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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2018-10-29 13:04:25

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

截至2018年9月7日日终,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8年11月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及退市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华润元大中创100ETF

基金代码:159942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9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8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已于2018年9月15日期暂停申购。

2、自2018年11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即2018年11月5日下午15:00后不再接受上述业务申请),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投资者届时将无法提交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只能按照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规定获得所分配的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5、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6、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风险提示

1、自2018年11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即2018年11月5日下午15:00后不再接受上述业务申请),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投资者届时将无法提交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只能按照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规定获得所分配的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后续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仍然可能存在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

2、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ryuanta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1000-8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