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原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30 19:43:28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原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2月9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基金简称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487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1,274,217.6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87016 0014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1,274,217.68份 -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基金简称 工银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487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1,435,430.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保本混合A 工银保本混合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87016 0014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1,435,430.11份 -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基于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灵活资产配置,在市场上涨阶段中,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基金。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投资目标 依照保证合同,通过运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在基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按照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CPPI)对债券和股票等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实现投资组合保值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上述“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后的每个自然年,“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石立平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95 传真 010-66583158 010-6363913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666,201.70 - 本期利润 -21,284,797.9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7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36%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58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9,537,522.2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68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7日。5、本基金转型起始日为2018年2月9日。6、所列报告期间或期末无数据则为该报告期间或期末无该类份额。 转型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 2017年 2016年 工银保本混合A 工银保本混合B 工银保本混合A 工银保本混合B 工银保本混合A 工银保本混合B 本期已实现收益 5,817,523.48 - 7,885,401.87 - 23,294,512.84 29,908,488.25 本期利润 3,513,137.40 - 12,027,604.40 - -943,839.68 19,009,467.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9 - 0.0351 - -0.0020 0.013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13% - 3.15% - -0.18% 1.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6% - 3.11% - -0.36% 2.5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2月8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6,318,149.47 - 85,067,317.88 - 107,566,191.97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104 - 0.2980 - 0.264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6,653,345.61 - 321,592,138.72 - 444,861,837.91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9 - 1.127 - 1.093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2月8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7.48% - 36.03% - 31.93% 3.77%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7日。5、本基金转型起始日为2018年2月9日。6、所列报告期间或期末无数据则为该报告期间或期末无该类份额。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97% 0.94% -6.16% 0.91% 0.19% 0.03% 过去六个月 -10.22% 0.89% -7.01% 0.82% -3.21% 0.07% 自基金转型以来 -13.36% 0.83% -12.03% 0.76% -1.33% 0.07%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2018年2月9日转型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3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9日。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工银保本混合A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89% 0.14% 0.69% 0.01% 0.20% 0.13% 过去六个月 1.70% 0.11% 1.39% 0.01% 0.31% 0.10% 过去一年 3.92% 0.10% 2.75% 0.01% 1.17% 0.09% 过去三年 13.90% 0.14% 9.39% 0.01% 4.51%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转型前 37.48% 0.12% 23.35% 0.01% 14.13% 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7日生效。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7日,于2018年2月9日转型。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无。转型后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等逾120只公募基金。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昱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3月6日 - 11 曾先后在中投证券担任研究员,在华安基金担任高级研究员、小组负责人,在中信产业基金从事二级市场投研;201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敏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2月9日 2018年3月7日 12 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担任投资经理,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业务总监;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3年10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7月30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4月26日,担任工银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自2016年9月26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8年3月7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自2018年2月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5日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利两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敏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5月26日 - 12 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担任投资经理,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业务总监;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3年10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7月30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4月26日,担任工银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自2016年9月26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8年3月7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自2018年2月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5日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利两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办法涵盖了公平交易的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具体程序和违规问责等。