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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0-09-02 07:52:1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建信上海金ETF(场内简称:上海金EN;扩位简称:上海金AUETF)

基金主代码 518860

基金申购赎回代码 51886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上海

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9月7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9月7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与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和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1)现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基金管理人接受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与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确定。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与现金申购、赎回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账户备案,备案成功后则具备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资格。

  (3)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变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交易市场、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实际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申购的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赎回的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内销售机构

  1、现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现金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7月9日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7.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