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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8 23:07:47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3 月 28 日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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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 月 1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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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金新安

基金主代码 0043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038,157.6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

观经济周期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走势、

资金供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分析比较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及现金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特征,

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控制投资组合的系

统性风险。具体策略包括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权

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和期货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虹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3211122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xpl@cicc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11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159121 010-662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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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icc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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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3月29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7年 12月 31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59,699.43 24,208,432.49 -

本期利润 -15,835,637.49 37,435,256.3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49 0.124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66% 13.7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11 0.091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5,240,322.77 230,514,361.6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9 1.137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29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80% 0.83% -4.88% 0.82% -1.92% 0.01%

过去六个月 -10.37% 0.81% -5.08% 0.74% -5.29% 0.07%

过去一年 -15.66% 0.83% -9.32% 0.67% -6.34%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10% 0.68% -2.18% 0.55% -1.92%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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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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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29 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自成立以来本基金未进行

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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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由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单一股东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注册

资本 3.5 亿元人民币。母公司中金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致力于为国内外机构

及个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中金基金充分发挥母公司品牌及资源优势,持续增强公司整

体竞争实力。中金基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层 05 室,

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B座 43层。

截至 2018年 12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27只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 153.48亿。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郭党钰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29日

- 16年

郭党钰先生,工商管理

硕士。历任宁波镇海炼

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德恒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

理,华策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经理,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2014 年 4 月加入

公司,现任公司投资管

理部基金经理。

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

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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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

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中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

实施效果评估、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

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运作体系和规范的投资流

程,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

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

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年初主要持有金融和白酒,1 月大幅上涨后受贸易战影响,板块整体下跌,仓位方面

略作降低,2 季度主要增持了医药、家电、保险、地产、禽类养殖,调整卖出银行以及部分上涨

后估值较高的医药个股,6 月下旬市场受贸易摩察升级以及股权质押风险暴露影响继续下跌。3

季度配置保险、地产、禽类,对之前持仓较高的医药板块在带量集采政策出台后进行了减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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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净值下跌,一方面系医药板块政策影响持续下跌,另一方面,外部贸易摩擦不断反复和持续升

级导致估值下调叠加盈利预期调整。4季度本基金持有保险、禽类养殖、计算机,同时增持 5G通

讯龙头、新能源个股,卖出地产、医药、部分基建相关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5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66%,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国内由去杠杆到稳杠杆、基建托底、减税等缓解企业、个人负担,支持消费等

政策会逐步体现效果,当前政策在地产、货币方面已经转为实质性松动,基本面见底企稳之前,

市场信心不足,而外部摩擦升级冲突演变路径不确定,规避风险情绪占主导。对内跟踪政策效果,

对外观察摩擦演变。

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预计继续宽松,美元回调减缓人民币压力。

估值和基本面,动态估值已经是近 10 年底部,略高于 08 年,跨年度看,具备业绩和行业地

位的龙头公司,已经具备投资价值。市场目前处于政策向上,基本面向下的对冲期。从历史规律

来看,政策底”、“市场底”、“基本面底”三者之间确有明显的时滞关系,一般情况下,“政策底”

先于“市场底”出现,而“市场底”先于“基本面底”出现,领先的时间有时候会很长达到半年

到三个季度。

从投资的角度,寻底过程会有反复,但是判断上市公司未来的生命周期、盈利能力,决定当

前股价和估值下权益资产是否具有很好的投资价值,目前越来越多的个股进入投资价值区间。

策略上,内忧外患接近尾声之前,市场大概率反复筑底,情绪波动可能造成价格和价值的背

离加大,中长期寻找景气相对确定,外部影响小,财务健康的公司,在偏离扩大时增持,关注大

金融、TMT、新能源板块,在医药消费板块消化完政策风险之后,择机增持。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内部稽核工作,强化制度完善及对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基金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