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研究人员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投资备选池,投资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确保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执行环节,交易人员根据公司内部权限管理规定获得权限,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等执行原则,保证交易在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满足条件的指令,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在监控和检查环节,风险管理人员对交易价格公允性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监察稽核人员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发现异常情况的,要求投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并核查其真实性、合理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上述措施全面落实公平交易要求,并持续地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5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8年,国内经济出现了下行,前三季度GDP增速同比分别为6.8%、6.7%和6.5%;其中,投资增速有所放缓,受到去杠杆影响,基建投资大幅下行;进出口累计增速仍在较高水平,但11月以来下滑势头较猛;消费增速明显放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创下了近15年新低。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放缓,11月已跌至负值,PMI掉至荣枯线以下。全球经济除美国外全面走弱,中美贸易战对全球资本市场也造成了较为明显的冲击。货币政策转向,政府开始逆周期调节。全年降准三次,资金利率明显下移,银行间流动性较为宽裕。受经济增长放缓和风险偏好下降的影响,权益市场大幅下跌,Wind全A指数下跌28%,沪深300下跌25%,没有任何行业获得正收益,全年权益资产的估值不断收缩,低估值的银行板块下跌幅度相对较小。本基金在转型后维持中性仓位,主要配置了竞争格局良好、ROE较稳定的消费公司,包括食品、医疗服务、零售,四季度小幅增持了地产、基建、传媒等板块。固定收益资产主要配置了高等级债券,四季度增持了部分转债。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本基金A端转型前净值增长率为1.0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9%;A端转型后净值增长率为-13.3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0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我们认为2019年经济仍处于下行期,消费将持续走弱,地产投资下行压力较大,制造业投资难有起色,而基建投资即使回升,幅度也难以超越10%,中美贸易战对出口的影响将会在2019年体现,成为负面因素。从PPI和CPI的情况来看,通胀风险可控。政策已经明显转向,预计逆周期调节的幅度会加大。货币政策会进一步宽松,财政政策预计会不断边际改善。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拉动效果需要密切跟踪和评估,关注信用的疏通,社融企稳和回升是对实体经济和权益市场影响较大的事件。对于权益市场,我们并不悲观。各主要指数的PE估值基本都在历史最低10%以内,而更为稳定的PB估值全部在历史最低5%以内,考虑到净资产的增长,预计到2019年底,各指数PB估值几乎全部在历史最低点。而从股债的利差来看,目前处于历史极值水平,权益资产的中长期性价比高于债券。结构上,各类股票资产或都有机会,逆周期板块可能会率先企稳。我们认为估值的中长期底部正在出现,但盈利仍处于下行期,预计短期内市场还将震荡反复。我们将相对积极的应对市场,在市场盈利预期完成下修之后逐步增加权益仓位。固定收益资产方面,关注信用债和转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1)职责分工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来自公司运作部、固定收益部(或研究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各部门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分管副总批准同意。(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投资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和方法,但不得参与最终估值决策。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802052_A16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贺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8日 审计报告(转型前)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802052_A73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2月8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2月8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贺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8日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450,735.15 结算备付金 2,465,613.80 存出保证金 76,556.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201,514.02 其中:股票投资 67,738,387.6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9,463,126.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61,273.9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89.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36,056,683.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41,927.41 应付赎回款 555,455.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8,807.10 应付托管费 28,134.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52,945.60 应交税费 1,675.05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3,070,216.28 负债合计 6,519,161.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8,772,081.88 未分配利润 20,765,440.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537,522.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6,056,683.65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9日。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31,274,217.6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0.9868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31,274,217.68份;无B类基金份额。3、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利润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8,026,228.81 1.利息收入 2,372,860.5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5,325.64 债券利息收入 1,246,477.8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11,057.0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788,968.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743,461.2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23,347.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177,840.2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18,596.21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475.70 减:二、费用 3,258,569.10 1.管理人报酬 2,096,735.21 2.托管费 349,455.85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18,113.8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3,828.13 7.其他费用 190,436.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284,797.9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284,797.91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9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335,196.14 56,318,149.47 206,653,345.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284,797.91 -21,284,797.9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1,563,114.26 -14,267,911.21 -55,831,025.4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86,455.99 504,359.35 1,990,815.34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43,049,570.25 -14,772,270.56 -57,821,840.8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8,772,081.88 20,765,440.35 129,537,522.23 注: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9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成,原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31号《关于核准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429,896,705.59份基金份额。