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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7-21 08:45:3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工银环保份额为15,112,447.34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6.30%;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工银环保A份额为6,182,67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基金总份额的84.35%;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工银环保B份额为4,558,291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基金总份额的62.19%,符合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工银环保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4,860,175.09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8.33%;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5,402.99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16%;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6,869.26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51%。

  工银环保A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5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72.78%;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82,670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27.22%;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工银环保B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505,900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8.85%;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2,391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15%;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工银环保份额、工银环保A份额、工银环保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20年7月20日起生效。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5,000元,合计45,000元,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7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工银环保A份额与工银环保B份额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7月20日)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复牌。

  根据《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履行本基金的退市程序,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自终止上市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指数使用许可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