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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7 07:47:22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6600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430,261.62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60002 6601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6,339,549.74份 10,090,711.88份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采用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固定收益及权益类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在普通债券投资上将利用数量化的辅助手段,通过对国民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基准利率走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利率变化尤其是利差演变趋向的分析构筑稳健的债券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总指数×50% +中债金融债总指数×3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产品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产品类型,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翟爱东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61095588 95559 电子邮箱 lijianfeng@abc-ca.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61095599 95559 传真 021-61095556 021-627012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abc-c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05,816.16 109,227.87 5,072,502.88 2,395,504.32 6,382,901.14 8,757,783.53 本期利润 5,222,667.87 609,964.95 3,398,159.11 1,470,831.88 1,870,053.44 5,634,719.7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87 0.0654 0.0327 0.0287 0.0176 0.034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46% 5.13% 2.46% 2.12% 1.58% 1.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91 0.2456 0.3174 0.2824 0.3480 0.317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0,966,777.66 13,006,807.92 121,359,391.63 24,027,950.51 149,916,230.25 49,913,160.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226 1.2890 1.3174 1.2824 1.3554 1.325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4、本基金于2008年12月23日成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两类。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6% 0.04% 2.61% 0.08% -0.55% -0.04% 过去六个月 3.60% 0.06% 2.69% 0.09% 0.91% -0.03% 过去一年 5.46% 0.06% 5.01% 0.10% 0.45% -0.04% 过去三年 9.76% 0.07% -4.07% 0.10% 13.83% -0.03% 过去五年 49.84% 0.25% 6.46% 0.11% 43.38% 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4.09% 0.24% -3.04% 0.11% 77.13% 0.13%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5% 0.04% 2.61% 0.08% -0.66% -0.04% 过去六个月 3.40% 0.06% 2.69% 0.09% 0.71% -0.03% 过去一年 5.13% 0.06% 5.01% 0.10% 0.12% -0.04% 过去三年 8.71% 0.07% -4.07% 0.10% 12.78% -0.03% 过去五年 47.36% 0.25% 6.46% 0.11% 40.90% 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0.86% 0.24% 0.38% 0.11% 50.48% 0.13% 注:本基金于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 两类。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次级债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5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23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2、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于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 两类,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0月22日刊登的《关于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1、本基金于2008 年12 月23 日成立。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及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2、本基金于2010 年10 月25 日分为A、C 两类。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0.6350 4,254,387.29 599,633.98 4,854,021.27 2017 0.7000 6,829,055.84 739,050.50 7,568,106.34 2016 1.0000 10,661,206.61 1,104,066.93 11,765,273.54 合计 2.3350 21,744,649.74 2,442,751.41 24,187,401.15 单位:人民币元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0.5650 611,550.88 57,114.51 668,665.39 2017 0.7000 3,353,379.04 211,695.68 3,565,074.72 2016 1.0000 4,432,677.41 222,633.97 4,655,311.38 合计 2.2650 8,397,607.33 491,444.16 8,889,051.49 注:1、本基金于2008年12月23日成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两类。2、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的利润分配参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附注:7.4.8.2)。 管理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8日,是中法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67%,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出资比例为33.33%,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5%。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金超先生。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46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策略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区间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工业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穗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农银汇理金安18个月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尖端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区间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量化智慧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农银汇理永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史向明 本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投资副总监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012年2月6日 - 18 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历任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上海总部债券研究员、天治基金管理公司债券研究员及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农银汇理恒久増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明君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7月31日 - 3 曾就职于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离任日期是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基金成立时担任基金经理和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是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情况,也包括在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证券投资研究等业务。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以及公平交易控制的内容、方法。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三个步骤来保证公平交易。事前识别的任务是制定制度和业务流程、设置系统控制项以强制执行公平交易和防范反向交易;事中控制的工作是确保公司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行为控制在事前设定的范围之内,各项业务操作根据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事后检查公司投资行为与事前设定的流程、限额等有无偏差,编制投资组合公平交易报告,分析事中控制的效果,并将评价结果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生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中国经济增长动能回落,经济金融数据走弱,央行货币政策不断宽松。债券市场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格局: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券牛市行情,10年国开收益率下行118bps;3年期AA级以上信用债收益率下行约130-160bps;低评级债券陷入违约泥沼,2018年债券违约金额超过1000亿,信用债市场两极分化明显。2018年,本基金主要增配长久期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减持低评级债券,取得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本报告期末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322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6%;截至本报告期末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289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1%。