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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一年定开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0-09-07 06:53:21

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一年定开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9月4日

送出日期:2020年9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惠增一年定开 基金代码 010130

下属基金简称 海富通惠增一年定开A 下属基金代码 01013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满一年开放一次,每个

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

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李志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6-0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

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及法律法

投资范围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投资同业

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0%—95%,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资产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组合策略;4、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6、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

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

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

波动。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认购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赎回费

7天 ≤ N

30天 ≤ N

N ≥ 180天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 1.5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20%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期权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

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

债市的波动将影响到基金业绩及持有人回报。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0%—100%,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0%—95%,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无法完全规避市场整

体下跌风险和个股下跌风险,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

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

场的下跌风险。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

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

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

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

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

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

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

4.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有:

(1)杠杆风险。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由于高杠杆特征,潜在损失可能

成倍放大。

(2)到期日风险。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基金持有的股指

期货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届时股指期货合约持有者将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另外,期货交

割日可能会出现期货合约与现货指数不完全收敛,或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影响套利收益。

(3)保证金追加风险。在套利过程中,股指期货市场的变动可能会造成保证金不足,

引发股指期货合约的强行平仓,由于强行平仓价格的不确定性,会可能造成收益率的减小甚

至本金的损失。在极端情况下,由于市场向不利方向运行,或保证金比例临时大幅提高,导

致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

结算会员(也即期货公司)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

受损失。

(4)盯市结算风险。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对资金管理要求较高。假如市场走势对本基金财产不利,期货经纪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追加保证金,以使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

约。如出现极端行情,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期货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

补足,按规定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甚至已缴付的所有保证金都不能弥补损失,从而导

致超出预期的损失。

(5)套利策略的风险。套利组合建立时,首先,有冲击成本对预期收益率的影响;其

次,遇到指数成分股停牌,需要重新迅速调整组合结构;沪深300指数成分会定期调整,套

利组合理应作相对的调整;最后,套利运行过程中,成分股个体行为(配股、分拆、合并)

导致权重变化,需要及时调整组合持仓。这些都会导致基差的存在。如发生基差向不利方向

变动、套利模型错误、由于流动性不足导致市场冲击成本过大或者股指期货部分被强行平仓

或强行减仓而无法继续持有,都将影响套利策略的效率,极端情况下可导致套利失败。

(6)无法平仓的风险。假如市场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

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或现货组合因停牌等情况无法卖出。

(7)强行减仓的风险。在极端情况下,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减

仓,从而使得基金无法继续持有股指期货合约,从而导致套利失败。

5.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期权定价模型较为复杂,其市值将会受到期权合约价格、标的物价格、标的物波动率、

市场利率水平等多个因素影响。若期权标的价格波动导致期权不具行权价值,期权买方将损

失付出的所有权利金;期权卖方由于需承担行权履约义务,因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

可能远大于其收取的权利金。

(2)行权风险

1)对于期权交易的买方(权利方),在合约到期时选择行权的,若行权资金(认购期权)

或合约标的不足(认沽期权)将可能导致不足部分对应的行权申报失败的风险。

2)对于期权交易的卖方(义务方),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好足额的资金(认沽期

权)或者证券(认购期权),就会构成行权资金交收违约或者行权证券交割违约,需按照交

易所规定支付违约资金利息和违约金。

3)由于行权日和证券交割后的可交易日的差异而导致行权后持有现货证券面临证券价

格涨跌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权业务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流通量风险和无法缴足保证金(现金或现货)的流动性

风险。

流通量风险是指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况急剧走向

某个极端或因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但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时容易产生。

期权的卖方(义务方)具有行权义务,因此需要缴纳保证金(现金或现货)以防止出现

卖方不能履约的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若出现保证金不足,期权卖方未能及时追缴保证金的

话,期权合约将遭到强制平仓。其中,特别需要注意,当进行认购期权备兑开仓策略,作为

保证金的标的证券若因合约调整(合约标的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份额拆分或者合并等情况时,交易所会对合约标的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进而对尚未到期的期

权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导致备兑备用证券不足的,期权合约也将遭到强

制平仓。

(4)时间价值风险

期权交易的买方(权利方)拥有期权的时间价值,时间价值随着期权到期日的临近而不

断损耗。

(二)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 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三) 信用风险;(四) 管理风险;(五) 流动性风险;(六) 操作和技术风险;(七)

合规性风险;(八) 收益率曲线风险;(九) 杠杆放大风险;(十) 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风险;(十一)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

险;(十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

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客服电话:

40088-40099)。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