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中信建投稳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9-11-28 06:42:51

关于中信建投稳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建投稳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稳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稳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中信建投稳福A/C

基金代码:A类为005511、C类为0055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19年11月7日(含该日)至2019年12月4日(含该日)。若截止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9年12月4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特定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1月5日发布的《中信建投稳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9年11月7日(含该日)至2019年12月4日(含该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