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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30 19:43:24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2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0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2,508,008.4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年11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瑞和300 瑞和小康 瑞和远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207 150008 15000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2,441,192.43份 20,033,408.00份 20,033,408.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郭明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8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9 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04,159.90 21,088,759.49 2,353,592.81 本期利润 -47,990,358.73 49,954,617.55 -7,494,607.5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74 0.2705 -0.062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93% 26.21% -5.1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26 0.1913 0.037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5,908,758.65 227,921,781.54 131,562,023.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7 1.030 1.02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或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38% 1.55% -11.83% 1.56% 0.45% -0.01% 过去六个月 -11.96% 1.40% -13.51% 1.42% 1.55% -0.02% 过去一年 -20.93% 1.24% -24.10% 1.27% 3.17% -0.03% 过去三年 -5.35% 1.14% -18.15% 1.12% 12.80% 0.02% 过去五年 51.80% 1.51% 28.70% 1.46% 23.10%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87% 1.43% -4.14% 1.40% 11.01% 0.03% 注:1、本基金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被动式指数型基金,对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配置不低于80%,故以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09年10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瑞和300 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8年12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70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殷瑞飞 本基金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3-09-26 - 11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任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国投瑞银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国内金融去杠杆、银行表外资产收缩导致社融增速逐月下行,信用收缩对企业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中美贸易摩擦为中长期经济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尤其对出口占比较高的企业增加了风险。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全年下行接近70BP,PPI也高位回落,CPI稳定在2%附近。国内A股市场整体明显下行,风格上大市值股票占优。分行业看,跌幅较少的行业包括餐饮旅游、银行,其余行业跌幅均较大。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10%。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9年,国内政策已经明显转向,金融从去杠杆到稳杠杆,货币政策保持宽松,财政政策开始研究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对经济的托底意图明显。尽管企业及居民杆杆较高、经济回落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今年上半年经济依然延续缓慢下行趋势,但政策累计效应有望逐步显现,企业盈利拐点有望在今年获得市场认可,尤其是中下游行业的改善更为明显。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瑞和300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6 审计报告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施翊洲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2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7年度财务报表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9,329,020.88 15,737,534.41 结算备付金 - 116,404.71 存出保证金 13,102.10 10,109.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040,146.33 212,697,292.77 其中:股票投资 137,040,146.33 212,697,292.7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105.46 - 应收利息 1,849.35 3,690.3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6,906.45 109,631.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6,461,130.57 228,674,663.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9,063.08 40,186.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8,193.54 198,245.96 应付托管费 28,202.58 43,614.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6,752.59 90,699.2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80,160.13 380,136.35 负债合计 552,371.92 752,882.0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39,418,897.67 172,317,327.49 未分配利润 6,489,860.98 55,604,454.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908,758.65 227,921,78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461,130.57 228,674,663.59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0.957元,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0.957元,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份额净值0.957元;基金份额总额152,508,008.43份,其中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112,441,192.43份,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份额20,033,408.00份,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份额20,033,408.00份。7.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4,862,305.17 53,330,574.13 1.利息收入 128,964.46 123,672.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8,964.46 123,672.3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09,625.44 24,242,482.