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9年,我们认为,债券牛市的趋势并未终结,但短期伴随国家财政政策托底经济、货币宽松环境刺激内需改善等因素,国内经济可能在内需拉动下企稳反弹,加之投资级债券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债券市场存在价格波动的可能,而权益市场在2019年存在着局部反弹的阶段性机会。因而投资操作上,本基金将积极把握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在调整中出现的机会,并适度在可转债等风险资产中挑选回撤风险有限、向上有一定弹性的品种以增厚收益。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等文件,本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设立了估值委员会。公司参与基金估值的机构及人员职责: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本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和解释,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以及当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必要时及时进行修订。公司运营部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关于估值的约定及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日常估值。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书面提示公司风险控制部和运营部测算投资品种潜在估值调整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可能达到的程度。风险控制部提交测算结果给运营部,运营部参考测算结果对估值调整进行试算,并根据估值政策决定是否向估值委员会提议采用新的估值方法。公司监察稽核部对上述过程进行监督,根据法规进行披露。以上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基金从业经验和相关专业胜任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的代表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投票表决有关议案。基金经理有影响具体证券估值的利益需求,但是公司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约束和限制了其影响程度,如估值委员会表决时,其仅有一票表决权,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公司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2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即本基金2018年应分配利润金额为23,783,391.92元。2.报告期内实施过利润分配,分红方案是:A类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53元、C类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65元,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月17日,该次共计分配利润5,522,686.66元。3.报告期没有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上述情形。 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201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2018年度,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个别工作日,托管人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进行了调整。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5,522,686.66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2018年度,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德师报(审)字(19)第P01764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经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汪芳 侯雯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6日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92,493.13 1,657,293.03 结算备付金 3,669,718.95 5,883,541.24 存出保证金 5,772.08 2,708.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7,066,857.60 184,418,483.9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7,066,857.60 184,418,483.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48,595.95 200,000.00 应收利息 2,567,280.34 3,663,927.4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557.06 31,89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64,255,275.11 195,857,846.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4,500,000.00 49,4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5,000,000.00 5,714.76 应付赎回款 116,436.60 284,862.01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247.67 74,513.15 应付托管费 19,082.57 24,837.7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256.94 6,285.61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11,768.66 - 应付利息 -10,280.81 65,037.0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84,177.90 609,254.49 负债合计 50,281,689.53 50,470,504.7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6,430,261.62 110,858,840.58 未分配利润 27,543,323.96 34,528,501.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973,585.58 145,387,342.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4,255,275.11 195,857,846.93 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总额86,430,261.62份,其中下属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3226元,基金份额总额76,339,549.74份;下属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2890元,基金份额总额10,090,711.88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236,405.61 8,456,554.57 1.利息收入 6,461,670.67 12,601,242.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9,620.98 140,971.43 债券利息收入 6,388,265.25 12,389,521.6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84.44 70,749.0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19,676.62 -1,577,590.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919,676.62 -1,577,590.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17,588.79 -2,599,016.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6,822.77 31,918.73 减:二、费用 2,403,772.79 3,587,563.58 1.管理人报酬 658,032.84 1,209,215.67 2.托管费 219,344.31 403,071.94 3.销售服务费 35,283.66 196,001.52 4.交易费用 935.91 867.30 5.利息支出 1,323,357.73 1,631,752.1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23,357.73 1,631,752.15 6.税金及附加 20,387.34 - 7.其他费用 146,431.00 146,655.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32,632.82 4,868,990.9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32,632.82 4,868,990.9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858,840.58 34,528,501.56 145,387,342.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832,632.82 5,832,632.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428,578.96 -7,295,123.76 -31,723,702.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8,233,840.94 18,652,616.46 86,886,457.40 2.基金赎回款 -92,662,419.90 -25,947,740.22 -118,610,160.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522,686.66 -5,522,686.6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6,430,261.62 27,543,323.96 113,973,585.5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8,261,572.88 51,567,818.20 199,829,391.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68,990.99 4,868,990.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7,402,732.30 -10,775,126.57 -48,177,858.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44,870,542.17 410,696,302.54 1,955,566,844.71 2.基金赎回款 -1,582,273,274.47 -421,471,429.11 -2,003,744,703.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1,133,181.06 -11,133,181.0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858,840.58 34,528,501.56 145,387,342.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许金超______ ______刘志勇______ ____丁煜琼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 1251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5,919,822,101.31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08)第0033号验资报告。