别,并纳入稽核计划,有效保证了基金管理运作及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稳健有序。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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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及定期进行有重

点的检查。2)研究、投资交易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对象建立筛选流程、对投资对象池(库)

进行日常维护与更新,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进行日常维护,定期关注

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3)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销售服务协议的合规性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基金销售部门的合规培训。

4)基金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资金清算业务的

检查力度,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5)法律合规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制度规范、合同协

议、产品方案、对外文件等进行合规性审核。6)信息披露方面,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监察稽核工作流程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并按照既定的

稽核计划开展内部稽核,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

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运营领导、研究部、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

会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

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

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

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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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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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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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90121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 1 页至第 35 页的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金新安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中金新安基金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

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金新安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金新安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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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层负责评估中金新安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金新安基金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金

新安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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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持续

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中金新安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金新安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 ,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

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奚霞 刘珊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办公楼 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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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799,816.82 627,186.57

结算备付金 1,053,802.64 6,684,503.44

存出保证金 44,769.88 22,77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2,716,090.15 201,990,282.40

其中:股票投资 35,334,670.15 140,361,641.6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381,420.00 61,628,640.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9,100,000.00 20,800,23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687,217.66 272,226.99

应收利息 7.4.7.5 269,104.60 1,601,281.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99.58 70,026.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65,671,501.33 232,068,51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08,266.69

应付赎回款 109,807.21 597,407.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918.76 138,642.76

应付托管费 8,554.01 29,709.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87,692.17 178,573.78

应交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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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85,206.41 301,549.60

负债合计 431,178.56 1,554,149.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8,038,157.62 202,802,348.97

未分配利润 7.4.7.10 -2,797,834.85 27,712,012.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40,322.77 230,514,361.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671,501.33 232,068,510.87

1、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959元,基金份额总额 68,038,157.6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3月 29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3,624,053.63 40,966,987.76

1.利息收入 1,735,381.07 7,796,696.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143.75 1,333,286.43

债券利息收入 937,210.44 5,911,086.8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27,026.88 552,323.3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70,034.41 18,897,930.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64,434.42 16,154,915.2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81,106.39 -132,931.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157,260.00

股利收益 824,493.60 3,033,207.3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7,395,336.92 13,226,823.8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65,867.81 1,045,536.41

减:二、费用 2,211,583.86 3,531,731.46

1.管理人报酬 7.4.8.2.1 839,217.89 1,669,090.81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4 页

2.托管费 7.4.8.2.2 179,832.39 357,662.38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

4.交易费用 895,422.92 469,652.34

5.利息支出 62,529.22 704,117.1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2,529.22 704,117.16

6.税金及附加 940.96 -

7.其他费用 233,640.48 331,208.7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5,835,637.49 37,435,256.3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5,835,637.49 37,435,256.3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2,802,348.97 27,712,012.70 230,514,361.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5,835,637.49 -15,835,637.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4,764,191.35 -14,674,210.06 -149,438,401.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548,614.95 1,862,541.88 12,411,156.83

2.基金赎回款 -145,312,806.30 -16,536,751.94 -161,849,558.2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8,038,157.62 -2,797,834.85 65,240,322.7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3月 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12,253,948.92 - 412,253,948.92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4 页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7,435,256.30 37,435,256.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9,451,599.95 -9,723,243.60 -219,174,843.5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3,427,317.28 10,268,869.56 163,696,186.84

2.基金赎回款 -362,878,917.23 -19,992,113.16 -382,871,030.3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2,802,348.97 27,712,012.70 230,514,361.6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菁______ ______张纳______ ____白娜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 2015年 7月 6日证监许可 [2015] 1516号 《关于准予中金新

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

基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本基金通过中金基金直销中心、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共同发售,募集期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 至

2017年 3月 27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3月 29日正式生效,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 412,253,948.92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可转债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债券回购、货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4 页

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4 页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4 页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未弥补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4 页

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

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每日存款余额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