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565,297.93 20,137,781.4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274,923.37 4,104,701.1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786,198.83 28,865,858.0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5,303.76 98,561.17 减:二、费用 3,128,053.56 3,375,956.58 1.管理人报酬 2,068,341.73 2,022,053.06 2.托管费 455,035.24 444,851.60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24,053.59 528,458.9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380,623.00 380,59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7,990,358.73 49,954,617.5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990,358.73 49,954,617.5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2,317,327.49 55,604,454.05 227,921,781.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7,990,358.73 -47,990,358.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2,898,429.82 -1,124,234.34 -34,022,664.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654,383.90 6,183,035.90 36,837,419.80 2.基金赎回款 -63,552,813.72 -7,307,270.24 -70,860,083.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9,418,897.67 6,489,860.98 145,908,758.6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6,731,302.60 4,830,721.35 131,562,023.9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9,954,617.55 49,954,617.5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586,024.89 819,115.15 46,405,140.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7,625,533.18 15,919,823.81 193,545,356.99 2.基金赎回款 -132,039,508.29 -15,100,708.66 -147,140,216.9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2,317,327.49 55,604,454.05 227,921,781.5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7.4 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865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215,075,553.3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15,923,206.9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47,653.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小康份额(以下简称"瑞和小康份额")及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远见份额(以下简称"瑞和远见份额")。本基金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净值。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在每份瑞和小康份额与每份瑞和远见份额各自获得1.000元净值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以年阀值(10%)为基准,将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划分成年阀值以内和年阀值以外的两个部分,与此相对应,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内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8∶2的比例分成;对于每一对瑞和小康份额与瑞和远见份额的份额组合所包含的年阀值以外的部分,由一份瑞和小康份额与一份瑞和远见份额按2∶8的比例分成。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相等,且等于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一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其中,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新增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如果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各自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缩减。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只上市交易但不接受申购和赎回,并可与瑞和沪深300指数份额相互间进行配对转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9]150号文核准,瑞和小康份额、瑞和远见份额于2009年11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原则上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批准报出。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期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7.4.6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7.4.7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公司、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8.1.1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8,597,222.66 6.25% 29,403,595.31 8.16% 7.4.8.1.2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8,006.62 6.25% 1,680.39 2.96%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27,383.79 8.16 21,786.40 24.02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68,341.73 2,022,053.0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6,614.08 162,985.0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00% / 当年天数。7.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55,035.24 444,851.6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 当年天数。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10,486,223.30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10,486,223.30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0.00% - -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9,329,020.88 126,978.83 15,737,534.41 118,210.3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7.4.9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860 紫金银行 2018-12-20 2019-01-03 新股未上市 3.14 3.14 15,970.00 50,145.80 50,145.80 -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030 中信证券 2018-12-25 重大事项停牌 16.01 2019-01-10 17.15 122,828.00 2,045,181.23 1,966,476.28 - 000540 中天金融 2017-08-21 重大事项停牌 4.87 2019-01-02 4.38 77,100.00 347,260.02 375,477.00 - 600485 信威集团 2016-12-26 重大事项停牌 10.03 - - 18,067.00 306,861.87 181,212.01 - 注:本基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34,466,835.2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392,099.08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181,212.01元(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06,833,080.36元,第二层次5,790,704.41元,第三层次73,508.00元)。