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08-05 08:42:01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25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募集期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22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人民币11,881,532.97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883,173.75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640.78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6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20年7月1日在指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2020年7月2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7月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基金代码:005414)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7、基金发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22日

8、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28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7月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7月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471,836.75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637.87

交易性金融资产11,763,202.31

其中:股票投资11,563,002.31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200,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6,454.29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12,242,131.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7月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00

应付赎回款17,439.24

应付管理人报酬5,195.60

应付托管费1,039.14

应付销售服务费1,029.86

应付交易费用1,464.20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26,300.52

负债合计52,469.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11,353,991.39

未分配利润835,670.27

所有者权益合计12,189,661.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242,131.22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7月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778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690元,基金份额总额11,353,991.3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5,893,282.46份,C类基金份额5,460,708.93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郭素宏、李崇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2664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预先计提的相关费用不足以覆盖清算成本的情况下,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剩余费用。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0年7月15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并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其中部分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37.87元,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收回部分予以垫资。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利息为人民币6,454.29元,包括应收债券利息和应收资金利息,应收债券利息已于2020年7月2日随债券变现,并于2020年7月3日收到,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收回部分予以垫资。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投资共计人民币11,563,002.31元,已变现完毕。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债券投资共计人民币200,200.00元,已变现完毕。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7,439.24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2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5,195.6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15日支付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039.14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15日支付完毕。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为人民币1,029.86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15日支付完毕。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佣金1,464.2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15日支付完毕。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6,300.52元,为预提指数使用费、审计费、汇划费及应付赎回费。其中,预提指数使用费为人民币8,086.96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6日支付完毕;预提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18,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6日支付完毕;汇划费为人民币212.12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7日支付202.12元;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1.44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2日支付完毕。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0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2日支付完毕。

(四)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清算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1,537.14

2、利息收入-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利息收入(注1)0.42

3、债券利息收入19.12

4、赎回费收入28.80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25,429.82

6、投资收益(注2)1,429,413.05

清算收益小计105,568.71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注3)16,467.94

2、其他费用(注4)285.00

清算费用小计16,752.94

三、清算净收益88,815.77

注1:利息收入为以当前使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利息。清算起始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和交易所备付金及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清算资金分配前对尚未结息部分予以垫资。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2:投资收益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的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股票红利收入。

注3:交易费用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的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注4:其他费用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的汇划手续费。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7月1日基金净资产12,189,661.66

减:基金赎回金额(于2020年7月1日提出的投资者赎回申请)135,428.9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88,815.77

二: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0年7月15日基金净资产12,143,048.5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运作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7月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创金合信国证A股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