原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未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因此于2018年2月9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487016”。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按照投资者的申购金额限制和销售渠道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B 类两类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3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5%+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4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记账本位币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1) 金融资产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2) 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1) 股票投资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2) 债券投资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3) 权证投资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5) 回购协议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1)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5)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部报告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无。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无。差错更正的说明无。税项7.4.6.1 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7.4.6.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7.4.6.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7.4.6.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无。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96,735.2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34,783.45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9,455.85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销售服务费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73,392.47 - - - - -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50,735.15 177,809.30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无。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0.1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0,265,347.6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6,936,166.4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7.4.10.2 承诺事项 无。7.4.10.3其他事项 无。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8年2月8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 本期末2018年2月8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47,126,949.48 11,237,913.59 结算备付金 2,639,649.01 5,450,559.49 存出保证金 52,626.47 33,090.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3,021,520.83 其中:股票投资 - 46,118,339.4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16,903,181.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9,900,179.8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4,033,761.09 应收利息 105,698.53 4,258,184.6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31,20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49,924,923.49 337,966,413.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2018年2月8日 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0,288,087.1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9,783,489.15 2,387,853.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75,692.40 334,226.41 应付托管费 12,615.40 55,704.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0,293.53 70,432.19 应交税费 26,617.10 - 应付利息 - 2,693.8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62,870.30 3,235,276.92 负债合计 43,271,577.88 16,374,274.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0,335,196.14 236,524,820.84 未分配利润 56,318,149.47 85,067,317.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653,345.61 321,592,138.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9,924,923.49 337,966,413.04 注:1、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7日。2、报告截止日2018年2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81,435,430.11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3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81,435,430.11份;无B类基金份额。 3、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止。 利润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129,878.66 18,274,481.74 1.利息收入 1,364,317.69 13,154,002.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0,584.08 202,152.15 债券利息收入 1,033,441.21 11,852,298.2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0,292.40 1,099,551.8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57,225.57 699,504.8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934,426.47 2,445,059.8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30,045.10 -2,033,835.4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7,246.00 288,280.4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04,386.08 4,142,202.53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721.48 278,772.20 减:二、费用 616,741.26 6,246,877.34 1.管理人报酬 400,274.50 4,591,867.38 2.托管费 66,712.41 765,311.1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04,043.67 274,150.02 5.利息支出 897.97 228,348.7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97.97 228,348.75 6.税金及附加 2,851.83 - 7.其他费用 41,960.88 387,2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13,137.40 12,027,604.4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13,137.40 12,027,604.40 注: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7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6,524,820.84 85,067,317.88 321,592,138.7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513,137.40 3,513,137.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6,189,624.70 -32,262,305.81 -118,451,930.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48,968.95 429,077.75 1,578,046.70 2.