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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07-14 06:4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7月13日,并于2020年7月14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开开航混合

基金代码 0046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0年7月13日。截至2020年7月1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0年7月13日,自2020年7月14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所持证券处于锁定期、停牌等流动性受限情形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且基金资产在相关证券变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步产生收益或损失。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dbsfund.com/)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