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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7-16 10:41:54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度小满自2020年7月16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度小满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参与度小满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度小满通知为准。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度小满代销基金且同属同一登记结算中心开通转换业务开放式基金,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附:基金列表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2503 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2536 中银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5029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57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20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432 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18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821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定期开放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