《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10月22日发布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从2010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增设C级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是指缴纳销售服务费而不缴纳申购费与赎回费的本基金基金份额,缴纳申购费与赎回费的基金份额归为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 (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最新适用的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次级债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5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债国债总指数×50%+中债金融债总指数×3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20%。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9年3月26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报出。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同类型基金涉及的主要税项请参见下文,本基金本期依法适用相关条款: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且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58,032.84 1,209,215.6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9,048.64 166,088.5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9,344.31 403,071.9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合计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636.54 7,636.5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907.13 22,907.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2.57 72.57 合计 - 30,616.24 30,616.2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合计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317.67 57,317.6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1,366.03 131,366.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47.01 747.01 合计 - 189,430.71 189,430.71 注:C级基金份额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级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C级基金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级基金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992,493.13 11,436.55 1,657,293.03 75,629.5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债券中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44,5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其他金融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142,581.10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42,924,276.5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为人民币4,092,720.60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80,325,763.3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7,066,857.60 89.54 其中:债券 147,066,857.60 89.5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3.0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62,212.08 2.84 8 其他各项资产 7,526,205.43 4.58 9 合计 164,255,275.11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288,750.00 2.0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343,000.00 13.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343,000.00 13.46 4 企业债券 125,292,526.50 109.9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142,581.10 3.6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7,066,857.60 129.0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215 17国开15 100,000 10,321,000.00 9.06 2 136539 16上港03 95,000 9,455,350.00 8.30 3 136645 16百隆01 90,000 8,907,300.00 7.82 4 136647 16华新01 80,000 8,047,200.00 7.06 5 122127 11欧亚债 80,000 8,007,200.00 7.0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772.0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48,595.9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67,280.34 5 应收申购款 4,557.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26,205.4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1,208,880.00 1.06 2 113008 电气转债 1,050,400.00 0.92 3 113013 国君转债 476,012.40 0.42 4 110031 航信转债 422,720.00 0.37 5 113019 玲珑转债 400,985.00 0.35 6 132009 17中油EB 302,370.00 0.27 7 132005 15国资EB 108,170.00 0.09 8 113012 骆驼转债 74,346.90 0.07 9 128034 江银转债 1,958.60 0.00 10 110043 无锡转债 1,938.20 0.00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26,067 2,928.59 4,009,353.60 5.25% 72,330,196.14 94.75%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828 12,186.85 0.00 0.00% 10,090,711.88 100.00% 合计 26,895 3,213.62 4,009,353.60 4.64% 82,420,908.02 95.36% 注:1、本基金于2008年12月23日成立,自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两类。2、本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79,621.21 0.1043%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0.00 0.0000% 合计 79,621.21 0.0921% 注: 1、本基金于2008年12月23日成立,自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两类。2、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0~10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0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5,919,822,101.31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122,314.51 18,736,526.07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8,095,693.30 30,138,147.64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3,878,458.07 38,783,961.83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339,549.74 10,090,711.88 注:1、本基金于2008年12月23日成立,自2010年10月25日分为A、C两类。2、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3日新任刘志勇先生为副总经理;原董事长于进先生于2018年12月4日离任,同日由许金超先生代理董事长职位。上述变更均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相关董事会决议通过,向监管机构进行了备案并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公告。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5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稽查或处罚情况。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注:1、公司租用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实力雄厚,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2) 市场形象及财务状况良好。(3) 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一年未因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能够满足基金高效、安全运作的通讯条件。 (5) 研究实力较强,具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2、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新增或剔除交易单元。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28,848,743.17 16.25% 32,350,000.00 0.39% - - 长江证券 148,632,167.26 83.75% 8,263,700,000.00 99.61%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有关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01元增加至人民币1,750,000,001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本公司股东及股东出资比例均保持不变。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增资事项同步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上述增资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18年6月21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公司已于2018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上述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长于进先生于2018年12月4日离任,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自2018年12月4日起由总经理许金超先生代任董事长职位。本公司已于2018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