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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18-09-04 13:0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截止2018年9月3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9月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18年9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价值优享

基金主代码:0047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终止基金合同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亦作类似约定。

截止2018年9月3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 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9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10、基金财产清算事项的说明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且基金资产在停牌证券变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步产生损失。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