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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

2020-04-15 10:43:46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0号文募集注

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

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特定风险包

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

离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

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

1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4月14 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YANG Liu)先生,董事。国籍:中国。2019年9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SUN Qixiang)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主

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

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监事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

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

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

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拟任基金经理

赵建忠(ZHAO Jianzhong)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金融学

硕士。2007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研究部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中证100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企ETF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300E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

中银宏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中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13年

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发余(研究部

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吴俊文

成立时间:1995 年 10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家工商总局, 100000000018305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亿壹仟陆佰玖拾万捌仟肆佰元整

存续期间:无限期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前身是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于 2003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

2011年 10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截至 2017 年末,中信证券总资产为人民币

6255 亿元,净资产 1497 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6.5%)。

目前,中信证券拥有主要全资子公司 5 家,分别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拥有主要控股子公司 1 家,即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业务许

可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

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秉承创新和专业化的经营理念,在各项业务领域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2014 年中信证券设立托管部,管理并具体承办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下设产品、估值

核算、业务结算、监督稽核、综合等服务。部门员工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

多年金融从业经历,核心业务岗人员均已具备 2 年以上托管业务相关从业经验。

吴俊文女士,中信证券托管部总经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学学士,2000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中信证券清算部执行总经理,主要负责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

务以及自营投资业务的业务运营管理工作,2014年7月起任中信证券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证券于 2014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证券自

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秉承“忠于所托,信于所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运营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切实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网址:www.gtja.com

服务热线:95521 / 4008888666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网址:www.gtja.com

服务热线:95521 / 4008888666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飙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吴俊文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网址: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闫峻(代行)

电话:021-22169999

联系人:郁疆

网址:www.ebscn.com

客服电话:95525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刘芸

网址:www.csc108.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传真:025-83387254

联系人:胡子豪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9557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徐艳

经办会计师: 许培菁、徐艳

四、基金的名称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

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股

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还可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在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

合,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它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

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

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

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资产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略和组合调

整。

1)确定目标组合:根据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根据对成份股流动性、公司行为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合理的建仓策

略。

3)组合调整:根据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在合理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

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2)投资组合日常管理

1)根据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结合基金当前持有的证券组合及其比例,制作下一交易

日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2)将基金持有的证券组合构成与标的指数进行比较,制定目标组合构成及权重,确定

合理的交易策略。

3)实施交易策略,以实现基金最优组合结构。

(3)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

策略,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优化调整,减少流动性冲击,尽量减少标的指数成份股变动所带

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成份股公司信息的日常跟踪与分析

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信息(如:股本变化、分红、配股、增发、停牌、复牌等),

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根据这些信息确定基金的申

购赎回清单以及基金的每日交易策略。

(5) 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调整周期内,若出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密

切关注样本股票的调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6)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

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制定交

易策略以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

(7)跟踪偏离度的监控与管理

基金经理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的

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

指数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

案。

2、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可以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债券投资的目的是

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风险

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

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

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

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

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

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

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

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

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

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做出

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基金组合重大调整的决策,以及其他单项投资的重大决

策。基金经理负责做出日常标的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及基金每日申购

赎回清单的编制等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互

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支持。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

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

成分股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的研究报告,作为本基金投资决

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

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

会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

应的调整。在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可采取适当的方法,提

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基金管理人的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

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

写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金

组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略,

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的每日变动情况,结合成份股等的基本

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

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

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予以公告。

4、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管理人构建基金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确定目标组合、制定建仓策略,

以及逐步调整组合。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2)制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依据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所做的

分析,制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组合。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采取适当的手段和措施,对实际投资组合

进行动态调整,直至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标。

(2)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的跟踪与分析。跟踪分析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等

信息,如股本变化、分红、停牌、复牌,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

数的影响,进而分析是否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标的指数的跟踪与分析。跟踪分析标的指数的调整等变化,确定标的指数的变化是

否与预期相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每日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跟踪分析每日基金申购赎回信息,分析这些信息

对投资组合的影响。

4)投资组合持有证券、现金头寸及流动性分析。基金经理跟踪分析每日基金实际投资

组合与目标组合的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对拟调整的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

5)投资组合调整。使用数量化投资分析模型,寻找出将实际投资组合调整为所追求的

目标组合的最优方案,确定组合交易计划;如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成份股公司发生兼并、

收购和重组等重大事件,由基金经理召集会议,决定基金的操作策略;进一步调整投资组合,

达到所追求的目标组合的持仓结构。

6)基金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制作。基金经理以T-1日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或者实

际持仓股票的构成及相应权重为基础,并考虑T日将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等情况,制作T

日基金申购赎回清单并予以公告。

(3)投资组合的定期管理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定期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每月

每月末,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

的现金比例,进行现金支付的准备。每月末,基金经理对投资策略、投资组合表现及跟踪误

差等进行分析,分析最近组合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情况,寻找出未能有效控

制较大偏离的原因。

2)每半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与指数调整公告,基金经理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在标

的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制定投资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因成份股变动所带来的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100指数收益率。

中证 100 指数是从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中挑选规模最大的 100 只股票组成样本股,

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

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

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或在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到期后基金管理人与指

数发布机构就后续指数许可使用费协商不成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

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

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

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

100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一、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登记结算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授权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授权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本基金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下限金额如下:

(1)若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圆),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

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 元(大写:叁万伍仟圆)。

(2)若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圆),则指数许可使

用费不适用下限金额。

(3)对于非完整计费季度,指数许可使用费为下述两项金额中的较高者:(a)根据上

述计费公式所计算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与(b)上述下限金额(人民币35,000 元)/当季天数

×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费方式

的,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

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及第(10)-(11)项费用,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发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 0.8%

50万份≤M 0.5%

M≥100万份 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

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的标

准收取一定的费用。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

计费。

2、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

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二)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 在“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对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

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