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2018-12-06 13: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桉

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18 年 12 月 05 日日终,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

资产净值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8 年 12 月 06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 2018 年 12 月06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不再

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06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五、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8 年12月 05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60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

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故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jysa99.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