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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7 14:46:11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03月 27日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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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3月25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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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3月09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3,029,109.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

资产的合理配置,综合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力求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本策略(CPPI, Consta

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对资产配置

建立和运用数量化的分析模型,动态地监控和调整本

基金在稳健资产与风险资产上的投资比例,确保投资

者的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同时,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

的选择市场时机和精选个股进行投资,争取为基金资

产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具体而言,本基金的投资策

略包括大类产配置策略、稳健资产投资策略和风险资

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

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

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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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童建林 李修滨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lixiub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58

传真 022-83865569 010-8523002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03月09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6年12

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990,566.18 41,787,386.23 19,537,826.65

本期利润 48,074,746.39 32,492,335.75 1,890,187.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99 0.0337 0.00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6% 3.36% 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58 0.0059 0.002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6,788,111.

55

968,713,365.16 964,919,297.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58 1.0059 1.002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

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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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2016年03月09日起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5% 0.02% 1.08% 0.01% -0.33% 0.01%

过去六个月 2.88% 0.03% 2.18% 0.01% 0.70% 0.02%

过去一年 4.96% 0.04% 4.43% 0.01% 0.53% 0.03%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8.71% 0.07% 13.56% 0.01% -4.85% 0.06%

注: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0%,即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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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03月09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03月09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16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

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2017年 0.298 28,698,267.92 - 28,698,267.92 -

合计 0.298 28,698,267.92 - 28,698,267.92 -

§4 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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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

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四川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

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5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安

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

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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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

货币市场基金、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金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钢

本基金基

金经理;本

公司副总

经理、固定

收益总监。

2016年03月 - 16年

男,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

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

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

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

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

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

资经理等。2011年7月年加

盟本公司。

钱文成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6年03月 - 12年

男,理学硕士。2007年5月

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

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策略研究员、研究主管助

理、研究部副主管、研究

副总监、研究总监、股票

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

理助理等。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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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

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

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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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

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本面方面,2018年经济增长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今年经济增长的核心影响因素主

要在于信用收缩对经济增长形成冲击。由于监管加强、信用风险频发等因素,导致社会

融资增速呈现大幅下滑。紧信用对于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尤以基建增速下滑幅

度最为显著。信用收缩所导致的基本面下滑对于债券市场成为利好因素。通胀预期阶段

性成为对市场扰动的因素。PPI同比上半年出现反复,叠加CPI方面由于寿光水灾、非洲

猪瘟等因素导致食品价格同比抬升,使得市场通胀预期阶段性升温,对市场形成扰动。

政策面方面,政策方向由于中美贸易战、信用收缩出现调整。监管政策有所放松,货币

政策也有所调整,流动性较2017年明显宽松,资金利率水平出现大幅回落。债券市场方

面,整体呈现牛市行情。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监管指标要求,严控信用风险,以稳健风格进行投资,

并积极把握市场机会进行投资,为客户创造了稳健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5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4.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4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本面方面,预计未来经济增长仍有进一步下行压力。主要有以下两个逻辑:首先,

地产部门未来趋于回落。居民部门债务负担较重,棚改货币化政策调整意味着三四线城

市地产销售失去重要支撑。其次,出口增速可能回落。2019年开始前期提前出口规避关

税的行为将逐步消散,贸易战对出口增速的影响可能将更为明显。叠加海外经济体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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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经济后周期,需求增速可能放缓,中国外需面临不利因素。通胀方面,我们认为通

胀压力可控。通胀从根本上由总需求所决定,经济回落过程中,通胀压力总体可控,主

要是对市场预期形成阶段性扰动。政策面方面,在宽信用取得明显成效之前,当前的政

策立场不会发生根本变化。货币政策将维持中性偏宽松的立场,为宽信用创造相对有利

的货币环境,但资金利率继续大幅下行概率也不大,预计将维持流动性的相对宽松。从

市场本身来看,我们认为债券收益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空间。预计未来伴随着基本面压力

的进一步加大,银行体系资产可得性下降,期限利差仍有压缩空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

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内控合规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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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的投资

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

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

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

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天弘乐享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065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3

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

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天弘乐

享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清算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金的剩余资产。

因此,上述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以

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4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弘乐享

保本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4.2有关以清算基础编

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弘乐享保本混合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

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

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

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5

就可能导致对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基金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

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03-26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1,570,321.64 548,830.50

结算备付金 30,815,051.01 16,286,686.45

存出保证金 34,239.93 28,541.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970,553,000.00 1,256,981,18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70,553,000.00 1,256,981,1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7,171,725.76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1,077.08 -

应收利息 17,827,083.39 20,716,921.4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88,042,498.81 1,294,562,16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69,443,249.08 323,743,590.08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35,009.79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35,170.33 999,631.33