(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为181,212.01元(2017年12月31日:73,508.00元),涉及600485信威集团 (2017年12月31日:300104乐视网)。本会计期间出售第三层次金额为99,076.00元(2017年12月31日:无),净转入第三层次金额为人民币207,050.36元(2017年12月31日:210,278.00元),当期损失总额计入损益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70.35元(2017年12月31日:136,77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8年度损益的未实现损失的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25,649.86元,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2017年12月31日:损失501,437.28元)。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及相关估值技术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最近交易价格。(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2)其他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8投资组合报告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7,040,146.33 93.57 其中:股票 137,040,146.33 93.5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29,020.88 6.37 8 其他各项资产 91,963.36 0.06 9 合计 146,461,130.57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26,550.00 0.16 B 采矿业 5,238,626.69 3.59 C 制造业 53,109,491.53 36.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03,140.12 2.95 E 建筑业 5,319,988.29 3.65 F 批发和零售业 2,470,116.22 1.6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39,385.11 2.8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39,791.80 3.32 J 金融业 46,602,042.39 31.94 K 房地产业 6,576,914.35 4.5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64,002.98 1.4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7,318.00 0.0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5,505.39 0.2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672,246.00 0.4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2,153.15 0.29 S 综合 - - 合计 136,367,272.02 93.46 8.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47,251.51 0.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50,145.80 0.03 K 房地产业 375,477.00 0.2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72,874.31 0.46 8.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8.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42,386.00 7,987,854.60 5.47 2 600519 贵州茅台 6,881.00 4,059,858.81 2.78 3 600036 招商银行 158,986.00 4,006,447.20 2.75 4 601166 兴业银行 200,317.00 2,992,735.98 2.05 5 000651 格力电器 70,516.00 2,516,716.04 1.72 6 600016 民生银行 424,980.00 2,435,135.40 1.67 7 000333 美的集团 64,290.00 2,369,729.40 1.62 8 601288 农业银行 585,719.00 2,108,588.40 1.45 9 601328 交通银行 345,626.00 2,001,174.54 1.37 10 600030 中信证券 122,828.00 1,966,476.28 1.35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8.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540 中天金融 77,100.00 375,477.00 0.26 2 600485 信威集团 18,067.00 181,212.01 0.12 3 603185 上机数控 1,345.00 66,039.50 0.05 4 601860 紫金银行 15,970.00 50,145.80 0.03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27 分众传媒 1,080,449.56 0.47 2 603288 海天味业 1,016,250.00 0.45 3 600516 方大炭素 886,197.00 0.39 4 601318 中国平安 833,101.01 0.37 5 601336 新华保险 824,416.00 0.36 6 601229 上海银行 793,262.00 0.35 7 600011 华能国际 750,090.00 0.33 8 600383 金地集团 675,027.00 0.30 9 601899 紫金矿业 638,985.00 0.28 10 601328 交通银行 608,966.00 0.27 11 600887 伊利股份 606,899.73 0.27 12 000002 万科A 600,486.00 0.26 13 002202 金风科技 596,957.00 0.26 14 601211 国泰君安 595,856.00 0.26 15 600867 通化东宝 588,395.55 0.26 16 601857 中国石油 566,476.00 0.25 17 601009 南京银行 548,845.00 0.24 18 600030 中信证券 539,088.00 0.24 19 601390 中国中铁 529,927.00 0.23 20 600487 亨通光电 518,040.00 0.23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228,141.00 1.42 2 600036 招商银行 1,636,162.00 0.72 3 600016 民生银行 1,225,867.00 0.54 4 601328 交通银行 1,186,320.00 0.52 5 600519 贵州茅台 1,175,058.00 0.52 6 600887 伊利股份 1,103,059.00 0.48 7 601166 兴业银行 1,096,647.00 0.48 8 600000 浦发银行 978,213.00 0.43 9 000333 美的集团 960,863.00 0.42 10 601668 中国建筑 925,809.00 0.41 11 600900 长江电力 923,116.00 0.41 12 000651 格力电器 898,710.00 0.39 13 000001 平安银行 881,354.00 0.39 14 601939 建设银行 838,899.00 0.37 15 600104 上汽集团 819,181.00 0.36 16 601186 中国铁建 760,953.00 0.33 17 601288 农业银行 753,546.00 0.33 18 002304 洋河股份 717,546.00 0.31 19 600309 万华化学 699,495.00 0.31 20 600837 海通证券 692,015.00 0.30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57,324,906.7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83,630,556.4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兴业银行”市值2,992,735.98元,占基金资产净值2.05%。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等违反商业银行监管规定的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罚款5870万元。基金管理人认为,该银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该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该银行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银行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银行基本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招商银行”市值4,006,447.2元,占基金资产净值2.75%。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违反商业银行监管法规的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基金管理人认为,该银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银行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银行基本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民生银行”市值2,435,135.4元,占基金资产净值1.67%。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200万元,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3160万元。