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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18-12-24 13:25:46

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9日证监许可【2015】3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5年5月25日起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法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18年9月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根据《基金合同》及《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1月5日,于2018年11月6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9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983号)后,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刊登了《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1000-8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