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

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若《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4 页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 [2007] 21号《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所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所交易天数的比例将

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

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 10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08年 9月 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4 页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70 号《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

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

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

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 1月 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

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

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4 页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

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

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

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1、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中投证券 - - 154,329,044.50 39.59%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中投证券 - - 27,973,673.25 37.11%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4 页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中投证券 - - 232,900,000.00 10.25%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 - - -

中投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中投证券 112,861.70 39.59% - 0.00%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839,217.89 1,669,090.8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41,854.80 487,638.33

1、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4 页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本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支付销售服务机构的客户维

护费为 241,854.8 元,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79,832.39 357,662.38

1、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基金本报告期无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3月 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1,799,816.82 32,333.10 627,186.57 62,331.11

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4 页

2、本基金通过“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于 2018 年 12月 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 1,098,572.52(2017年

12 月 31 日:1,866,812.80 元)币元,本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为 38,810.65 人民币元(自 2017

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期间:16,760.88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

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

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

得转让。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下表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4 页

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

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资产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股票投资 35,334,670.15 35,334,670.15 - -

- 债券投资 17,381,420.00 - 17,381,420.00 -

- 基金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52,716,090.15 35,334,670.15 17,381,420.00 -

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资产

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股票投资 140,361,641.60 140,213,133.40 63,061.01 85,447.19

- 债券投资 61,628,640.80 - 61,628,640.80 -

- 基金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201,990,282.40 140,213,133.40 61,691,701.81 85,447.19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金融工具的三个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

间的转换。

(b) 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

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

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12 月 31 日:无)。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4 页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期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4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5,334,670.15 53.81

其中:股票 35,334,670.15 53.81

3 固定收益投资 17,381,420.00 26.47

其中:债券 17,381,420.00 26.47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100,000.00 13.86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53,619.46 4.35

8 其他各项资产 1,001,791.72 1.53

9 合计 65,671,501.3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315,806.62 2.02

B 采矿业 702,366.00 1.08

C 制造业 20,263,199.65 31.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195,860.00 1.83

E 建筑业 1,787,606.00 2.74

F 批发和零售业 1,100,317.08 1.69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6,789,728.16 10.41

J 金融业 910,736.64 1.4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7,260.00 0.38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628,110.00 0.9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3,680.00 0.60

合计 35,334,670.15 54.16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资产。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4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271 华宇软件 109,400 1,642,094.00 2.52

2 600498 烽火通信 50,800 1,446,276.00 2.22

3 002299 圣农发展 79,553 1,315,806.62 2.02

4 601336 新华保险 21,561 910,736.64 1.40

5 002410 广联达 40,200 836,562.00 1.28

6 601186 中国铁建 76,300 829,381.00 1.27

7 600050 中国联通 118,100 610,577.00 0.94

8 600406 国电南瑞 31,500 583,695.00 0.89

9 000938 紫光股份 17,012 531,795.12 0.82

10 601390 中国中铁 74,100 517,959.00 0.7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601 中国太保 10,747,243.88 4.66

2 600048 保利地产 10,417,598.16 4.52

3 002456 欧菲科技 8,863,892.00 3.85

4 002299 圣农发展 8,130,434.00 3.53

5 601336 新华保险 7,984,352.36 3.46

6 002343 慈文传媒 7,483,620.00 3.25

7 002555 三七互娱 6,540,035.00 2.84

8 603883 老百姓 6,062,735.00 2.63

9 600383 金地集团 5,992,963.00 2.60

10 601009 南京银行 5,592,446.08 2.43

11 000333 美的集团 5,532,959.00 2.40

12 600285 羚锐制药 4,561,340.00 1.98

13 000661 长春高新 4,439,710.00 1.93

14 002332 仙琚制药 4,392,247.52 1.91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4 页

