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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7-14 06:42:41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号文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上海金ETF,其风险收益特征与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不

同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或

二级市场买入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参与黄金租赁风险、

参与Au(T+D)合约风险、黄金价格波动风险、基金跟踪偏离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折

溢价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的风险、申购赎

回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同申购赎回模式下交易和结算规则存在差异的风险、基

金份额交易规则调整的相关风险和其他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于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采用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和现金申购、赎回两种方式。

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办理,对价包括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

及其他对价。投资人申请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应同时具有证券账户和黄金

账户,并在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完成账户备案手续。

现金申购、赎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投资人申请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使用证券账户进行申购赎回。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

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

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

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国

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副

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YANG Liu)先生,董事。国籍:中国。2019年 9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

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

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

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

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

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

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

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

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SUN Qixiang)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保险

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监事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指

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会

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券

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

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

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

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

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

理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

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

士。201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拟任基金经理

赵建忠(ZHAO Jianzhong)先生,金融学硕士。2007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中证

100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企ETF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

300E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中银宏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

2018年2月任中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中银100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4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发余(研究

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

总资产77,661.14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2%,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0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83人。2002年11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 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

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

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

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

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

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

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

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

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

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

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

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

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

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

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

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

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

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

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

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

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

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

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

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

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

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86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 45 层(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 33389888

传真:021 33388224

联系人:陈飙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2、网下现金和网下黄金现货合约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暂无。

4、网下黄金现货合约发售代理机构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温从镭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电话:021-63298803

联系人:柴晓虎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金峰

联系电话:010-89937619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5、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

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陈露

经办会计师:陈露、许培菁

四、基金的名称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上海金ETF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风险管理手段,力争紧密跟踪黄金价格,为投资者提供可有效分

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为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除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外的其他黄金

现货合约、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等流动性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从事黄金现货租赁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黄金租赁需依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租借管理办法》规定,遵守审慎

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

财产的安全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的黄金租赁对手方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中的银行和分类评价在A

类以上的证券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一般情况下,若投资人进行

现金申购,本基金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仅买入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若投资人进行现金赎回,

本基金将仅通过卖出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相关对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被动式管理策略,以实现对黄金价格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选择金交所的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作为主要投资标的。

上海金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或简称“金交所”)推出的定价合约,指以人民币计价的、

标准重量为1千克且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通过金交所定价交易平台的系统实现的交

易。除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外的其他黄金现货合约指金交所的现货实盘合约,包括Au50g、

Au100g、Au99.99、Au99.95和Au99.5,以及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包括Au(T+D)、Au

(T+N1)、Au(T+N2)。

在基金产品运作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基金的主动操作带来的人为偏差,把握投资过程中客

观化的操作原则,注重于数量化方法和系统化方法在投资过程中的运作。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的风险管理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当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时,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为进行流动性管理,本基金也可适当投资于Au(T+D)

合约。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做出

有关投资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做出组合日常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组合调

整及基金每日申购赎回清单的编制等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及研究部门将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独立

第三方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对全球及国内黄金市场的跟踪研究及其流动性的监

控,作为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

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主要采取被动式管理策略,以不低于90%的组合资产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

黄金现货合约。日常组合构建中,基金经理将根据不同黄金现货合约的流动性,选择恰当的

黄金现货合约品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

经理可采取适当的方法,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

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

资预期,并对跟踪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

的投资策略及投资流程,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流程进行相应的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现金方式的净申购赎回、日常现券申购赎回交收的现金流量情况,

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中的黄金现货合约的持仓及现金头寸进行动

态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投资标的。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

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予以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合约代码:SHAU)午盘基准价格收益率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执行“以价询量,量价

平衡”的交易原则,即在某一具体时点,寻找使所有买卖供求平衡的价格,并以该价格申报

的所有买卖量全部成交。整个市场的供求力量平衡对成交起决定作用。用上海金集中定价合

约(合约代码:SHAU)午盘基准价格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上海金ETF的产品特

点。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由于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定价标准发生重大变更等原

因导致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所代表的黄金价格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场上出现

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

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基金管理人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有权变更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的计算依据,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上海金ETF,其风险收益特征与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不

同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或者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支出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财产保全费等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产生的费用;

(9)基金的黄金现货合约交易或结算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延

期费、结算、过户费、仓储费、运保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0)基金的黄金租赁业务相关费用;

(11)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发布服务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3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人在办理现金认购时,发售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投资人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认购时,发售代理机构可按照不

超过0.1%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

2、申购、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投资人在办理现金申购或赎回时,销售机构可按照不超

过0.5%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投资人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或赎回时,销售机构

可按照不超过0.1%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