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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8-28 06:45:09

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30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通启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0437

分级基金简称 融通通启一年定开债券B 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000438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1至1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经理 朱浩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6月27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当日申购、赎回、转换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并进行 基金 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 2、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9日生效。自2020年6月2日起,《 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将于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不直接买入股票等金融工具。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3)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而来。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

29日生效。自2020年6月2日起,《 融通通启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

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 1.50%

N≥7天 0.00

认购费

本基金由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原月月添利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

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

托管费 0.1%

销售服务费 0.3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

下三类,一是国内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等;二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三是开放式基金共有的

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指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

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

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

本基金面临的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其他风险等,

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

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

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

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进行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该日)起或

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

市交易。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赎回的风险。

5、《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或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当日申购、赎回、转换确认后)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行基金财

产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存在因基金资产净值或持有人数过低面临清算的风险,敬

请投资人留意。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

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