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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4月)(摘要)

2020-04-10 06:42:35

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4月)

(摘要)

【重要提示】

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本基金于2014

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14号文)准予公开募集,并

于2015年4月15日正式成立。

2020年1月7日,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审议通过了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并将基金名称变更为西部利得

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0年2月19日起,《西部利得

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西部利得中证5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西部

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

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71,500,000 49%

合计 35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8年

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

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

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

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

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

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

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

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

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

主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

学经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

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

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

方正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

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

学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徐剑钧先生:监事会主席

徐剑钧,监事会主席。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陕西省

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督察长、董事长,自

2018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

银行重庆市分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

区呼叫中心副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

监(主持工作)。现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

18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

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

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

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

主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2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

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股票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7年证

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7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

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9年3月起担任西部利

得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经理。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专户投资

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公募投资部总

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毕业

于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

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

经济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5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

理培训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

机构部副总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

于上海理工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

藏同信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

我公司,曾任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

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

机应用技术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数量金

融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

任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年

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

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翔先生,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

业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概率、风险及统计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3年

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汇富融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

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机构部联席总经理、基

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合理地评价和控制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所形成的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系统。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

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

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在内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

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

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是制订各

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而确定的方针和策略,是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对制订各

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

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

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紧急应变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等;

4)部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

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内部管理的具体说明,包括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

责任及操作规程等;

5)各项具体业务规则是针对公司的某项具体业务,对该业务的操作要求、

流程、授权等作出的详细完整的规定。

(3)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

通及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行使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等重大职权。公司设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

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领

导下运行,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

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以协助董事会确定风险管理

目标,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公

司规范健康发展;

B、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

控制及公司运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

将导致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

的任何组合损失,以及对商业机会、运营基础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具

体包括负责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识别、监控与管理公司

整体风险;

C、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基金产品及各投资品种

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用风险量化技

术和风险限额控制等方法把控基金投资整体风险;

D、各业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对业务风

险进行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并实

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从组织结构、操作流程及报告制度等多种管理

方式入手,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

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

监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

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

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保障信息

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5)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组成,监督系

统通过其监督职能的行使确保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合法、合规、高效地运

作。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

司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自查,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4)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包括如下:

1)内控制度设计检测;

2)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3)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4)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5)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

3)第三层次为董事会、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

4)为了有效地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建立第一道监控防线。

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

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于日常操作中发现的或认为

具有潜在可能的问题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形成

第二道监控防线。督察长在工作上向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负责,并将检查结果

汇报合规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形成第三道监控防线。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

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全年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

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

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

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9年9月30日,我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274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0961.14亿元,基金份额

合计10785.30亿份。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总行内部控制委

员会、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总行审计部、总行资产托管部、总行运营管理部及

分行托管运营机构共同组成。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

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部门和内部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

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和

产品,以及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各机构和从业人员;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独立性原则:开展托管业务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对独

立、相互制衡;

(4)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内控优先”,“制度优先”,审慎发展本行资产托管业

务;

(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

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

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

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六、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

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

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

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

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电子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何方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400-700-7818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2.代销机构:

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名单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0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

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同

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分股、

备选成分股、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

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

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500指数为标的指数,在有效复制标的指数、控制投资组合与

业绩比较基准跟踪误差的基础上,结合“自下而上”的选股方式对投资组合进

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

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

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但因特殊情况

(比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

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份股等)进

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可以将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股之外的股票纳入基金股票池,并构

建主动型投资组合。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态

势、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证券市场走势及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以及

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实现投资组合

动态管理最优化。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指数复制结合相对增强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增强的投资管理。

(1)指数复制策略

本策略采取全样本复制的方式,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跟踪

组合。

1)被动型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股及其权重进行相应的买卖操

作,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的构建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

(例如成份股或备选成股流动性不足等),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被动

型投资组合,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尽可能跟踪标的指数,减小跟踪误差。

2)被动型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由于开放日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对标的

