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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并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20-05-15 07:41:44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zg.com)发布了《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并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并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9301;场内简称:财通500;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39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

场内简称:财通500

交易代码:169301

终止上市日:2020年5月18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即在2020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20年5月7日会议表决通过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8日发布了《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财产清算

本基金将于2020年5月18日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托管等业务并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20年5月18日起(含2020年5月18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2020年5月18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22号四宜大院B幢

客服电话:95336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服电话:95566

(三)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示。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336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