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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20-04-14 10:43:03

一、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适用基金: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720002);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720003);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042);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497);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80);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51;C类基金代码:005959);

财通量化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157);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502;C类基金代码:006503);

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50);

财通新兴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522;C类基金代码:006523);

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65;C类基金代码:006966);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658;C类基金代码:006659)。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自2020年4月14日起,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元。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网点申购上述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各场外代销机构如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各场外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循各场外代销机构相关业务的规定。

3、基金有上市交易机制的,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4、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予以更新。

四、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申购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申购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