.77

应交税费 360.53 -

应付利息 260.82 1,353.7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35,233.04 460,000.00

负债合计 1,722,671.50 1,521,9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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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701,575.08 7,578,343.65

未分配利润 3,503,463.47 6,373,856.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05,038.55 13,952,200.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27,710.05 15,474,149.30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类基金无份额。

2、报告截止日 2018年 6月 30日,本基金 C类份额净值 0.9820元,基金 C类份额 8,355,190.6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25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

月 30日

一、收入 -200,023.01 4,978,893.58

1.利息收入 235,872.45 6,105,189.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01.06 16,417.08

债券利息收入 221,553.06 5,521,747.3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618.33 567,024.8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762.18 12,621,444.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695.3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9,161.12 12,621,444.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296.4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2,001.68 -13,747,740.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1,344.04 -

减:二、费用 273,602.00 2,195,221.45

1.管理人报酬 50,644.18 795,625.78

2.托管费 14,469.77 227,321.66

3.销售服务费 28,939.57 522,690.72

4.交易费用 3,244.88 11,842.33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页共 33页

5.利息支出 20,051.96 401,149.4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051.96 401,149.43

6.其他费用 155,851.08 236,591.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73,625.01 2,783,672.1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3,625.01 2,783,672.1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578,343.65 6,373,856.84 13,952,200.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473,625.01 -473,625.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2,876,768.57 -2,396,768.36 -5,273,536.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44,971.12 19,082,867.17 42,627,838.29

2.基金赎回款 -26,421,739.69 -21,479,635.53 -47,901,375.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701,575.08 3,503,463.47 8,205,038.5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04,927,062.96 236,967,545.58 541,894,608.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783,672.13 2,783,672.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199,791,457.68 -155,241,980.99 -355,033,438.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7,757,175.56 124,387,733.73 282,144,909.29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页共 33页

2.基金赎回款 -357,548,633.24 -279,629,714.72 -637,178,347.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5,135,605.28 84,509,236.72 189,644,842.0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20 号《关

于核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发起人,于 2013年 12月 26日至 2014年 1月 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惠鑫 A自 2014年

1月 8日至 2014年 1月 20日进行发售,惠鑫 B自 2013年 12月 26日至 2014年 1月 7日进行发售。

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726,085,320.66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 243,443.20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验字[2014]3710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年 1月 24日经向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为 726,085,320.66 份,其中新

华惠鑫分级债券型基金 A 级(以下简称“惠鑫 A”)430,024,631.26 份,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份额

73,387.32 份,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基金 B 级(以下简称“惠鑫 B”)296,060,689.40 份,含认购资金

利息折合份额 170,055.88 份。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

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三年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日等事项的公告》,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届满时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名称变更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

转换基准日为 2017年 1月 24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A(基金简称:惠鑫 A,基金代码:164303)、新华惠

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B(场内简称:惠鑫 B,基金代码:150161)的基金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根据《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 A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页共 33页

公告》,自 2018年 2 月 14日起对本基金增加手续申购赎回费且仅支持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 A 类基

金份额,并对本基金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增加 A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类和 C类

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并按照不同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5673(新增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C类基金

份额代码为 164302(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含国债、央票、政策性

金融债及所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

公司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回购等债券资产

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8月 27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年 11 月 16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四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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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一致,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

花税征收方式,将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 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 0.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

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

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 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年 5月 1日起,金

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

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

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现行规定缴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页共 33页

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

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上市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发起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页共 33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200,000.00 1.93% 19,100,000.00 18.42%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0,644.18 795,625.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831.94 38,427.84

注:1、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

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

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页共 33页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469.77 227,321.66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华惠鑫债券

(LOF)A 新华惠鑫债券(LOF)C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7,728.09 7,728.0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866.31 866.3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 4,554.77 4,554.77

合计 - 13,149.17 13,149.1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华惠鑫债券

(LOF)A 新华惠鑫债券(LOF)C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16,875.39 16,875.3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1,183.20 1,183.2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 398,436.01 398,436.01

合计 - 416,494.60 416,494.60

注: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

2、本报告期列示的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为当期计提金额。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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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报告期末无除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新华惠鑫债券(LOF)C

报告期末无除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19,401.20 1,777.12 775,262.07 14,982.45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盘单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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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页共 33页

60022

1

海航控

2018-01

-10

重大资

产重组 2.61

2018-0

7-20 2.91 292,100.00 963,930.00 762,381.00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

1,100,000.00元,于 2018年 7月 3日全部到期。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34,044.90 21.50

其中:股票 2,134,044.90 21.50

2 固定收益投资 7,081,969.90 71.34

其中:债券 7,081,969.90 71.3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7,476.60 1.49

7 其他各项资产 564,218.65 5.68

8 合计 9,927,710.05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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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32,180.00 8.9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63,539.00 9.3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638,325.90 7.7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34,044.90 26.0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221 海航控股 292,100 762,381.00 9.29

