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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9-06-26 20:26:31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5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曙光转债(113517)的估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估值全价为103.50元。

待该证券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