15 000651 格力电器 4,389,309.00 1.90

16 000963 华东医药 4,286,863.00 1.86

17 601818 光大银行 4,210,596.00 1.83

18 002680 *ST 长生 3,778,077.00 1.64

19 000910 大亚圣象 3,769,133.95 1.64

20 300630 普利制药 3,700,895.14 1.61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288 农业银行 20,560,124.49 8.92

2 000001 平安银行 17,745,230.61 7.70

3 601398 工商银行 15,351,786.99 6.66

4 000858 五 粮 液 14,237,397.68 6.18

5 000651 格力电器 12,878,466.44 5.59

6 601601 中国太保 12,693,343.39 5.51

7 601336 新华保险 11,970,628.58 5.19

8 601328 交通银行 10,603,102.49 4.60

9 600048 保利地产 9,829,333.41 4.26

10 601818 光大银行 7,640,453.29 3.31

11 002456 欧菲科技 7,270,642.58 3.15

12 002343 慈文传媒 7,184,605.59 3.12

13 002299 圣农发展 6,861,614.64 2.98

14 603883 老百姓 6,275,542.53 2.72

15 600963 岳阳林纸 6,039,389.19 2.62

16 601688 华泰证券 5,620,621.06 2.44

17 000661 长春高新 5,435,688.94 2.36

18 601009 南京银行 5,319,854.28 2.31

19 000333 美的集团 5,167,012.35 2.24

20 002680 *ST长生 5,078,320.27 2.20

21 600000 浦发银行 4,843,816.80 2.10

22 002247 聚力文化 4,707,694.80 2.04

23 002332 仙琚制药 4,678,984.17 2.03

24 002555 三七互娱 4,649,863.49 2.02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4 页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78,199,858.4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66,458,804.78

7.4.1项“买入金额”、7.4.2 项“卖出金额”及 7.4.3 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3 金融债券 17,381,420.00 26.6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381,420.00 26.64

10 合计 17,381,420.00 26.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8604 国开 1805 80,000 8,056,000.00 12.35

2 108603 国开 1804 50,000 5,006,500.00 7.67

3 018005 国开 1701 43,000 4,318,920.00 6.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4 页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新华保险(601336)外,本报告期没有出

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8年 10月 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

1 号),对新华保险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

率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

新华保险受到银保监会处罚事项,系监管层规范行业普遍存在不合新规定的历史问题,公司

立即做出整改并规范,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和盈利预期,因此,继续保留持仓。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769.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87,217.66

3 应收利息 269,104.60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4 页

4 应收申购款 699.58

5 合计 1,001,791.7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4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99 68,106.26 - - 68,038,157.62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4,532.67 0.021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4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29日 )基金份额总额

412,253,948.9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2,802,348.97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0,548,614.95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45,312,806.3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038,157.6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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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原董事长林寿康先生离职,2018年 10月 18 日起总经理孙

菁女士代为履行中金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2019 年 1 月 18 日起,楚钢先生担任中金

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8年 9月 3日起,汤琰女士担任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副总经理。

上述重大人事变动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程

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与股东中金公司就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事项,联合向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截至报告期末本案尚无判决。

2、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支付审计费用 65,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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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2 415,961,424.50 64.66% 304,188.28 64.66% -

民族证券 1 90,720,868.12 14.10% 66,344.28 14.10% -

银河证券 2 80,710,740.33 12.55% 59,022.80 12.55% -

方正证券 1 55,867,164.17 8.69% 40,855.72 8.69% -

中金 2 - - - - -

申万宏源证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华西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1、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

能及时、全面的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

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

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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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支持。

2、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华泰证券 26,850,690.00 42.47% 3,031,720,000.00 62.86% - -

民族证券 2,004,000.00 3.17% 737,600,000.00 15.29% - -

银河证券 24,870,660.00 39.34% 1,008,113,000.00 20.90% - -

方正证券 9,493,116.73 15.02% 45,700,000.00 0.95% - -

中金 - - - - - -

申万宏源证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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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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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