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0年6月30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3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76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29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4、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相关行情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8、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9、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120号3层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045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5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010-68105888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范勇宏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现任香山财富研究院联席理事长、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研究院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兼职教授。曾任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华夏基金(香港)管理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曾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副会长。
杨爱斌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姜山先生:董事,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华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鹏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美国SaraLee公司内部审计师、瑞银投资银行董事、高盛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美国德州太平洋集团董事及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李刚先生:董事,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邱峻女士:独立董事,美国波士顿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信达金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美国纽约分所高级审计师、高级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经理、蓝山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鹤菲女士:独立董事,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哲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金融学教授。历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美联储芝加哥银行访问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访问学者、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访问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研究院金融系副教授、副系主任。
董克用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及深圳品生医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徽先生:监事,江苏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首席风控官。历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会计、爱韩华电子(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南方分所审计经理、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王徽先生现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及北京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吉瑞女士:监事(职工监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学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审计部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咨询部助理经理及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曹铮女士:监事(职工监事),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历任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文员、北京科舵整合创意咨询有限公司人事助理、索尼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微软亚洲研究院人事经理、北京鹏扬投资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杨爱斌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卢安平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资产配置处长、风险管理处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与绩效评估部总经理,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
宋震先生:督察长,北京大学数学学院理学学士,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双学士,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硕士,曾任SchlumbergerLtd工程师、龙翌创富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主任科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施红俊先生:数量投资部总经理兼指数投资总监,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小企业评级部部门经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主管、研究开发部副总监。鹏扬元合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9日起任职)。
5、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卢安平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资产配置处长、风险管理处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与绩效评估部总经理,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
杨爱斌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望先生:股票投资部研究总监,清华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化工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周期组组长,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期组组长、投资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吴玉婷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绿地环球文化金融城9号院5号楼1401-1405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宋依琳
传真:010-81922890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客服电话:4009686688
官方网站:www.py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
联系人:李玮琳
电话:021-52629999-211054
传真:021-62565787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张佳乐
电话:021-6116207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分机号转810)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电话:010-6083476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海静
电话: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
(1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傅静雅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电话:0755-23839999-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5510
传真:020-88836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电子邮件:liying1@guosen.com.cn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99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2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021-38784580-8918
电子邮件:jiangeq@xcsc.com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9/1836716163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2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杨雪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21-38909659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马茜玲
电话:010-65980380-8011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周天雪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2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蚂蚁Z空间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傅强
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网址:www.antfortune.com
(3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程晨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陈龙鑫
电话:010-89188345
客户服务电话:95118(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网址:fund.jd.com
(34)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5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3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15810005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39)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电话:021-80234888-6813
客服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4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李鑫
电话:13889695712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韩欢
传真:010-8192289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贺耀
联系人:贺耀
四、基金的名称
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中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跟踪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股票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和法律法规限制等因素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对基金组合与指数表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保持动态监控,每月定期分析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积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误差管理方案,实现对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在正常情况下,力争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标的指数介绍。本基金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从中证500样本股中选取100只盈利能力较高、盈利可持续、现金流量较为充沛且兼具成长性的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股,并采用非市值加权方法的SmartBeta指数。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本基金原则上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通过事先设置目标跟踪误差、事中监控、事后调整等手段,严格将跟踪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控制与标的指数主动偏离的风险。
3、股票投资组合调整。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当出现特殊情形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包括替代、抽样等技术手段在内的优化复制法来构造股票投资组合,以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其中,替代是指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或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工具来构建对应的风险敞口。为了减小跟踪误差,本基金会按照主营业务相近、市值相近、相关性较高及β值相近等原则来选择替代股票。抽样复制法是根据预先设定的标准剔除部分成分股,并对选取的成分股在组合中的相对权重进行再配置,从而使组合的跟踪成本和跟踪误差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得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1)定期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原则上每半年审核一次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本基金将按照标的指数对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调整方案,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性变更和调整,从而更加有效地跟踪标的指数、降低跟踪误差。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的限制;②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或因受股票停牌的限制等其他市场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时;③成份股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以及面临重大的不利行政处罚或司法诉讼时;④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⑤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⑥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三)债券投资策略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对债券进行投资。本基金对债券进行配置的原则是:安全性与流动性优先,且兼顾收益性。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方向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根据期货合约的交易方向不同,套期保值分为两类: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又称多头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多头对冲现货市场上行风险,主要用于降低基金建仓期股票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卖出套期保值(又称空头套期保值)是在期货市场中卖出期货合约,用期货市场空头对冲现货市场的下行风险,以规避基金运作期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来确定期货头寸,以当前投资组合和目标投资组合的差与期货标的指数之间的β系数作为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五)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20年第2季度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20年6月30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20年6月30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江苏租赁(600901.SH)为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9年9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针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违规提供融资违法违规事实,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本基金投资江苏租赁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江苏租赁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⑴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⑵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8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A
■
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C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及日期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及日期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及日期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销售服务费由登记机构代收并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0,000元(即不足50,000元部分按照50,000元收取)。但《基金合同》生效当季,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2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通过对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一天内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次申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对于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截止日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截止日期等相关内容;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销售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5、在“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在“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等部分内容;
7、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
8、新增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内容;
9、新增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这一部分,列示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