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0年3月21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17:00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1、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双利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
所代表的71,238,078.62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
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55.89%;
2、建信稳健份额:建信稳健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
1,276,880.00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该
类基金总份额的60.81%;
3、建信进取份额:建信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
1,915,320.00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该
类基金总份额的60.81%。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指全部
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分别占权益
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
决。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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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
1、建信双利基金份额:71,116,446.23份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同意,0份建信双
利基金份额反对,121,632.39份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建
信双利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类基金总份额的99.83%;
2、建信稳健份额:1,276,880.00份建信稳健份额同意,0份建信稳健份额反对,
0份建信稳健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建信稳健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
类基金总份额的100%;
3、建信进取份额:1,915,320.00份建信进取份额同意,0份建信进取份额反对,
0份建信进取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建信进取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该
类基金总份额的100%。
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稳健份额与建信进取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建信双利基金份额、建信稳健份额与
建信进取份额各自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双利
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双利策略
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2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45000元。上述费
用均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已于2020年3月31日开市起停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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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
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建信稳健份额、建信进取份额自
本公告发布日(2020年4月1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本次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转型选择期,以供基金份
额持有人作出选择。具体转型选择期相关事项,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召开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补充公告》
5、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