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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

2020-08-31 06:55:46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重要提示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更名而来,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久富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2月1日证监基金字[2007]25号文核准的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

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7年2月12日起,由《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

成的《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根据《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公

告》,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5年8月3日起更名为“长城久富核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变更为“混合型”,并相应

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4、法定代表人:王军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8、联系人:袁柳生

9、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

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稳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

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

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港股通价值精

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裕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小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泰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11、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1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059%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17.64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合计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王军先生,董事长,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7月进入中国

华能集团工作,曾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18年11月出任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春杨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3

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2002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含广发基金筹备期),历任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小组组长、机构理财部副

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职务。2020年7月出任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飞先生,董事,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97年6月加入长城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营业部总经理、创新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营销管理总

部副总经理、广州天河北营业部总经理、广东分公司(筹)负责人等职务;2015年3月至

2018年12月,任长城证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长城证券经

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兼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长城证券副总裁。

许明波先生,董事,博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建工作部

(党委办公室)主任。曾任职于安徽省无为县农机公司。1998年加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历任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室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深圳东园路证

券营业部副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会计师、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国际业务发展(香港)

办公室总经理。

姬宏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老干

部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信贷一处副处长。

朱静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东方金融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自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西安矿山机械

厂职员,1995年5月至1999年2月任上海财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经理、副

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5年2月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职员、业务规

划董事、运行资深主管、总经理助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副主任。

张文栋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曾任职于深圳新

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二部总经

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运营总监。

万建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

长,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管理司宏观分析处处长;

招商银行总行常务副行长;长城证券董事长;招商证券董事长;中国银联首任董事长、总裁;

上海国际集团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等职务。

唐纹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曾任电力部科学研究院系统所工程师,中国国

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华能集团香港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徐英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曾任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海南汇

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

委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温子健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已退休。曾任内蒙古广播事业局技术员,南京物资学

校教师,人民日报记者,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社长兼总编辑。

(2)监事

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部副

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5年3月,历

任长城证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任长城证券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负责人;2019年4月至今,任长城证券董事会秘书。

曾广炜先生,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曾任职于

中国燕兴天津公司、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天津滨海新兴产业公司,2003年1月起历任北方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风

险控制部总经理。

杨斌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合规法务

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自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稽查

局案件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自2004年3月至2015年5月先后于上海证监局稽查

一处、机构二处、机构一处、期货监管处、法制处等部门任职,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

长。

黄魁粉女士,监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7月进

入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曾在信托投资部、信托综合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信托理财服务中

心工作。

赵永强先生,监事,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行保障部总经理。2004年7

月加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任职财务会计;2008年4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任职于资金部、财务部;2010年4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运行

保障部。

袁柳生先生,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08年6

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14年3月至2018年4月任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总监;2018年4月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

理部总经理。

崔金宝先生,监事,学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2002年8

月至2013年9月任职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2013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职于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2019年10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副

总经理。

张静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2005年7

月至2007年5月曾任职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2007年5月进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邱春杨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杨建华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

理,硕士。曾就职于大庆石油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和君创业有限公司、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研

究部总经理。

沈阳女士,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报、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1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建兴先生,副总经理兼电子商务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

播公司、光宝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北京长天集团、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17年6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和电子

商务部总经理。

车君女士,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处、

机构监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等职

务。2011年12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陈良栋先生,清华大学工学与经济学双学士、清华大学工学硕士。2011年进入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

11月至2018年11月任“长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至

2018年11月任“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至2019年

1月任“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任“长

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长城久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至今任“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至今任“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历任基

金经理如下:项志群先生自2007年2月起至2008年2月任该基金基金经理;徐九龙先生自

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担任该基金基金经理;李硕先生自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担

任该基金基金经理;韩刚自2009年1月至2009年9月担任该基金基金经理;杨建华自2009

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该基金基金经理;何以广先生自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担任

该基金基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代),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

理、基金经理。

张勇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何以广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马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多元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9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0位,较上年提升18位。

截至2020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4,543.83亿元。2020年1-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214.5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18年8月至2020

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

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

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

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

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

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

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

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52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

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

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

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QDIE

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0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直销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

ing/)、长城基金管家(手机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以登

录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长城基金管家(手机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

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

上交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2.场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在网站上公示。

本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公示信息。

3.场内代销机构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

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任瑞新

电话:(010) 58598835

传真:(010) 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755-33256666

传真:0755-33206888

联系人:李伟健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755-25028023

传真:0755-25026023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与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高速、平稳增长背景下的持续成长所

带来的良好收益,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实现稳定的超额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

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

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60%-95%,债券占基金总资产0%-35%,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0%-3%,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本

基金股票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金将投资于具有核心成长优势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对于股票、债券、现金及其他金融产品等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

主次分明,以股票为主。基于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水平的分析,结合主要投资对象—具备核

心竞争力上市公司持续成长能力及估值水平,参考基金流动性要求,在重点投资于具备持续

成长能力与获取超额利润能力的优势企业的前提下实现大类资产配置,以求基金资产在股

票、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中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匹配。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将立足于公司的估值体系,在平衡市场总体估值水平的基础上,

将重点投资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成长性企业,强调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判断,及核心竞

争力所拥有的超额收益能力的评估。同时适度兼顾因行业发展、重组购并等要素的变化而导

致的估值调整所带来的阶段性机会;对于新经济、新业务模式等创新型公司依据供求关系、

市场地位、发展前景给予一定估值弹性;对于主题类资产则重点把握市场心理与企业重估的

实质性基础。股票组合构建所追求的目标是双高:高α、高夏普比率。

3、基金操作策略

本基金的操作策略核心有二,一是保持组合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主要在于股票类资产

