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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期到期及转入下一分级运作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2018-10-31 06:54:1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68,以下简称“本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A份额,基金代码:000769,以下简称“久盈A”;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B份额,基金代码:000770,以下简称“久盈B”)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8日生效。根据《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每个分级运作期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为该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期自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止。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每个分级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下一分级运作期。现将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期到期及过渡期的操作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期到期操作规则

(一)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4日。在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在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及其前一个工作日,其中第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第二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但第4个开放期开放一天,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赎回开放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13日为久盈A在本分级运作期内第4个开放日,当日仅开放久盈A的赎回。

久盈A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1-6天 1.5%

7天及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在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久盈A的前3个基金份额折算日与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第4个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久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到期日。即久盈A、久盈B将于2018年11月14日进行份额折算。久盈A、久盈B的折算方案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折算方案公告》。

二、本基金第二个过渡期操作规则

本基金本次过渡期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

(一)过渡期内久盈A、久盈B的份额配比

在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上限和两类份额配比进行规模控制,过渡期内久盈A、久盈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

(二)过渡期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过渡期为每个分级运作期到期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下一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期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过渡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份额折算确认日,本次份额折算确认日为2018年11月15日,当日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自过渡期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久盈B的开放期,本次过渡期安排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为久盈B的开放期,在此期间开放久盈B的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久盈B和久盈A的开放时间,若发生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过渡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下一分级运作期。本基金过渡期内不开放久盈A的赎回。

(三)过渡期基金份额的赎回原则及数量限制

1、基金份额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对应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的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的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久盈A份额或久盈B份额赎回,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不设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四)过渡期赎回的费用

在过渡期久盈B的开放期内进行久盈B的赎回,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1-6天 1.5%

7天及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五)过渡期内赎回的程序

1、赎回的申请方式

在过渡期内,基金投资者必须在久盈B的开放期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2、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原则

过渡期的久盈B的开放期内,在每一个开放日,对于久盈B赎回申请,上一工作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交易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交易申请。交易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六)过渡期内赎回金额的计算

1、久盈B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久盈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过渡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过渡期内久盈A、久盈B按照各自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式如下:

T日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基金资产净值/T日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基金份额数

T日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基金资产净值/T日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基金份额数

其中,T日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基金份额数为T日久盈A份额数、T日久盈B份额数之和。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七)过渡期的基金运作安排

1、过渡期内,本基金基金资产保持为现金形式(不能变现的资产除外);

2、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停收管理费,基金托管人停收托管费,销售机构停收销售服务费;

3、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为久盈A约定年化收益率起算日,即下一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

4、下一个分级运作期在第一个半年内久盈A的份额净值、份额参考净值为在该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前一日久盈A份额净值的基础上按照年化单利增长计算而得的份额净值、份额参考净值。

  三、重要提示

(一)久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

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及每个申购开放日(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除外)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久盈A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久盈A的年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表示的小数点后第2位。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3%(含),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前根据国内利率市场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告。

本次久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将根据第三个运作周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1.5%,该收益率即为久盈A自第三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即:久盈A第三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6个月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二)过渡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3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分级运作期。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久盈B和久盈A的开放时间,若发生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四、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信息。

网址: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

(二)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久盈A和久盈B的销售机构可能不同,具体销售机构和销售方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分级运作期到期和转入下一分级运作期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本次分级运作期到期和转入下一分级运作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三)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