2 600166 福田汽车 360,000 730,800.00 8.91

3 601998 中信银行 102,790 638,325.90 7.78

4 600717 天津港 100 753.00 0.01

5 601339 百隆东方 100 575.00 0.01

6 002585 双星新材 100 534.00 0.01

7 600350 山东高速 100 405.00 0.00

8 600219 南山铝业 100 271.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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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

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或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1998 中信银行 402,435.20 2.88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12,130.54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02,435.20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与“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2,911,342.40 35.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0,300.00 12.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0,300.00 12.19

4 企业债券 1,849,373.50 22.5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5,520.00 7.38

6 中期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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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15,434.00 8.7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081,969.90 86.31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89923 18贴现国债 23 24,000 2,382,960.00 29.04

2 170410 17农发 10 10,000 1,000,300.00 12.19

3 113011 光大转债 7,050 715,434.00 8.72

4 041752009 17兴荣控股 CP001 6,000 605,520.00 7.38

5 124389 PR资水务 9,400 572,836.00 6.9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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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738.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4,910.56

5 应收申购款 3,100.00

6 其他应收款 47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4,218.65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证券 715,434.00 8.72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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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600221 海航控股 762,381.00 9.29 重大资产重组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新华惠鑫债券

(LOF)A

- - - - - -

新华惠鑫债券

(LOF)C

396 21,098.97 258,675.00 3.10% 8,096,515.66 96.90%

合计 396 21,098.97 258,675.00 3.10% 8,096,515.66 96.9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谢国珍 834,561.26 9.99%

2 丁静 495,515.78 5.93%

3 李山治 340,678.33 4.08%

4 唐满红 270,000.00 3.23%

5 贾全虎 269,539.12 3.23%

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58,675.00 3.10%

7 叶玲 182,055.75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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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马俊芬 180,294.97 2.16%

9 郑爱华 179,635.00 2.15%

10 赵銧宇 172,505.04 2.06%

新华惠鑫债券(LOF)C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谢国珍 834,561.26 9.99%

2 丁静 495,515.78 5.93%

3 李山治 340,678.33 4.08%

4 唐满红 270,000.00 3.23%

5 贾全虎 269,539.12 3.23%

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58,675.00 3.10%

7 叶玲 182,055.75 2.18%

8 马俊芬 180,294.97 2.16%

9 郑爱华 179,635.00 2.15%

10 赵銧宇 172,505.04 2.06%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新华惠鑫债券(LOF)A 0.00 0.00%

新华惠鑫债券(LOF)C 1,083.87 0.01%

合计 1,083.87 0.01%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新华惠鑫债券(LOF)A 0

新华惠鑫债券(LOF)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新华惠鑫债券(LOF)A 0

新华惠鑫债券(LOF)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华惠鑫债券(LOF)A 新华惠鑫债券(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 1月 25

日)基金份额总额 - 541,894,607.6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3,467,9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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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41,843,020.4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46,955,815.2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355,190.66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类基金无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 5月 21日,沈健先生离任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湘财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3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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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中金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3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282,080.00 70.09% 262.69 70.09% -

海通证券 1 120,355.20 29.91% 112.09 29.91%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

监基字[1998]29号)以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

[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共租用 28个交易席位,其中报告期内新增 6个交易席位,退租 0

个交易席位。新增交易席位为:长江证券上海交易席位、长江证券深圳交易席位、广发证券上海交

易席位、广发证券深圳交易席位、天风证券上海交易席位、天风证券深圳交易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

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

1、研究部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

2、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三、交易量的分配

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券商提供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公司研发、市场数据、

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评估等,用以支持投资

决策。

2、以季度为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别打分,

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济商的排名。

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性、受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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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依据,交易量大小

和评分高低成正比。

3、交易部负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5,900,000.00 9.47% - -

新时代证券 - - 2,100,000.00 3.37% - -

东北证券 - - 2,000,000.00 3.21% - -

恒泰证券 - - 1,200,000.00 1.93% - -

西南证券 - - 18,900,000.00 30.34% - -

中金证券 593,473.19 34.68%

13,100,00

0.00 21.03% - -

长江证券 - - 4,000,000.00 6.42% - -

国信证券 199,880.00 11.68%

500,000.0

0 0.80% - -

国泰君安 206,500.00 12.07%

5,100,000.

00 8.19% - -

海通证券 711,617.33 41.58%

9,500,000.

00 15.25%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

申购份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427-20180514 -

14,753

,614.6

4

14,753,6

14.64 - -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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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1 20180502-20180508 -

19,659

,884.0

1

19,659,8

84.01 - -

产品特有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

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与机构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若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能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财产将进行清算;

4、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会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

困难的情形。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手续申购赎回费且仅支持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

A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增加 A 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

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并按照

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164302,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567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