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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06-04 10:42:00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4 月 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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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37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

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

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证

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

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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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消费活力

混合;基金代码:007334)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6 月 14 日

4、清算起始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7,717,603.23 份

6、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于消费活力相关的优质上市公

司,在力争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7、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

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

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消费活力相关的上市

公司范畴的界定、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港股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等七部分组成。

9、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

数收益率×20%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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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风险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9】737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05,560,175.91 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投)、赎回、转换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

四、 财务会计报告

1、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20 年 2 月 24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24,913.37 4,399,917.06

结算备付金 - 11,428.23

存出保证金 41,279.14 43,88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10,430.32 36,491,787.65

其中:股票投资 13,771,684.82 33,896,823.65

债券投资 1,138,745.50 2,594,964.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212,420.39 -

- 5 -

应收利息 42,244.07 71,947.96

应收申购款 494,263.24 19,734.69

资产总计 30,825,550.53 41,038,703.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2,529,272.38 72,930.6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347.97 55,498.25

应付托管费 5,391.32 9,249.71

应付交易费用 19,410.89 32,854.48

其他负债 157,510.16 144,506.71

负债合计 12,743,932.72 315,039.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586,180.95 36,019,126.33

未分配利润 2,495,436.86 4,704,53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81,617.81 40,723,663.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30,825,550.53 41,038,703.67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1601 元,基金份额

总额 15,586,180.95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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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

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 年 6 月 14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796,112.01 13,938,533.79

利息收入 18,498.54 474,285.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375.50 403,072.31

债券利息收入 15,123.04 52,673.6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8,539.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644,673.08 9,092,047.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652,158.09 8,865,850.46

债券投资收益 -6,847.51 -5,782.88

股利收益 -637.50 231,979.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885,414.28 3,744,631.21

其他收入 18,354.67 627,570.31

减:二、费用 150,401.71 1,436,035.29

管理人报酬 81,785.33 832,475.43

托管费 13,630.89 138,745.85

交易费用 42,196.74 313,693.07

利息支出 - 729.9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729.94

其他费用 12,788.75 150,39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45,710.30 12,502,498.5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45,710.30 12,502,498.50

7

3、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019,126.33 4,704,537.54 40,723,663.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45,710.30 645,710.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0,432,945.38 -2,854,810.98 -23,287,756.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1,872.95 354,180.98 2,706,053.93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

列)

-22,784,818.33 -3,208,991.96 -25,993,810.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586,180.95 2,495,436.86 18,081,617.8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 年 6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5,560,175.91 - 205,560,175.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502,498.50 12,502,498.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69,541,049.58 -7,797,960.96 -177,339,010.54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9,851,643.64 952,272.79 10,803,916.43

2. 基金赎回款(以“-”号

填列)

-179,392,693.22 -8,750,233.75 -188,142,926.9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019,126.33 4,704,537.54 40,723,663.87

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期间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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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b)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d)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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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

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f)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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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g)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h)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i)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j)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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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k)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l)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m)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

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

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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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

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

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

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

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

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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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

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4,248.62 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63 元,应收存出保

证金利息 125.66 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2)本基金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和 2020 年 3 月 17 日将最后运作日

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变现,变现金额为人民币 1,176,839.28 元。本基金分别

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2020 年 2 月 26 日,2020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和 2020 年 3 月 30 日将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股票投资变现,变现金额

为人民币 11,909,604.88 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应收证券清算款 12,212,420.39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4)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0

年 4 月 8 日)止期间,于 2020 年 3 月 2 日中签新股雪龙集团 3,456.18 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将持有的该股票投资变现,变现金额为人民币 7,945.8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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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12,529,272.38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

认的应收申购款 494,263.24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应付管理人报酬 32,347.97 元和应付托管费

5,391.32 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应付赎回费

4,790.41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银行间账户

维护费 2,719.75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应

付审计费 40,000.00 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20年2月24日

至2020年4月8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1、 存款利息收入(注1) 5,812.02

2、 债券利息收入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21.18

-2,289,449.35

4、 投资收益 2,007,921.42

5、 赎回、转换手续费收入 2,652.50

收益小计 -271,642.23

二、费用

1、银行汇划费 53.00

2、交易费用 24,024.61

3、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4、清算期间费用(注2)

280.25

30,000.00

费用小计 54,357.86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326,000.09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4月8日止

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由基金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2 月 24 日基金净资产 18,081,617.8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26,000.09

加:清算期间支付申购、赎回款轧差 -9,128,336.93

二、2020 年 4 月 8 日基金净资产 8,627,2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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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2020年4月8日全部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8,627,280.79元,其中存出保证金余额:人民币13,815.96元、锁定期内新股期

末估值总额:人民币1,566,913.92元、应收利息余额:人民币2,597.28元,扣除

以上未变现资产后,本次清算可供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7,043,953.63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可供分配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由于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

表批准报出日(2020年4月8日)所持流通受限证券尚处于锁定期内,故需进行二

次清算。本基金将于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

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