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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0-08-28 10:50:50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策略混合 基金代码 1638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04-0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9-18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帅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5-1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通过运用“核心-卫星”投资策略,精选大盘蓝筹指标股和具备良好

成长性的股票,在控制相对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中长期的稳定增

值,在获取市场平均收益的基础上追求超额回报;

投资目标

通过基金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动态配置、以及基金股票资产在核

心组合和卫星组合之间的动态配置,在严格的投资纪律和风险管理的

约束下,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各类有

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金融衍生产

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

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核心组合将投资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或备选成

份股,卫星组合的投资对象重点为经过数量模型筛选、严格基本面分

析和价值评估,并配合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的上市公司股票,这些公

司具备良好的产业前景、雄厚的企业竞争力、持续的增长潜力、稳健

投资范围

的财务品质、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等特征。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

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其中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持有权证的市值不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相结合的主

动投资管理策略,股票投资以核心-卫星投资策略作为总体策略,并

运用数量化模型辅助股票资产在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配置调整。股

票选择将运用量化的数量选股模型、并通过严谨的基本面分析和持续

深入的跟踪调研,评估公司的经营、财务、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综

合能力,精选兼具良好财务品质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

票。债券投资将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

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

基础,力求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75% + 中证国债指数×2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

的投资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0-06-30

0.40% 其他资产

4.61%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6.00% 固定收益投资

88.99% 权益投资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19-12-31

80.00%60.00%40.00%20.00%0.00%-20.00%-4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净值增长率 6.19% -25.14% 12.06% 12.96% 26.67% 63.54% -14.44% 27.04% -28.58% 45.07%

业绩基准收益率 -8.39% -18.23% 6.86% -5.15% 39.13% 6.76% -7.59% 15.50% -18.06% 27.98%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场外份

N

场外份

7天 ≤ N

场外份

365天 ≤ N

赎回费

场外份

N ≥ 730天 0.00%

场内份

N

场内份

N ≥ 7天 0.5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的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

等。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

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