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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6-03 06:41:46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23日证监许可【2020】213号

文注册。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谨慎作出独立决策。投资

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

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可以基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对本基金的

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更新本基金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评估

更新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基金产

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

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

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

等;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

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

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科创板

企业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第

十六部分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

创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信息

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6月1日。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1-120室、201-

222室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10-57383999

联系人:韩炳光

股权结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占注

册资本的26%、25%、25%和24%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靖先生,工程硕士,董事。曾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人员。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卢伟忠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金瑞期货研究

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IB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IB业务部

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代董事长。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公

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

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富教

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部经理,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系主任,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

主任,现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发

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

理学院教师,担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高管培训中心(EDP)主任职务。

2、监事成员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助

理、行政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

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

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思

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海

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部

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内核

小组成员,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合规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孟亚强先生,南开大学保险精算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1年证

券从业经历。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5

年8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6月7日至2018年11月26

日)、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16日至2020

年3月2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年6月7日至今)、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2月26日至今)、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10日至今)、九泰天辰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3月12日至

今)、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4月22日至今)、九泰久

信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5月20日至今)、九泰天奕量化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5月29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李响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0年证券

从业经验。先后就职于博时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及南方基金。2015年6月加

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绝对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2月25日至今)、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2月25日至今)、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0年6月1日至今)、九泰天辰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6月1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刘勇

先生、刘开运先生、刘心任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10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3月2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

绝对收益部副总经理,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0月

31日至今)、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今)、九泰久稳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1月2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籍,9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2月4日)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

经理,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30日至

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已出具保密承诺函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

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

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

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

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

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

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

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

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

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

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

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

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

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

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

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

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

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

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

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4楼

成立时间:1994 年 1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联系人:崔瑞娟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粤银管字【1991】

第13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

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1776.HK)。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264家,

分布于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

从1994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

3,891.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50.18亿元,2018年营业

收入为152.70亿元,营业利润为60.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0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

证券公司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

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

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托

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

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

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

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

金托管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1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

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

作为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

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

有岗位、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

管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

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5、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

情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

效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监

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

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广发证

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

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

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规定》

等,囊括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内部控

制、风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全

部业务环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

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

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

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9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联系人:潘任会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公司网址:http://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

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1-120室、201-222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电话:010-57383999

传真:010-57383966

联系人:齐永哲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安冬、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丽、杨婧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量化多策略模型,寻找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优秀企业,同时有效

控制组合风险,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

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

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的综合

分析以及对资本市场趋势的判断,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

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量化多策略进行股票投资。多策略体系在架构上主要包括策略和

策略配置两个层次:首先在策略方面,主要包含因子选股、事件驱动以及技术分

析策略,而在策略配置则是对市场变化做出有效的归因分析,识别出决定当前市

场的主要投资风格,最后通过配置与市场风格相适应的策略进行投资。

(1)多策略模型

1)因子策略:多因子模型是以国际市场上广泛应用的多因子阿尔法模型

(Multiple Factors Alpha Model)为基础,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由基金

管理人的量化投资团队开发的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数量化选股模型。该模型最

主要的是内含价值(估值类因子,如E/P市盈率倒数)、动态价值(估值类因子

在时间序列上的变化值)两大类主题因子,用于挖掘长期具备投资价值的公司;

同时模型辅以质量(考量盈利稳定性,如ROE净资产收益率)、反转(技术指标,

股价与指标呈现反向走势)、动量(股价在未来一段时间的持续性)、分析师预期

(分析师对股票未来预期的一致程度)、市场特征(规模因子,对股票大中小盘

的考量)、成长(股票收入与利润的增长率)等主题因子,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选

股模型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适用性,从而获取长期稳定有效的收益。

2)事件驱动策略:事件策略作为因子策略的补充,是广泛存在于市场中的

一类规律性事件,该类策略的特点是能够对以下或在特定的时间发生,或在特定

的对象上发生,或在特定的行业发生的事件进行发掘并总结其规律,如并购重组、

指数样本股调整、股权激励、定向增发、高管增持、高送转、业绩预告、大宗交

易、区域政策调整等事件;

如业绩预告策略,上市公司会通过业绩预告或者快报披露部分业绩数据,为

了兼顾股票数量和财报的时效性,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发布财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进行筛选并计算其单季度超预期幅度,剔除微利、利润下行、流动性较差以及市

值较小的股票后,根据单季度超预期幅度和超预期占比筛选出部分股票,形成超

预期盈利组合,并在此期间进行投资,争取贡献一定的超额收益。

3)技术分析策略:技术分析指标拥有广泛的使用人群,在没有机构投资者

信息优势的情况下,技术分析策略作为多因子策略的一种补充,也可以有效地解

释市场的短期变动,与估值、成长以及盈利质量等基本面因子形成很好的互补,

典型的技术分析策略包括动量、反转等因子。

该策略更多体现为挖掘技术类因子指标,并用于量化模型中选股。常见的技

术指标如下:

乖离率指标:通过计算股票收盘价与某条移动平均线之间的差距百分比,以

反映一定时期内股票价格与其移动平均线偏离程度。该指标具有很好的反转效应,

即前期跌幅大的股票未来一段时间内反弹的概率很高。这种指标可以用来对股票

打分形成选股策略。

特质波动率指标:用股票过去1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益率和市场因子、市值

因子、估值因子进行回归,得到残差后,再计算其年化值得到特质波动率。该指

标同样具有反转效应。

多数技术指标具有一定的反转效应,有助于选股。具体用法有两类,第一类

是挖掘相关的技术类因子,用于因子策略进行投资。第二类是在股票下跌期间,

反转类因子具有很好的选股效果,可以利用部分头寸投资技术类策略,获取超额

收益。

(2)策略配置模型

策略配置的核心是要对市场做出有效的归因分析,识别出决定当前市场的有

效风格,而投资风格的本质是投资偏好。

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有偏好的,由于投资者不同的交易行为,形成了市场风格。

当某类投资风格只投资于某类具有共同收益特征或共同价格行为的股票时,该类

风格容易受到市场欢迎,并且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具有持续性和连续性。策略配置

模型在首先定义了相关风格后,正是利用这种投资风格的连续性,通过对风格因

子的动量效应以及波动率等因素综合计算,并通过对不同风格因子的半衰期加权,

最后利用移动平均方法计算出各种风格因子的权重,权重越大代表这种风格就越

受市场欢迎,加大配置此类风格就能获取超额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

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运

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

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

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

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

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

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国债期货投资,将构

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

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管

理利率波动风险,实现基金资产保值增值。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

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

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

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发展部负责

投资管理与研究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与业务支持。

基金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围内负责基金的

日常投资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出具风险监

控报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5%

中证5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500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性强、流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特

点。它能够反映中国A股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由于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要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500指数收益率的比例被设定为95%,

同时加入了5%的同期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以上指数名称、停止或变更以上指数的编制或发

布,或以上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以上指

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部分,或市场上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

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等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间账户开立、查询及交

易费用等;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含税)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税)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8%,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本基金登记机构,并由登记机构代为支付给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

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费用项 单笔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认购费 M<50万元 1.20%

50万元≤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

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设

置。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单笔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申购费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赎回费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赎

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365日 0.50%

365日≤Y<730日 0.25%

Y≥7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

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

(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赎

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见下表:

C类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不造成实际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对

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二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

更新,本次重大更新事项为基金经理变更。更新内容为: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经理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详细内容,可登陆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