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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02-29 10:41:42

关于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年2月28日,并于2020年2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6690,C类基金份额0066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年年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基金

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

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将于该日的次日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开放期最后一日2020年2月2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

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

《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0年2月28日,自2020年2月29日(最

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

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

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剩余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

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

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