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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8-25 07:42:20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0]号文募集注

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

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中证100ETF”

或“目标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

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YANG Liu)先生,董事。国籍:中国。2019年9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SUN Qixiang)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主

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

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监事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

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

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

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拟任基金经理

赵建忠(ZHAO Jianzhong)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金融学

硕士。2007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研究部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中证100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国企ETF

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300E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

中银宏利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中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

月至今任中银100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中银800基金基金经理。具有14年证

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

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211,690.84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俊文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5日,前身是中

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11

年10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截至2018年末,中信证券总资产为人民币6531亿元,

净资产1568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5%)。

目前,中信证券拥有主要全资子公司4家,分别为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

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拥有主要控股子公司2

家,即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此外,公司还具有以下业务资格: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认可的业务资格:网上交易、受托理财、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QDII)、直接投资业务、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自营业务及资

产管理业务开展股指期货交易资格、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资格、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资格、

自营业务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国债期货交易业务资格、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及黄

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试点资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卖出业务资格。

2、交易所核准的业务资格: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做市商、权证交易、质押式回购业务、

港股通业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股票期权自营业务、上

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主做市商。

3、中国证券业协会核准的业务资格:报价转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柜台交

易业务、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场外期权、互联网证券业务。

4、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业务资格: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短期融资券承销、银行

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

5、其它: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结算甲类结算参与人、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

证(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外币有价证券承销业务、受托外汇资产管理业务)、企业年金

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政策性银行承销团成员资格、全国社保基金转持股份管理资格、全国社

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资格、新三板做市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2014年中信证券设立托管部,管理并具体承办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下设产品管理、

估值核算、托管结算、监督稽核、同业服务、渠道服务、代理清算、营销管理、跨境运营、

募集监督、运营规划支持、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基金评价、客户方案、综合等业务组。部

门员工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核心业务岗人员均已具备

2年相关业务经验。截至2019年6月30日,部门员工共计110人,平均具备3年以上托管

业务相关从业经验。

吴俊文女士,中信证券托管部行政负责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学学士,2000

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中信证券清算部执行总经理,主要负责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

务以及自营投资业务的业务运营管理工作,2014年7月起任中信证券托管部行政负责人。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证券于2014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证券自取

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秉承“忠于所托,信于所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运营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切实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1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站:http://www.chtwm.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陈露

经办会计师:陈露、许培菁

四、基金的名称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

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其他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目标 ETF 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 ETF 的管理。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

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

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90%的资产投

资于目标 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目标 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目标

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3)特殊申购:在目标ET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前,本基金可以用现金特殊申购目标

ETF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以特殊申购日目标ETF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不收取申购

费用。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

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 ETF。因

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

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

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在选择债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

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

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

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

用骑乘操作、放大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

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

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

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

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

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

降低流动性风险。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

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

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

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8、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

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本基金管

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

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

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

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分管投资领导领

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报告,负责制定整体投资策略和原则,审定季度资产配置调

整计划和转持股份产品的投资方案;参考投资报告,审定核心投资对象和范围,并定期调整

投资原则和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参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建议、行

业投资比例和整体组合的绝对和相对风险控制水平,关注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增

值性、稳定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确定具体的投

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间,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进行日常分析和管理。为有效控制组合

风险,基金经理只有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才可以超越权限超配个别证券。

基金经理助理/投资分析员: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定期提出宏观分析、

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或建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

的依据。

数量分析人员通过数量模型发现潜在投资机会,运用组合业绩评估系统,定期对投资组

合中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风格轮动、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对整体业绩的

贡献进行归因分析。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分析、监控和报告。根据反馈结果,

基金经理及时对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研究支持

研究人员从基本面对宏观经济、行业、个券、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数量小组利用

集成市场预测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对市场、行业、个券进行分析和预期收益测算。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定期(月)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

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资产配置原则下,基金经理根据研究人员和数量小

组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制定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投资

策略,在严格贯彻投资流程和投资纪律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风险构建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

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组合优化。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直接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

一执行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并将执行结果反馈基金经理确认。交易执行结

束后,交易员填写交易回执,经基金经理确认后交给基金行政人员存档。

(5)业绩评估

数量小组和风险控制小组利用公司开发的业绩评估系统,对投资组合中整体资产配置、

投资组合、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评估结果

将为基金经理进行积极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调整提供依据。

(6)组合维护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行业、个股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

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100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

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

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

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

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

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

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

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按C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费率如下:

认购费率 客户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6%

M≥500万元 1000元/笔

2、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500万元 0.8%

M≥500万元 1000元/笔

3、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计入基

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25%。

未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1年 0.50%

1年≤Y<2年 0.25%

Y≥2年 0.00%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注:1年按365日计算,以此类推。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

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4、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

规定。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