基金管理人认为,该银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该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该银行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银行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银行基本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交通银行”市值2,001,174.54元,占基金资产净值1.37%。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3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等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690万元,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50万元。基金管理人认为,该银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该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该银行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银行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银行基本面。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8.12.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102.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105.4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49.35 5 应收申购款 36,906.4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963.36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8.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030 中信证券 1,966,476.28 1.35 重大事项停牌 8.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540 中天金融 375,477.00 0.26 重大事项停牌 2 600485 信威集团 181,212.01 0.12 重大事项停牌 3 601860 紫金银行 50,145.80 0.03 新股未上市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7,659 14,680.92 42,935,018.50 38.18% 69,506,173.93 61.82%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955 20,977.39 14,290,223.00 71.33% 5,743,185.00 28.67%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1,203 16,652.87 777.00 0.00% 20,032,631.00 100.00% 合计 9,817 15,535.09 57,226,018.50 37.52% 95,281,989.93 62.48%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道冲补天1号私募基金 14,289,400.00 71.33% 2 曹伟 298,390.00 1.49% 3 张纯英 254,231.00 1.27% 4 夏育林 237,030.00 1.18% 5 黄雪林 166,176.00 0.83% 6 耿波 155,168.00 0.77% 7 徐道同 145,734.00 0.73% 8 刘景如 127,646.00 0.64% 9 周生文 117,188.00 0.58% 10 方彦铨 104,608.00 0.52%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何栋梁 1,034,698.00 5.16% 2 潘若愚 936,436.00 4.67% 3 吴蕙琳 764,552.00 3.82% 4 黄晖 638,925.00 3.19% 5 莫春风 523,419.00 2.61% 6 苏翠玲 466,668.00 2.33% 7 郑志坤 404,999.00 2.02% 8 陈为民 397,102.00 1.98% 9 李莲华 389,376.00 1.94% 10 兰增美 379,821.00 1.90%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55,930.51 0.05%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0.00 0.00%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0.00 0.00% 合计 55,930.51 0.04%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0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0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0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0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0 合计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9.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小康沪深300指数 国投瑞银瑞和远见沪深300指数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257,188,522.99 1,479,367,342.00 1,479,367,34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9,440,362.61 25,912,834.00 25,912,834.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7,151,952.58 662,009.00 662,009.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7,633,942.32 2,953,191.00 2,953,191.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26,517,180.44 -3,588,244.00 -3,588,244.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441,192.43 20,033,408.00 20,033,408.00 1、总申购份额含配对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配对转换转出份额。2、本基金于2018年10月12日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即拆分。§11重大事件揭示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11.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审计服务9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80,000.00元。11.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11.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25,189,268.65 18.30% 23,457.13 18.30% 海通证券 2 23,866,732.88 17.34% 22,227.35 17.34% 方正证券 1 22,896,233.92 16.63% 21,322.46 16.63% 长江证券 1 11,627,427.93 8.45% 10,828.21 8.45% 兴业证券 1 10,650,185.92 7.74% 9,918.46 7.74% 华创证券 1 8,731,496.64 6.34% 8,131.34 6.34% 安信证券 3 8,597,222.66 6.25% 8,006.62 6.25% 东北证券 1 7,505,645.56 5.45% 6,990.00 5.45% 广州证券 2 7,254,615.76 5.27% 6,756.21 5.27% 国金证券 1 5,718,634.01 4.15% 5,325.43 4.15% 中信建投证券 3 1,101,645.01 0.80% 1,026.06 0.80% 民生证券 1 1,012,857.00 0.74% 943.19 0.74% 华泰证券 2 848,245.94 0.62% 790.01 0.62% 东兴证券 1 769,148.14 0.56% 716.30 0.56% 瑞银证券 2 559,483.00 0.41% 521.06 0.41% 东吴证券 1 475,368.49 0.35% 442.74 0.35% 申银万国 1 320,751.00 0.23% 298.74 0.23% 国信证券 1 233,458.40 0.17% 217.38 0.17% 东方证券 1 158,683.59 0.12% 147.77 0.12% 广发证券 1 137,269.46 0.10% 127.84 0.10%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3、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太平洋证券1个交易单元,退租中信证券和国元证券各1个交易单元。§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1030-20181231 40,208,965.56 0.00 5,992,159.40 34,216,806.16 22.44% 2 20180101-20181014,20181016-20181029 47,522,960.24 0.00 47,522,960.24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基金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