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境源保本
基金代码 博时境源保本A:002208;博时境源保本C:0022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担保人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018年12月18日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刊登了《关于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关于博时境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450号)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