基金赎回款 -87,338,593.65 -32,691,383.56 -120,029,977.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335,196.14 56,318,149.47 206,653,345.6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7,295,645.94 107,566,191.97 444,861,837.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027,604.40 12,027,604.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0,770,825.10 -34,526,478.49 -135,297,303.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993,760.73 2,037,263.13 8,031,023.86 2.基金赎回款 -106,764,585.83 -36,563,741.62 -143,328,327.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6,524,820.84 85,067,317.88 321,592,138.72 注:本基金转型前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7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31号《关于核准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429,896,705.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届满时,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期限为三年,并于2014年12月29日到期。本基金因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于2015年2月3日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期限为三年,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3 日,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于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时,本基金未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因此,于2018年2月9日(新基金合同生效日)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487016”。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安全资产(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资产)和风险资产(股票、权证等权益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2月8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无。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无。差错更正的说明无。税项7.4.6.1 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7.4.6.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7.4.6.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7.4.6.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无。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00,274.50 4,591,867.3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7,053.09 1,934,880.90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保本周期内,保证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6,712.41 765,311.19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销售服务费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4,211.10 - - - -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7,126,949.48 97,528.01 11,237,913.59 151,010.4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 期末(2018年2月8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无。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0.1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年度末:第一层次人民币48,384,400.83元,第二层次人民币214,637,120.00元,第三层次人民币0.00元)。(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上年度:无)。7.4.10.2 承诺事项 无。7.4.10.3其他事项 无。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7,738,387.68 49.79 其中:股票 67,738,387.68 49.7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9,463,126.34 29.00 其中:债券 39,463,126.34 29.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500,000.00 15.8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16,348.95 5.08 8 其他各项资产 438,820.68 0.32 9 合计 136,056,683.6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845,346.00 2.20 B 采矿业 1,324,070.95 1.02 C 制造业 32,105,126.80 24.7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1,686.00 0.19 E 建筑业 3,005,135.00 2.32 F 批发和零售业 5,201,620.51 4.0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88,215.36 5.24 J 金融业 4,111,184.16 3.17 K 房地产业 5,362,440.90 4.1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9,808.00 0.0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43,766.00 2.1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59,988.00 3.06 S 综合 - - 合计 67,738,387.68 52.29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科A 172,900 4,118,478.00 3.18 2 603708 家家悦 140,339 2,819,410.51 2.18 3 600763 通策医疗 57,800 2,743,766.00 2.12 4 002557 洽洽食品 128,500 2,446,640.00 1.89 5 600519 贵州茅台 4,000 2,360,040.00 1.82 6 600885 宏发股份 97,000 2,188,320.00 1.69 7 601186 中国铁建 192,800 2,095,736.00 1.62 8 601019 山东出版 250,200 1,956,564.00 1.51 9 601766 中国中车 215,900 1,947,418.00 1.50 10 601336 新华保险 46,000 1,943,040.00 1.5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708 家家悦 6,801,468.80 5.25 2 000651 格力电器 5,858,713.00 4.52 3 000895 双汇发展 5,520,200.16 4.26 4 000002 万科A 5,372,184.54 4.15 5 600048 保利地产 5,007,050.37 3.87 6 000858 五粮液 4,944,237.00 3.82 7 600885 宏发股份 4,517,590.93 3.49 8 002024 苏宁易购 4,462,675.00 3.45 9 600271 航天信息 4,431,419.00 3.42 10 002294 信立泰 4,345,494.00 3.35 11 600521 华海药业 4,135,291.00 3.19 12 002126 银轮股份 3,742,445.50 2.89 13 000408 藏格控股 3,656,960.00 2.82 14 601336 新华保险 3,631,123.99 2.80 15 600887 伊利股份 3,593,700.00 2.77 16 002179 中航光电 3,524,544.00 2.72 17 002027 分众传媒 3,427,174.00 2.65 18 002614 奥佳华 3,412,952.00 2.63 19 002236 大华股份 3,352,940.00 2.59 20 002751 易尚展示 3,345,456.00 2.58 21 002876 三利谱 3,237,101.00 2.50 22 601939 建设银行 3,099,907.00 2.39 23 300482 万孚生物 3,058,994.00 2.36 24 300059 东方财富 2,810,085.00 2.17 25 600519 贵州茅台 2,807,180.00 2.17 26 300630 普利制药 2,791,618.00 2.16 27 600763 通策医疗 2,784,644.00 2.15 28 002912 中新赛克 2,780,905.24 2.15 29 600570 恒生电子 2,772,224.90 2.14 30 600029 南方航空 2,739,401.00 2.11 31 002449 国星光电 2,735,991.44 2.11 32 603043 广州酒家 2,668,541.00 2.06 33 600028 中国石化 2,666,348.00 2.06 34 300567 精测电子 2,619,438.00 2.02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5,455,467.95 4.21 2 000895 双汇发展 5,440,962.04 4.20 3 002294 信立泰 4,562,801.07 3.52 4 002024 苏宁易购 4,233,682.77 3.27 5 000858 五粮液 4,197,635.81 3.24 6 603708 家家悦 4,057,121.02 3.13 7 002126 银轮股份 3,747,811.67 2.89 8 600521 华海药业 3,518,565.72 2.72 9 600887 伊利股份 3,420,489.98 2.64 10 600048 保利地产 3,395,839.84 2.62 11 000408 藏格控股 3,294,607.78 2.54 12 603043 广州酒家 3,147,144.00 2.43 13 600271 