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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9-03-07 06:5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进行清算。截至2018年9月7日日终,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根据《基金合同》及《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1月5日,于2018年11月6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9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983号)后,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刊登了《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清算报告》,由于本基金于清算结束日(2018年11月19日)仍持有停牌股票导致部分资产未变现。本基金剩余财产变现期间为自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止,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440号),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83,122.40元(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委托代付资金手续费182.91元),本基金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3月8日。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1000-8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