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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0-08-28 08:48:16

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27日

送出日期:2020年0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普天债券B 基金代码 160608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07月1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7年05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4月22日

其他(若有) 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宣布本基金合同终止。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以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和资本长期稳健增值为宗旨,主要投资于债券及新股配售和增发,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系列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普天债券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 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2、股票投资方法。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普天债券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认/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

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T)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 每笔0元

赎回费 T 1.5%

7天≤ T 每笔0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18%

销售服务费 0.3%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债券投资久期风险依据对超额收益的贡献大小,债券管理的风险依次可划分为久期风险、期

限结构风险、类属配置风险和个券选择风险,国外和国内的研究表明久期风险占总风险的85%以上。

如果债券组合久期与基准久期相差太多,一旦市场利率发生明显不同于预期的变化,将导致组合收益

率与基准收益率出现较大偏差。

(2)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一基金合同终止造成的风险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一基金合同终止,若基金管

理人在一年内未能在本系列基金旗下增设一只或以上基金,达到系列结构下至少两只基金的要求,则

本系列基金合同终止,继续存续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无法转换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3)本系列基金旗下基金间转换可能造成的风险本系列基金旗下普天收益基金与普天债券基金A

类基金份额、鹏华中国50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鹏华价值基金及鹏华动力基金之间可相互转换,

可能使相关基金的规模发生较大改变,从而对转入和转出基金的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影响。

(4)增发、配售收益波动风险

普天债券基金的股票投资方式主要为参与增发、配售,以期获得风险较低的稳定收益。但是增

发、配售的收益率存在随市场环境变化出现较大波动的可能性;同时,增发、配售政策的变化也直接

影响其收益率。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未

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的地点定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