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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的公告

2019-10-28 13:08:17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对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公告如下:

一、初始份额配比上限

本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为7/3。

二、聚盈B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8日开放聚盈B的赎回但不开放聚盈B的申购,聚盈B的份额总规模上限为4亿。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任一聚盈B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确认完成后,聚盈B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时,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开放聚盈A的申购并终止《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