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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6-15 12:53:59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30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拟修改基金合同,修改事项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为更好地拟合业绩比较基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调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二、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为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经2013年3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19号)核准募集,于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28日进行募集,并于2013年5月30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为3年,第一个保本期为自2013年5月30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第二个保本周期为自2016年7月7日起至2019年7月8日。

根据《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即“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A类基金代码:000142,C类基金代码:001124,基金简称变更为“融通增强收益债券A”和“融通增强收益债券C”。根据《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自2019年7月16日起,修订后的《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是依据《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而修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将对基金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的内容,详见刊登在2019年6月15日《证券时报》的《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33-80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后的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转型后的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