应付托管费 172,528.40 166,605.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5,309.62 12,019.41

应交税费 141,556.03 -

应付利息 17,573.80 85,939.0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9,000.00 406,000.00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7

负债合计 471,254,387.26 325,848,794.8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63,029,109.41 963,029,109.41

未分配利润 53,759,002.14 5,684,25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6,788,111.55 968,713,36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88,042,498.81 1,294,562,160.00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558元,基金份额总额963,029,109.4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

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0,452,893.11 57,587,276.58

1.利息收入 66,004,030.29 58,993,152.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22,340.07 248,068.07

债券利息收入 63,929,504.86 58,733,473.2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52,185.36 11,611.1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635,317.39 7,889,174.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5,219,234.3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635,317.39 -7,299,462.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30,597.00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084,180.21 -9,295,050.4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32,378,146.72 25,094,940.83

1.管理人报酬 11,934,266.18 11,806,829.33

2.托管费 1,989,044.41 1,967,804.9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5,446.34 195,301.52

5.利息支出 17,790,650.89 10,678,190.9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790,650.89 10,678,190.95

6.税金及附加 182,926.82 -

7.其他费用 455,812.08 446,814.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074,746.39 32,492,335.7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074,746.39 32,492,335.7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963,029,109.41 5,684,255.75 968,713,365.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074,746.39 48,074,746.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63,029,109.41 53,759,002.14

1,016,788,111.5

5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963,029,109.41 1,890,187.92 964,919,297.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2,492,335.75 32,492,335.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8,698,267.92 -28,698,267.9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63,029,109.41 5,684,255.75 968,713,365.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薄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慧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3号《关于准予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0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第一个保本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6年3月

9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即2019年3月9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第一个保本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

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期。

本基金自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7日止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

购资金利息共募集962,941,054.5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2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乐

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963,029,109.4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8,054.86份基金份

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人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则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应补足该差额。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1

指引》、《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本基金于2019年

3月19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参见年报正文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

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12月31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

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相

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

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2

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

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

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等

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

册登记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3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

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934,266.18 11,806,829.3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93,952.96 290,810.60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20%/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

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

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

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89,044.41 1,967,804.92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X 0.20%/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91,570,321.64 56,736.31 548,830.50 40,499.3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

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5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53,943,249.08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658033 16华侨城MTN002 2019-01-02 99.92 100,000 9,992,000.00

101753037 17苏国信MTN002 2019-01-02 101.62 41,000 4,166,420.00

111803138 18农业银行CD138 2019-01-02 98.36 995,000 97,868,200.00

111803141 18农业银行CD141 2019-01-02 98.41 433,000 42,611,530.00

合计

1,569,00

0

154,638,150.0

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15,500,000.00元,于2019年01月0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

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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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70,553,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7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1,256,981,180.00元,无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

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70,553,000.00 65.22

其中:债券 970,553,000.00 65.2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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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7,171,725.76 25.3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385,372.65 8.22

8 其他各项资产 17,932,400.40 1.21

9 合计 1,488,042,498.8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43,115,000.00 53.4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345,000.00 4.95

6 中期票据 180,348,000.00 17.7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6,745,000.00 19.35

9 其他 - -

10 合计 970,553,000.00 95.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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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1803138 18农业银行CD138 1,500,000 147,540,000.00 14.51

2 136256 16南航01 700,000 69,881,000.00 6.87

3 101469004 14湘经开MTN002 500,000 51,155,000.00 5.03

4 011800694 18海淀国资SCP002 500,000 50,345,000.00 4.95

5 122736 12石油03 500,000 50,020,000.00 4.9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

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

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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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4,239.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1,077.0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827,083.3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932,400.4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

人户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5,571 172,864.68 890,081,600.30 92.43% 72,947,509.11 7.5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52,561.99 0.01%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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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03月09日)基金份额总额 963,029,109.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63,029,109.4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3,029,109.4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

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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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

100,0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2年10个月。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中信

证券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

期债

券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

期债

券回

购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占当

期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

证券

1,187,683,79

5.12

100.0

0%

87,066,800,00

0.00

100.0

0%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

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

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

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

信息服务;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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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

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

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租用交易单元:无。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1

2018/01/01-2

018/12/31

290,069,600.24 - - 290,069,600.24 30.12%

2

2018/01/01-2

018/12/31

200,004,000.02 - - 200,004,000.02 20.77%

3

2018/01/01-2

018/12/31

300,006,000.02 - - 300,006,000.02 31.15%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者,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时,由此可能导

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的风

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

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出现连续六十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而面临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时,结合市场情况,本基金无法按照

《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运作机制进行调整,故不再符合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因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12日在指

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

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