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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8-11-12 06:49:5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18年11月1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 泰达宏利瑞利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7 00038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设定两类开放期,分别为半年度开放期和年度开放期。本次年度开放期为2018年11月14日,投资者可在当日办理泰达宏利瑞利债券A和泰达宏利瑞利债券B的赎回业务。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本次开放期暂不开通申购业务。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在赎回时不收取基金赎回费用。

本基金B类份额赎回费率:

1、持有1个运作周年,赎回费率为0.1%;

2、持有2个运作周年,赎回费率为0.05%;

3、持有3个运作周年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注:1、因本基金B类份额每年仅开放一次,因此以运作周年为持有期限计算单位来计提相应的B类份额赎回费。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郑小囡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约定:“在对瑞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瑞利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瑞利A的份额余额仍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瑞利A的份额余额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瑞利A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自动赎回。” 因本次年度开放期仅办理赎回业务,瑞利A份额可能会出现按比例自动赎回的情形。

2、《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如果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暂不开通申购业务,本次开放赎回后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如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将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另设开放期。进入清算期后,如存在需要变现的资产,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剩余财产的及时取得,请投资人在开放期内谨慎决策。

3、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