的操作倾向于长、中、短期类目标的处理,其中长期类资产依据估值水平的变化调整权重,

而中、短期类资产的选择是为了发掘新的长期投资目标。二是降低组合的风险系数,保持组

合均衡,主要通过行业配置、主题配置、持股集中度的调整以及均值偏离度的评估等操作来

保持组合的均衡,降低组合的风险。

4、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市场投资风险较大时,将择机把部分股票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以获取较

稳定的收益。由于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仍处于制度完善与规则建立的发展阶段,本基金采取组

合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结合收益率曲线选择有利投资品种,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并综合运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跨市场套利、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

段实现债券组合的动态优化调整。

5、衍生金融工具套利和风险锁定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等金融工具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

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

资。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则以控制风险为目标,作为主动型基金将始终保持较高的股票投

资仓位,金融衍生产品将会是本基金锁定风险的工具,但不作为投资目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8月28日复核了投资组合报告,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07,616,088.13 89.96

其中:股票 907,616,088.13 89.9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607,360.00 0.46

其中:债券 4,607,360.00 0.4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4,471,219.44 9.36

8 其他资产 2,171,405.63 0.22

9 合计 1,008,866,073.2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133,000.00 0.5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16,080,612.31 81.5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45,722.32 0.44

E 建筑业 10,387,505.80 1.0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0,731.77 0.0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40,404,048.00 4.0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794,920.80 3.08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9,547.13 0.0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07,616,088.13 90.65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984 建设机械 3,867,130 91,902,728.00 9.18

2 300545 联得装备 2,650,676 91,633,869.32 9.15

3 002080 中材科技 5,615,711 87,043,520.50 8.69

4 603596 伯特利 2,382,940 83,879,488.00 8.38

5 300607 拓斯达 1,899,182 77,277,715.58 7.72

6 002791 坚朗五金 655,300 61,657,177.00 6.16

7 002541 鸿路钢构 1,835,950 53,683,178.00 5.36

8 603208 江山欧派 542,991 52,887,323.40 5.28

9 300567 精测电子 660,774 45,097,825.50 4.50

10 300572 安车检测 523,358 33,259,400.90 3.32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607,360.00 0.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607,360.00 0.4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607,360.00 0.46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7 国开1801 46,000 4,607,360.00 0.46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本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8,847.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4,924.65

5 应收申购款 1,637,633.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71,405.6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984 建设机械 55,076,464.00 5.50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2020年6月30

日)

时间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原封闭式基金成立以来至2007年2月9日 172.70% 2.54% - - - -

2007年2月12日至2007年12月31日 97.03% 1.82% 64.84% 1.58% 32.19% 0.24%

2008年1月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44.82% 1.90% -53.36% 2.28% 8.54% -0.38%

2009年1月1日至 2009年12月31日 74.35% 1.77% 67.87% 1.54% 6.48% 0.23%

2010年1月1日至 2010年12月31日 2.65% 1.47% -8.57% 1.19% 11.22% 0.28%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2.94% 1.13% -18.35% 0.98% -4.59% 0.15%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96% 1.19% 7.06% 0.96% 0.90% 0.23%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53% 1.21% -4.97% 1.05% 12.50% 0.16%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5.43% 1.15% 40.22% 0.92% -24.79% 0.23%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2.95% 2.99% 7.24% 1.87% 25.71% 1.12%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2.61% 1.98% -7.69% 1.05% -14.92% 0.93%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5.08% 0.79% 16.11% 0.48% 8.97% 0.3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2.49% 1.35% -17.72% 1.00% -4.77% 0.35%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3.74% 1.24% 27.90% 0.93% 5.84% 0.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51.46% 1.99% 2.09% 1.13% 49.37% 0.86%

2007年2月12日(基金转型日)至2020年6月30日 305.88% 1.65% 89.08% 1.31% 216.80% 0.3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场内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

取并由申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场内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200万元 1.0%

2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2)赎回费用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1-6天 1.5%

7天及以上 0.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标准,调整后

的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标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用标准如发生变更,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用标准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场内基金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手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1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

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 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522.17=1,477.83 元

申购份额= 98,522.17/1.016 = 96,970.64 份

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6,970 份,不足1 份部分对应的

申购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实际净申购金额=96,970×1.016=98,521.52 元

退款金额=100,000-98,521.52-1,477.83=0.65 元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手续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手续费

赎回总金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 个月,赎回费率为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250=10,250 元

赎回手续费=10,250×0.5%=51.25 元

净赎回金额=10,250-51.25=10,198.75 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 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 元,则

可得到10,198.75 元净赎回金额。

3、场外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自2015年3月13日起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M<200万元 1.0%

200≤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每笔收取1000元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3%

50≤M<200万元 0.2%

200≤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每笔收取1000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

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根据投资人持有本基金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1-6天 1.5%

7-364天 0.5%

365-729天 0.25%

730天及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基金管理

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场外基金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手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

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 元

申购手续费=100,000–98,522.17=1,477.83 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16 = 96,970.64 份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手续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手续费

赎回总金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 年半,适用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 元,则:

赎回总金额=10,000×1.025=10,250 元

赎回手续费=10,250×0.25%=25.63 元

净赎回金额=10,250-25.63=10,224.37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 份基金份额,可得到10,224.37元赎回金额。

5、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

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②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

外)。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

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

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 但最迟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次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依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要求,同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绪

言”、“释义”、“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进行了相应更新。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情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

4、在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披露截至2020年6

月30日的数据。

6、更新了第十三部分“基金的业绩”,披露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数据。

7、在第二十五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事项。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