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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A份额、银行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10 07:41:06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A份额、银行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A份额、银行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基础份额为中融银行份额(场内简称:银行母基,基金代码:168205),分级份额为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份,基金代码:150291)及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份,基金代码:150292))的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银行A份及银行B份的上市交易业务,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90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之银行A份额、银行B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A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A份

交易代码:150291

(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B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B份

交易代码:150292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10月13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10月12日,即在2020年10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银行A份、银行B份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之银行A份、银行B份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20年9月1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2日发布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A份、银行B份的上市交易业务,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20]906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0月13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方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2日发布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0月14日起生效,原《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三)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基金名称的变更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行A份、银行B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本基金将实施基金份额的转换并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以及必要信息的变更。

自2020年10月1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自2020年10月15日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