航天信息 3,006,651.78 2.32 14 002027 分众传媒 2,844,396.00 2.20 15 600872 中炬高新 2,693,356.68 2.08 16 002751 易尚展示 2,622,013.00 2.02 17 600029 南方航空 2,618,055.00 2.02 18 600570 恒生电子 2,432,405.70 1.88 19 002876 三利谱 2,426,518.63 1.87 20 002449 国星光电 2,363,690.70 1.82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08,131,795.3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19,098,875.5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886,166.40 5.3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886,166.40 5.3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50,000.00 15.48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526,959.94 9.6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9,463,126.34 30.46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801829 18东航股SCP009 100,000 10,027,000.00 7.74 2 011801823 18国药控股SCP008 100,000 10,023,000.00 7.74 3 018005 国开1701 68,560 6,886,166.40 5.32 4 132013 17宝武EB 42,730 4,243,943.60 3.28 5 113014 林洋转债 25,000 2,373,250.00 1.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6,556.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1,273.92 5 应收申购款 989.7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8,820.6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13 17宝武EB 4,243,943.60 3.28 2 113014 林洋转债 2,373,250.00 1.83 3 123006 东财转债 1,739,850.00 1.34 注: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明细。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无。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9,766,598.49 99.94 8 其他资产 158,325.00 0.06 9 合计 249,924,923.4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无。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无。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01 中国太保 7,027,132.00 2.19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01 中国太保 12,032,678.40 3.74 2 000001 平安银行 8,931,066.60 2.78 3 000651 格力电器 7,594,438.00 2.36 4 600801 华新水泥 5,113,917.73 1.59 5 600340 华夏幸福 3,627,147.76 1.13 6 601009 南京银行 3,001,174.00 0.93 7 000915 山大华特 2,240,775.40 0.70 8 601336 新华保险 1,623,511.92 0.50 9 002027 分众传媒 1,584,151.20 0.49 10 000789 万年青 1,581,852.00 0.49 11 601222 林洋能源 1,515,045.00 0.47 12 002142 宁波银行 1,465,358.92 0.46 13 601318 中国平安 1,387,680.00 0.43 14 601166 兴业银行 1,307,960.00 0.41 15 002202 金风科技 1,170,668.40 0.36 16 600066 宇通客车 1,135,660.65 0.35 17 600518 康美药业 647,896.00 0.20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027,132.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5,960,981.9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2,626.4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5,698.5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8,325.0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3,192 41,126.01 1,756,536.36 1.34% 129,517,681.32 98.66%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 - - - - - 合计 3,192 41,126.01 1,756,536.36 1.34% 129,517,681.32 98.6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1,195.54 0.00%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 - 合计 1,195.54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0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0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0 合计 0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工银保本混合A 3,995 45,415.63 2,115,110.11 1.17% 179,320,320.00 98.83% 工银保本混合B - - - - - - 合计 3,995 45,415.63 2,115,110.11 1.17% 179,320,320.00 98.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工银保本混合A 10,290.11 0.01% 工银保本混合B - - 合计 10,290.11 0.0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保本混合A 0 工银保本混合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保本混合A 0 工银保本混合B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单位:份项目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A 工银灵活配置混合B 基金转型后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81,435,430.11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793,974.43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1,955,186.86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1,274,217.68 -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单位:份项目 工银保本混合A 工银保本混合B 基金转型前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3,429,896,705.59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5,459,839.26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86,350.74 -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5,410,759.89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1,435,430.11 -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江明波先生自2018年4月4日起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基金托管人:2018年5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葛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肆万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284,140,761.01 53.90% 202,110.25 57.63% - 光大证券 1 243,065,854.85 46.10% 148,584.77 42.37%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2)选择程序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12,107,423.44 43.32% - - - - 光大证券 15,840,473.22 56.68% 4,947,900,000.00 100.00%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 1 38,419,803.46 61.00% 23,486.02 57.34% - 东方证券 1 24,568,310.52 39.00% 17,475.40 42.66%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2)选择程序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6,608,140.90 31.07% 560,000,000.00 100.00% - - 东方证券 14,661,553.02 68.93%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后)无。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转型前)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2月5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2月9日转型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2、自2018年3月6日起,李昱担任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3、自2018年3月7日起,李敏不再担任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4、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