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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20-03-05 07:41:5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0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公告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3月5日起正式生效,原《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自2020年3月5日起自动变更为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自2020年3月9日起(含),原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

  二、《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3月5日起正式生效,原《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于2020年3月5日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相关法律文件。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hf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40099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