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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8-12-05 13: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1日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9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基金自2018年9月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1月7日止。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753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2月4日刊登了《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8,002,491.55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2月5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