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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2020-08-25 09:42:00

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5月2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17号文和

2019年 11月27日证监许可[2019]2600号文准予注册。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欣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

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适中品种。长期平均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公司名称及基金管理人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4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0年6月1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2004年6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 57.60%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100 24.3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8.10%

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70 3.51%

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23 3.37%

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40 3.12%

合 计 33333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估

值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

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产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

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

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

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

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

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

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

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党委文书,吉林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同志街

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裁、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

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

主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

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本运营总监,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兼首席信息官。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

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

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曾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

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

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张科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博士。历任甘肃银光化

学工业公司中学教师,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会计、信贷业务员,深圳发展银行

上海分行资金部部门负责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资深销售总监;2019年

12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特别助理。

杨贵宾先生,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双

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研究员、基金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主办、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

关洪波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吉林省松

原市长山政府工作公务员,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新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长春安达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长春建设街营业部总经理,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市

场总监。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任职时间 简历

许文波 (先生) 2020年6月18日至今 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本公司,曾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

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杨贵宾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

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5月加盟本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主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

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

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城

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本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8月2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

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萃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

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

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

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

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

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

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

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

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

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

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

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

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金

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

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

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

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

秀交易商”、“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行间

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

和“2016年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具

价值中国品牌100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6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

书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2人,

平均年龄38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4%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

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20年3

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238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

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

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

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

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

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年至今,

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

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

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2019年,获得由金融时报

社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共同评出的“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项。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①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

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

安全完整。

②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③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3.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

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

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资产

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该业务与管

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

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

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

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①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②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③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④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

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⑤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

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

漏洞。

⑥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

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

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⑦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⑧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

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①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②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③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④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

控。

⑤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

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⑥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

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①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

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

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

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

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②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

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

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③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

④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

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

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⑤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

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

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

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⑥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

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

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

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

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

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①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联系人:史鹏浩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②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调整销售机构的相

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张力苍

电话:010-66295874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

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

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债券、现金等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合计占比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对大类资产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力求有效地回

避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以专业的研究分析为根本,挖掘市场中有潜力

的投资标的和被低估的投资品种,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紧密跟踪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运行情况

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趋向及利率变化趋势等重点分

析,判断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投资价值,在债券资产与股票资产之间进行

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①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趋向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

资研究,动态地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在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从而

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

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

资本损失,并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②期限结构策略

在债券资产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

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适当的采取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

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

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采取子弹策略;当预期收益率

曲线变平时,采取哑铃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取梯形策

略。

③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

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

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信用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

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将重点投资于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的

股票,同时参考公司的历史分红情况和分红能力。本基金将全面考察公司所处行

业的产业竞争格局、业务发展模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基本面特征

等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比较,挖掘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

①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自身生命周期、对国

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和短期运行情况的

因素进行分析,筛选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行业和具有当期发展趋势的行业,参

考上述因素的变化情况和行业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对行业配置权重进行动态调

整。

②个股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方法,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

式筛选个股。

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对公司价值指标、成长指标、盈利指标、分红指标等公

开数据的细致分析,考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等方面,初

步筛选出成长性良好、具有投资价值以及估值水平有一定安全边际的个股。

定性的方法主要是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由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案头分析与上

市公司实地调研,对拟投资公司的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成长性、公

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等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和评价。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

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

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

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6、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目的。结合国债市场

交易情况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操作,

获取超额收益。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

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

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

益率×8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

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

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

制的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

的指数之一,样本债券涵盖范围广,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

使用的指数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适中品种。长期平均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

(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的年费率计提。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

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

下:

(一)本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

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