指数跟踪带来的影响,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以及

相应权重的调整等影响,使得被动型投资组合需要适时进行个股或权重的调

整。

3)风险估测模型

指数化投资力求跟踪误差最小,主动性投资则需要适度风险预算的支持。

风险预算即最大容忍跟踪误差。本基金将结合市场通用及自主研发的风险估测

模型,将投资组合风险有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监

控与评估。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以

求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风险。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2)指数增强策略

本策略以国际市场上广泛认可的多因子模型框架为基础,结合中国股票市

场的特定规律筛选有效因子,对因子进行多角度评价后构建多因子模型,并根

据市场流动性、基金规模、因子衰减速度等因素进行组合优化,构建股票投资

组合。

1)筛选有效因子

通过对投资理论的理解,对中国市场特定规律的研究,本基金管理人从市

场可获得的公开大数据中寻找出对股票收益率有预测能力的因子,经过全面且

深入的因子剖析后提炼出可靠因子,以期在未来能够形成对股票优劣的区分能

力。随着市场的变化,有预测能力的因子也在动态变化。因子来源包括研究员

预期,市值,技术面,成长,估值。

●研究员预期

根据研究员对上司公司未来盈利估算以及股票表现评价构成因子。

●市值

根据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进行筛选。

●技术面

根据股票的量价信息构成因子,包括股票累计收益率,股票收益率偏度,

股票相对于指数协同度等。

●成长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的财报、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计算其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以刻画其成长性。

●估值

根据市净率P/B、市盈率P/E、股息率D/P,、市销率P/S等指标衡量股票目前

估值水平。

2)因子评价

每一个因子都代表了一种选股逻辑。因子评价体系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深

入理解因子性质及适用的市场环境。其中包括因子组合表现,因子流动性溢

价,因子稳定系数,因子衰减速度等。因子评价结果是确定因子权重的重要依

据。

●因子组合表现

利用因子分值构建多空组合,该组合称之为因子组合。因子组合的风险因

子敞口为零。以因子组合表现的稳定程度衡量该因子的区分能力。

●因子流动性溢价

因子有效性可能来源于其对流动性的补偿,即低流动性股票在未来有较高

收益的现象。在较大规模的基金管理前提下需控制因子流动性溢价。

●因子稳定系数

因子稳定系数衡量因子评分的稳定程度,因子较高的稳定性意味着投资组

合的低换手率。

●因子衰减速度

每一期因子评分的因子区分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通过研究因子衰

减速度可以衡量因子有效期,并配合恰当的换仓频率。因子衰减速度较快会导

致很高的换手率,应当规避。

3)多因子汇总

基金管理人根据优化算法确定因子权重基准,再根据对市场环境的判断,

基金规模,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微调。多因子根据因子权重进行叠加后形成对每

只股票的总体评分,以此对股票的优劣进行判断。

4)构建投资组合

首先根据业绩基准指数中的股票指数进行行业配置,以对跟踪误差形成约

束,再利用多因子评分以及量化优化算法确定个股权重。参考市场流动性、基

金规模、因子衰减速度等因素后找到最为合适的换仓频率,每隔一段时间对投

资组合进行重新构建。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等债券品种,基

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

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

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品种

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

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

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存单发行银行的信用资质和存单流动性进行分析,严控信用

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根据信用资质、流动性、收益率的综合考虑,选择具有良

好投资价值的存单品种进行投资。信用资质分析,采用外部评级机构和内部评

级相结合的方式,对信用风险进行审慎甄别。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

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

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增厚投资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由于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因此本

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由全部A股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成份股

及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后,总市值排名靠前的5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

中国A股市场中一批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

指数由其他指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

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

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

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

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若业绩比较基准和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

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履行适当程序,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暂无。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暂无。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基金的上市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

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并付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

用。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

规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

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1.6(壹点陆个基点)

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

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

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

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相关必备法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可协商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基

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20年2月19日公布的《西部利得

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并根据本基

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

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标题”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部分。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非交易过

户、冻结、解冻和质押”部分。

9.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10.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

1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

1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1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清算”部分。

1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

1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部分。

1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